国家电网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以下简称《安规》)、《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安徽省电力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变电工作票是准许在变电站电气设备上及生产厂区内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班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履行工作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及实施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和记录载体。各级领导、技术人员和从事电力生产运行、检修、安装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执行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系统所属各市县公司、直属单位、集体企业。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所属变电站的工作,均需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工作票种类和使用范围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的变电工作票有以下四种:(一)变电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1)。(二)变电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2)。(三)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3)。(四)故障紧急抢修单(见附录4)。第五条 第一种工作票适用的作业范围。(一)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含一二次部分安全距离不足、无法采取其他措施)者。(二)两端均在同一变电站内的高压电缆,电缆本体及其间隔检修,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三)二次系统、照明回路、地面设施维护等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四)在变电站(所)一次设备外壳上工作,或在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等辅助设备上工作(如在操作机构处工作),可能影响一次设备的正常运行或者对一次设备状态有限定,在工作期间不允许一次设备随时投入、停止运行或随时转换状态者。第六条 第二种工作票适用的作业范围。(一)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二次系统和自动化、通信以及后台监控系统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对一次设备状态限定或者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三)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四)大于《安规》表1规定的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五)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六)在运行变电站内进行扩建、土木建筑、除草等非电气工作。(七)在主控室、电缆间、保护室、开关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等生产用房屋内及变电站室外的低压电动机和照明回路上的工作。第七条 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适用的作业范围。(一)带电作业1、在变电站110kV及以上设备上的等电位带电作业。2、在变电站10kV及以上设备上的地电位带电作业。3、通过绝缘工具(梯、台、车)对大地绝缘后,在近距离用绝缘工具对带电设备进行的中间电位带电作业。(二)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安规》表1、大于表4规定的安全距离的工作。第八条 故障紧急抢修单适用的作业范围。故障紧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故障紧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故障紧急抢修单。非连续进行的应急修复工作,复工时应使用工作票。第九条 一般情况下,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接连部分为限。但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也可共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进行工作。(一)全站停电。(二)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三)一个设备间隔及线路(电容器)停电,从事站内工作。(四)属于同一电压,在同一室内、同一楼层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停、送电,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五)属于同一电压等级的室外相邻间隔设备(含空间隔和备用间隔)同时停、送电,现场可设为一处标准围栏且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第十条 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第十一条 在同一变电站内、同一电压等级、安全措施相同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以使用一张带电作业工作票。第十二条 线路进变电站工作的工作票使用要求。(一)架空线路进站以出线门型架第一串绝缘子或穿墙套管为设备分界点,出线门型架或穿墙套管外侧的线路工作,应使用线路(配电)工作票进站工作;出线门型架或穿墙套管内侧的变电站工作,应使用变电工作票工作。(二)电缆线路进站以电缆接线桩头为设备分界点,电缆接线桩头外侧的线路工作,应使用线路(配电)工作票进站工作;接线桩头内侧的变电站工作,应使用变电工作票工作。 (三)持线路(配电)工作票进站工作,需增填工作票份数。许可前,相关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应持有工作票,并在开工前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第十三条 多班组、多专业一起工作,或第一种工作票下设多个作业面工作时,可采用共用一张工作票、分别独立使用工作票或使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三种方式。第十四条 多班组工作共用一张工作票的使用规定如下。(一)工作负责人由承担主要工作任务的工作班人员担任,各班组或专业工作设立小组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应包括所有班组的工作人员。(二)工作票上填写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三)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各小组负责人进行现场工作交底,然后各小组负责人向本小组工作人员进行补充交底。(四)小组工作完工后,小组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并共同检查。所有小组完工后,工作负责人(或与小组负责人一起)会同变电运维人员进行验收,办理终结手续。第十五条 总、分工作票的使用规定如下。(一)总工作票上填写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填写的安全措施。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可只填写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并在分工作负责人名字后面使用“等 人”字样填写该分票全部人数;分工作票上要填写全部工作班人员姓名。(二)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三)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总工作负责人和分工作负责人分别收执。分工作票的许可和终结,由分工作负责人与总工作负责人办理。分工作票必须在总工作票许可后方可许可,总工作票必须在所有分工作票终结后方可终结。(四)开工前,总工作负责人先向所有工作班成员进行现场工作交底,然后分工作负责人再向分项工作班成员进行现场工作交底。(五)分项工作完工后,总工作负责人与分工作负责人进行验收。所有工作完工后,总工作负责人(或与分工作负责人一起)会同变电运维人员进行验收。总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办理终结手续之前,须确认所有设备状态恢复至许可时状态。第十六条 多班组工作分别独立使用工作票时,每张工作票上填写的安全措施应齐全完备,不得因另一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可用于本项工作,而不将相应的安全措施填入本工作票中。 第三章 现场勘察第十七条 工作组织者以及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在作业开始前根据需要组织进行现场勘察,确定检修作业停电范围,所必须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需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主要包括。(一)带电作业。(二)大型或危险性较高的作业。(三)现场需要使用大型施工机具的作业。(四)外来施工单位承包的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施工工程。(五)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勘察的其他现场作业。第十八条 现场勘察的内容。(一)现场勘察内容应主要包括停电范围,保留带电部位,现场作业条件、环境,作业危险点及安全措施、作业现场图片或示意图等。(二)停电范围应明确现场作业安全所需停运的一、二次设备,满足特种车辆作业安全距离以及其它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陪停设备。(三)保留带电部位应充分考虑相邻带电设备、高空跨线、感应带电设备等。(四)现场作业条件、环境应包括车辆、机具进出变电站通道情况,特种车辆停放情况,设备、机具、材料摆放情况,以及构支架受力平衡情况等。(五)作业现场图片或示意图可包括现场设备、环境照片,现场接线方式图,施工位置示意图等。(六)以上现场勘察结果信息应逐项详细记录在现场勘察记录表(详见附录5)中。 第四章 检修工作申请第十九条 设备运检单位根据检修计划向调控部门申报检修工作申请票,特殊情况应经运维检修部门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已批准的检修计划不能代替检修工作申请票。第二十条 对外发包的基建、技改等工程,施工单位在公司所辖电气设备上的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必须向设备运检单位报送书面工作申请。用户工作涉及变电站内设备,应由该用户停送电联系人向设备运检单位提出书面工作申请。停电申请必须写明需停电范围、工作任务、设备状态、计划工作时间、工作负责人及参加施工的全部人员名单。由设备运检单位向调控部门申报检修工作申请票。第二十一条 故障跳闸或设备异常紧急停役,进行紧急抢修时可不办理书面申请,但应履行口头申请手续;若抢修间断或设备抢修完成后,还需进行其他相关工作方可恢复运行的,则检修单位应补报书面工作申请。第二十二条 变电站内所有带电作业均应向调度报工作申请。待用间隔等同于运行设备,工作时必须填报检修工作申请票。第二十三条 检修工作申请票的填写、申请及批复流程按照各级《电力调度规程》执行。 第五章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第二十四条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由经考试合格、批准并书面发文公布的人员担任。省公司所辖单位员工到公司所属其它单位工作,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工作票人员资格证明材料。第二十五条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若工作票签发人兼任工作许可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第二十六条 工作票一般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第二十七条 工作票可以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也可手工填写。工作票的编号应满足唯一性的原则。第二十八条 工作票应填写一式两份,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签发后的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各持一份。持线路(配电)工作票进入变电站工作时,应根据进入的变电站增填相应的份数,增填的工作票应于工作前一日送达变电站工作许可人。第二十九条 工作票改错的规定。(一)应采用“校对方式修改”,即当工作票上有错误时应将错字圈掉,用引线在空白处改写正确字符,应可看出改前字样。(二)一份工作票上最多不可超过3处。(三)设备编号和关键动词如“拉、合、拆、挂”等不可改动。(四)工作许可后,工作票许可栏目之前的内容不可修改。第三十条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第三十一条 以下情形,工作票宜实行“双签发”。(一)公司系统发包的工程,工作票分别由发包方(供电公司方)、承包方(施工方)双方签发人签发。(二)用户到公司变电站内从事其所属设备工作,工作票由用户填写,分别由用户、变电运维双方签发人签发。(三)公司系统人员到用户变(配)电站工作,工作票分别由工作方、用户方签发人签发。第三十二条 签发人对所签发工作票承担签发安全责任。“双签发”的工作票签发人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工作方工作票签发人承担“所派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的安全责任(其中,工作方签发人对运行设备的电气安全措施负次要责任);设备运维方签发人承担“工作的必要性、工作票上与运维方管辖设备相关的安全措施(主要是电气)是否正确完备”的安全责任。第三十三条 在许可工作前因某种原因造成工作票作废,应在工作任务栏“工作内容”最后一行右下角加盖“作废”章,并在备注栏注明作废原因。第三十四条 工作票的有效期的规定。(一)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二)第一种工作票计划工作期限不宜超过14天,第二种工作票计划工作期限不宜超过30天。第三十五条 工作票报送的时间要求:(一)第一种工作票应至少在工作前一日送达变电运维人员。工作许可前需更换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但不改变原停电范围、设备状态和安全措施的,若原工作票已于工作的前一日送达运维人员,则重新办理的工作票可视为前一日已经送达。经批准的临时工作,或事故抢修转正常检修填用第一种工作票时,可在工作前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但相关原因应在工作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二)第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三)故障紧急抢修单可在抢修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工作许可人。第三十六条 工作票的报送方式。履行签发手续后的工作票,按以下方式报送:(一)直接送达,由工作票签发方将微机系统打印或手填纸质工作票送至许可方。(二)传真送达,指打印出的工作票用传真机传真至许可方。(三)网络送达,签发确认的工作票经由微机工作票系统或OA传至许可方。第三十七条 工作票的接收(一)已签发的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资质的变电运维人员接收。(二)变电运维人员收到工作票后,应认真进行审核,若正确则在收到工作票栏进行签名;如工作票不正确,应立即退回并电话通知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三)变电运维人员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同时开展工作的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进行适当整合,并及时通知工作票签发人。对于重叠的安全措施,变电运维人员应在工作票备注栏进行说明。第三十八条 变电工作票填写规范详见附录6。 第六章 工作许可第三十九条 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第四十条 工作票的许可方式。(一)变电工作票一般应采用当面许可方式,特殊情形可采用电话许可方式。当面许可:指许可人、检修工作负责人双方同时到达工作变电站,在现场当面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电话许可:指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现场而许可人不在现场,通过电话方式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二)以下情形可采用电话许可方式:1、使用第二种工作票,当不需要许可人到现场布置安全措施、不影响设备运行的工作。2、多日工作,可采用电话许可方式办理复工手续。许可人应详细询问并确认检修设备安全措施确无变动,方可许可开工;若检修设备安全措施有变动,许可人应到现场履行复工许可手续。(三)采用电话许可方式应全程录音,工作所需安全措施由工作人员自行布置。履行电话许可手续后,由工作负责人、许可人互为对方代签字,并在各自所持工作票“备注”栏予以注明。工作结束后应汇报许可人。第四十一条 使用总、分工作票的许可:分工作票在总工作票许可后,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向分工作票负责人进行许可。分工作票一式两份,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分别收执。第四十二条 持线路工作票、配电工作票进入变电站内的工作,须增加工作票份数并经变电许可人当面许可。第四十三条 公司系统人员持票到用户变电站工作,现场需得到客户工作许可人和公司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当用户许可确有困难时,可只经公司许可。第四十四条 当面许可的工作,工作许可人在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一)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二)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三)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第四十五条 故障紧急抢修工作,变电运维人员应按照故障紧急抢修单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逐一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双方无异议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抢修时间并签名。第四十六条 许可含有高压试验工作任务的工作票之前,应先将已发出的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工作的其它检修工作票收回,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如果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配合,应将检修人员填写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第四十七条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召集工作班成员进行现场工作交底。重点是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工作班成员在工作票或交底卡上签名履行确认手续。现场工作交底后方可开始工作。工作中新增加的工作班成员,应由工作负责人对其补充交代现场站班会内容,并履行签名手续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七章 工作监护和工作票变更第四十八条 工作中设有专责监护人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安全规程的工作班成员。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第四十九条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第五十条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变更。(一)工作票许可前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重新填用工作票。(二)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30分钟以内)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具有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资格的工作班成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全体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临时工作负责人不得办理工作票终结和工作间断后复工手续。(三)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分工作负责人变更情况应通知总工作负责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工作交接,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四)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对复杂、危险等工作,工作负责人离开工作现场前不能准确、详尽交待工作时不得变更。(五)工作许可人应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新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应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若签发人不在工作现场,由其电话通知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代签名,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电话联系的时间。(六)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专责监护人暂时(30分钟以内)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七)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和专责监护人的变更仅限一次;若需再次变更应重新填用工作票并履行许可手续。第五十一条 工作班成员的变动。(一)工作票许可前,变动工作班成员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将有关情况在备注栏目内注明。(二)许可工作后确需变动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新增加人员“是否适当”的安全责任由准许变动的工作负责人承担。(三)新加入工作的工作班人员数量不宜超过工作票所列计划人数的一半且不大于5人。(四)工作负责人应对新加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准许其参加工作。(五)工作班成员变动情况应在工作票上记录。持第一种工作票时,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栏内填写并签名;持第二种工作票时,由工作负责人在“备注”栏内填写。第五十二条 安全措施的变更。(一)许可工作前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二)许可工作后,工作期间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不包括标示牌、围栏)时,必须终结原工作票,填用新的工作票,并履行工作票签发和许可手续。需要改变原停电范围、设备状态的,还应履行新的停电申请(不需要申请的除外)手续。第五十三条 工作任务的变更。(一)工作中在原工作票停电范围不变、安全措施不变的前提下(围栏、标志牌的变更除外),可增加工作任务。变更前应由工作负责人就增加工作任务后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备等情况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经其同意后,再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由工作负责人在两份工作票上增填增加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调整的围栏、标示牌等,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二)增加工作任务后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备的主要责任由工作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由许可人和签发人承担。第五十四条 工作时间变更。(一)第一、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的,应提前办理。由工作负责人向运维值班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经值班调度员批准),由运维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第一、二种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准延期。(二)工作票延期,若工作许可人在现场,按调度许可的时间填写到两张纸质工作票,双方签名;若工作许可人不在现场,许可人应与工作负责人相互电话核对工作票延长时间是否与调度许可的时间相符,再在各自保留的纸质工作票上签上双方的名字。 第八章 工作间断和转移第五十五条 工作间断(一)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地点撤出,若工作间断后所有安全措施和接线方式保持不变,工作票可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工作人员需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职监护人的带领下方可进入工作地点。(二)工作负责人可以电话形式向工作许可人办理收工、复工手续,但必须使用录音电话,同时双方在各自执存的纸制工作票“开工和收工时间”栏内做好记录。(三)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断开试验用电源、锁好门窗,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电话告知工作许可人。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向许可方详细询问并现场检查确认检修设备安全措施确无变动,方可许可开工;若安全措施和接线方式有变动,工作许可人须到现场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四)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因工作需要进行第二项工作时,必须中断当前工作,工作班人员从该工作地点撤出,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办理收工手续后,方可许可第二份工作票。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与工作许可人办理复工手续,并重新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五)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1、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2、应在所有道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第五十六条 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许可方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九章 工作终结 第五十七条 第一种工作票的终结(一)第一种工作票终结手续必须由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现场办理。(二)检修工作完工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仔细检查设备有无遗留物(临时拉线、引下线、临时短路线等),是否整洁等。(三)待全体工作班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由工作负责人向运维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与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是否清洁等,要严格检查有无临时接地线。双方确认无误后,共同在工作票上签名,检修工作方告结束。(四)工作结束后,工作许可人(运维人员)应立即向调度汇报该项工作已结束,并将修试记录内容简要地向调度说明。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拉开的接地线、接地刀闸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第五十八条 第二种工作票的终结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根据需要履行验收手续,交代工作情况及遗留问题。根据工作实际若不需要现场验收,也可以电话方式履行终结手续,并全程录音,双方在工作票上代为签字,并在“备注”栏予以注明。第五十九条 故障紧急抢修单的终结(一)抢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设备恢复到开工时的状态,并将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二)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到检修现场,对抢修工作进行验收。(三)验收结束后,工作许可人负责填写现场设备状况及保留安全措施(填写内容与第一种工作票终结保留的安全措施内容一致),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各自手持的故障紧急抢修单相应栏目签名。第六十条 带电作业工作票的终结带电作业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第六十一条 进入变电站工作的线路、配电工作票的终结与变电工作票终结要求一致。第六十二条 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结束时,加盖“工作结束”章,由工作负责人留存;另一份待工作票终结时,加盖“已终结”章,由工作许可人留存。第十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解释。 附录1: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一种工作票 变(配)电站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3.工作任务设备双重名称及工作地点工 作 内 容4.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5.安全措施(1)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丝(注明编号)已执行(2)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装设隔板(套筒)(注明确实地点名称、编号)装设地点和接地刀闸名称编号已执行(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注明确实地点、名称、数量)装设地点和名称数量已执行*已执行栏目、接地线编号栏目由工作许可人填写。(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或注意事项、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和补充安全措施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或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和补充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6.收到工作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负责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7、检修设备电气一次示意图:(画图的范围是检修设备及与检修设备直接相连的母线、线路或其它设备)由工作票签发人绘图并用虚线标出作业范围。工作许可人用红笔标出带电部位,包括经与本票无关的倒闸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8.确认本工作票1至7项许可方式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或开工)的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9.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 工作班组人员签名: 10. 人员变更10.1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工作票签发人: 10.2 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新增人员姓名变更时间离开人员姓名变更时间工作负责人签名 11.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工作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时 分)工作许可人签名: ( 年 月 日 时 分)12.开工和收工时间收工时间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13.工作结束: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场地已清理完毕,工作已终结。报告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终结报告(或结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14.工作票终结:临时遮栏、标示牌已拆除,常设遮栏已恢复。接地线编号 等共 组、接地刀闸(小车)共 副(台)未拆除或未拉开,已汇报调度由操作员拆除。工作许可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15.备注(1)专责监护人情况专责监护人姓名监护地点监护具体工作(2)其他注意事项: 附录2: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二种工作票 变(配)电站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3. 工作任务设备双重名称及工作地点或地段工 作 内 容4. 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5. 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 6. 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7. 确认 本工作票1至7项。许可方式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或开工)的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8.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签名: 9.开工和收工时间收工时间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11. 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12. 工作票终结: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报告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终结报告(或结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13. 备注 附录3: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 变(配)电站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及工作地点或地段工 作 内 容4. 计划工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5. 工作条件(等电位、中间电位或地电位作业,或邻近带电设备名称) 6. 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7.专责监护人情况专责监护人姓名监护地点监护具体工作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8.确认本工作票1至8项许可方式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或开工)的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9.确认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工作班组人员签名: 11 工作票终结: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报告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终结报告(或结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12. 备注 附录4: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变电故障紧急抢修单 变(配)电站 编号: 1. 抢修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 抢修班人员(不包括抢修工作负责人) 共 人。3. 抢修任务设备双重名称及工作地点工 作 内 容4. 安全措施 5. 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6. 上述1至5项由抢修工作负责人 根据抢修任务布置人 的布置填写。7. 许可抢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工作许可人 8. 抢修结束汇报现场设备状况及保留安全措施: 抢修班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故障紧急抢修单已终结。报告方式抢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终结报告(或结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9.备注: 附录5:现场勘察记录 1.勘察单位: 编 号: 2.勘察负责人: 勘察人员: 3.勘察设备的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5.现场勘察内容一、需要停电的范围:二、保留或临近的带电部位(含感应电)三、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四、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五、附图与说明6.勘察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日 时 分附录6:变电工作票填写规范 一、变电第一种工作票填写规范(一)变(配)电站:填写工作的变电站,电压等级+变电站名称。(二)编号:微机两票系统自动生成,若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手工开票时,根据手工工作票的编号原则编号,并在本公司范围内编号唯一。(三)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填写工作负责人姓名(对于分工作票,则填写分工作负责人姓名)。(四)工作班组: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班组及外来单位名称。(五)工作班人员的填写。工作班成员(除工作负责人)必须全部填入,写不下时可加附页。共计人数为工作班成员的实际人数,不包含工作负责人。使用总、分工作票时,总工作票中,工作班成员栏目内可只填写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用“ 等__人”的格式,人数包括分工作负责人);分工作票上要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若设备厂家人员或临时工参加本项工作,也应将他们作为工作班成员,填入工作票内。(六)“工作任务”栏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及工作地点”栏目内应写清具体工作地点,多处工作的,应逐项写清。“工作内容”栏目内,应详细填写工作的具体内容,与向调度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复的工作内容相符。多项工作内容时,“设备双重名称及工作地点”应与工作内容逐项对应。“设备名称”应使用“双重名称”,即“名称+编号”。例:某220kV变电站220kV1号主变及三侧2801、501、301开关检查维护、保护校验、部分缺陷处理。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工作内容主变区:220kV1号主变本体处1号主变高压套管渗油处理、变压器防腐;保护全检220kV设备区:220kV1号主变2801开关及端子箱处2801开关检查、维护;保护全检110kV设备区:220kV1号主变501开关及端子箱处501开关检查、维护;保护全检35kV开关室:220kV1号主变301开关柜前柜门处301开关检查、维护;保护全检保护室:220kV1号主变保护屏Ⅰ、220kV1号主变保护屏Ⅱ前后屏门处1号主变保护全检(七)计划工作时间。工作票有效时间,以调度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由检修人员根据实际填写,可以小于或等于批准的检修期。(八)安全措施的填写。1. 应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和熔丝。按照《安规》要求,填写保证工作人员安全、因工作需要应拉开的开关、闸刀和熔丝以及需断开的控制、合闸、储能电源。主变、压变、所用变检修时,还应断开风冷电源、压变低压二次空气开关(熔丝)、所用变低压空气开关及闸刀。对于低压空气开关和熔丝,均使用“断开××空气开关”、“取下××熔丝”来表述。填写时根据设备种类分行填写。例:⑴ 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闸刀)和熔丝(注明编号)已执行*拉开2801、501、101……开关√拉开28011、28012、28013、5011、5012、5013、1011、1013……闸刀√断开2801、501、101开关操作电源空气开关√断开2801、501、101开关储能电源空气开关√2. 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装设隔板。由工作负责人(填票人)填明确切的装设位置,工作许可人应根据现场实际设置情况填写编号,分行填写。例:⑵ 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装设隔板(套筒)(注明确实地点、名称、编号)装设地点和接地刀闸名称编号已执行在101开关与1011闸刀之间装设接地线一组 #1√在101开关与1013闸刀之间装设接地线一组 #2√合上50110接地闸刀50110√合上50130接地闸刀50130√合上280110接地闸刀280110√合上280130接地闸刀280130√在分段1013闸刀静触头处装设绝缘隔板一块#1√3.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1)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临时围栏,围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保证《安规》表3规定数值的前提下,给检修人员留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围栏入口要尽可能靠近道路、通道等人员经常出入的一侧,入口的宽度一般以1.5-2米为宜。室外设置的临时围栏不得利用绿化带代替部分围栏,禁止在设备构架上缠绕。(2)“止步,高压危险!”、“在此工作!”和“从此进出!”标示牌。室外设备检修时,在防止工作人员超出作业范围的临时围栏上,应向内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围栏出入口处设置“从此进出!”标示牌。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若检修设备已有固定围栏网的,可不设临时围栏,但应按规定悬挂合适的标示牌,去除或覆盖不符合现场情况的标示牌。“从此进出”标示牌应挂在固定围栏门柱上,字样朝向入口处,并应设法防止摇摆。例(588开关检修):在588开关四周设置围栏;在上述围栏四周向内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上述围栏出入口处挂“从此进出!”标示牌;在588开关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标示牌。(3)“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分闸!”标示牌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悬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以及监控机显示屏上相应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作处。例(588开关检修):在588开关、5881、5882、5883闸刀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在监控机显示屏588开关、5881、5882、5883闸刀操作处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记。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将“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悬挂在线路断路器、线路侧闸刀和旁路闸刀操作把手上,以及监控机显示屏上线路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作处。例:(588线路检修)在588开关、5883、5884闸刀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在监控机显示屏588开关、5883、5884闸刀操作处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记。 “禁止分闸!”标示牌:当无法在被检修设备直接相连的地方装设接地线时,可以在与之相连的开关、闸刀另一侧装设接地线。此时,接地线与被检修设备之间的开关、闸刀应始终处于合闸状态,其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分闸!”标示牌。(4)“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的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应悬挂在与工作地点相邻、与检修设备相似的、可能误登的带电设备构架上。例(5883闸刀检修):在5873、5893闸刀和588流变、588线路避雷器构架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5)开关室内围栏、标示牌设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检修间隔前、后设围栏,在围栏上向内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围栏出入口处挂“从此进出!”标示牌。如果现场狭窄,无法布置围栏,则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的运行设备间隔处设置遮栏,在运行设备上悬挂“运行设备,禁止触碰”标识,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封闭通往其它运行区域的过道,封闭过道的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在静触头带电情况下的手车式开关柜(中置柜)仓室内工作,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例:(如133开关及线路检修)在133间隔相邻的××、××间隔前后、以及对面的××间隔处设置遮栏,悬挂“运行设备,禁止触碰”标示牌;在××间隔前后的通道上设置遮栏禁止人员通过,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133开关柜前、后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在133开关柜内隔离挡板处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如果挡板上已经有永久性的“止步,高压危险”标识,则可以不另外悬挂)。(6)室外配电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检修人员不致误碰带电部分的情况下,可采取对邻近带电设备设置全封闭式遮栏,面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7)下列项目由工作许可人填写:① 应拉开关、闸刀“已执行”栏目根据现场实际操作结果逐项打“√”。② 接地线“编号”和“已执行”栏目根据现场设置填写接地线编号,并逐项打“√”。③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等措施的数量和“已执行”栏目根据现场实际操作结果逐项填写、打“√”。4.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或注意事项栏。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工作地点四周和上、下方临近的带电部分全部填入(二次工作也应交待),检修设备的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断开后的带电部分亦应填入。检修设备相邻的间隔,包括热备用、冷备用、已在检修状态均视为带电设备交待。工作许可人根据现场实际对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做补充。例:(588开关检修)(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或注意事项、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和补充安全措施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或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和补充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5881、5882闸刀母线侧、5883闸刀线路侧以及相邻间隔587、589开关带电。(九)检修设备电气一次示意图1. 画图范围为检修设备以及与检修设备直接相连的母线、线路或其它设备。画图时应用虚线标出作业范围。示意图能包含作业范围即可,其它临近间隔或设备无需画出。2. 工作许可人在许可工作前, 应在示意图中标明工作地点的接地线编号,并用红笔标出带电部位。3. 可以不画出一次接线图的情况有:(1)全站(所)停电的工作。(2)虽需将高压设备停电,但无须进入高压设备区的工作。(十)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交底后,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负责人持有的工作票上签名。当采用工作人员在交底会记录卡上签字的方式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注明。(十一)备注栏其他事项填写。需要在工作票备注栏备注的,按照“谁备注、谁签名”的原则进行,并应在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所持工作票中分别注明。填写格式如下。序号+备注内容+签名+时间(月日时分)例:1.经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临时增加××开关清扫工作,无需变更现场安全措施,备注人:×××,×月×日×时×分。 二、变电第二种工作票填写规范(一) 工作负责人、班组、工作班人员、编号、计划工作时间栏目的填写与第一种工作票规定相同。(二)设备双重名称及工作地点或地段:非同一类型工作,需注明工作的具体地点或地段(保护室××屏前后、××开关室××开关柜或××设备区××间隔、××设备区等)。(三)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停电”或“不停电”的条件系指检修对象要求的工作条件。对全站内无需设备停电的工作,可只填写“不停电”;对需要二次回路等其它辅助系统停电的工作,应准确说明。(四)注意事项(安全措施):根据工作条件填写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不宜使用笼统的措施,必须结合工作特点,从现场实际出发,具有一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如下:1. 现场工作需要工作许可人做的安全措施,如二次回路工作需停用的压板名称。2.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应注明临近带电设备名称及保持的安全距离。临近带电设备即工作范围上、下、前、后、左、右第一个相邻的带电设备的部位,应填写设备的名称和编号。例如(588开关基础施工):相邻的587、589开关,5883、5881闸刀带电,应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3.对使用工器具的特殊要求,如:使用电动工具打眼,应该注明防止振动致开关跳闸,必要时写明防止振动跳闸的具体安全措施。4.特殊工作应做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在保护屏顶上方工作,应写明防止保护屏顶小母线短路的具体措施。5.蓄电池充放电、维护工作应注明禁止使用明火。6.低压回路上的停电工作,应拉开相应的电源开关或小闸刀或取下电源熔丝(保险),在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等;低压电源闸刀易自行落下的还要设绝缘隔板(或其他阻挡措施)。主变风冷系统风机更换时,写明应拉开的风机电源空气开关,在空气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7.流变、压变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工作人员做好防止流变二次开路和防止压变二次短路的具体技术措施。8.同一块保护盘有二套及以上保护,当只在一回路工作时,注明其他回路应设置临时隔离措施。 三、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填写规范(一)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带电作业班组成员等均应具备相对应的带电作业工作资质,名单应书面公布。(二)工作负责人、班组、工作班人员、编号栏目的填写与第一种工作票规定相同。(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及工作地点或地段:正确填写设备电压等级及双重名称,明确工作地点或地段,对完成该项工作范围进行必要的限制和说明。工作内容:详细填写工作的具体内容。与向调度提出申请的工作内容相符。(四)计划工作时间工作票有效时间,必须以调度批准的时间为准,由检修人员根据实际填写,且不得超过一天。当天不能完成的工作,应办理工作票终结,第二天工作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并履行许可手续。(五)工作条件(等电位、中间电位或地电位作业,或邻近带电设备名称)。应根据作业方式填写等电位、地电位。当作业人员人身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小于《安规》规定并采取了可靠安全绝缘隔离措施后,应交代该带电设备名称。例如, 220kV朱村变电站带电拆除220kV陈朱28831刀闸与220kVⅠ母连接引线工作,邻近带电设备有:220kV繁朱28741刀闸与220kVⅠ母连接引线带电,220kV董朱2D521刀闸与220kVⅠ母连接引线带电。1.带电作业前,带电作业工作票负责人会同带电作业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电压等级、设备型式、接线方式、作业距离等条件确定带电作业方式(等电位、中间电位、地电位等),带电作业工作票负责人应由熟悉变电设备的变电工作负责人担任。2.带电作业负责人、带电作业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资格、带电作业实践经验人员担任。3.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4.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志牌。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标志牌。(六)注意事项(安全措施)在注意事项中不得使用笼统的措施,必须结合工作特点,从现场实际出发,写明具有一定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应填写以下内容:1. 带电作业的环境条件(天气、湿度等);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雷电、雪、雹、雨、雾等,不准进行带电作业。湿度大于80%,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2. 绝缘工具的要求;2.1、带电作业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或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2.2、进人作业现场应将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垫上,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2.3、带电作业工具使用前,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V及以上兆欧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 (电极宽2cm,极间宽2cm),阻值应不低于700Mn。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2.4、绝缘工具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不准小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以下简称《线路安规》】表6的规定;3. 地电位作业时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准小于《线路安规》表5的确定具体写明。4. 等电位作业时与大地或接地体之间的安全距离;等电位作业人员工作中应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等电位作业人员对接地体的距离不准小于《线路安规》表5的规定;等电位作业人员对相邻导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线路安规》表8的规定,等电位作业中的最小组合间隙最不准小于《线路安规》表9的规定;等电位人员电位转移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线路安规》表10的规定;5. 防止带负荷或带空载变压器和电容器断、接引线的具体措施和提醒事项;5.1、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应确认线路的另一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确已断开,接入线路侧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确已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工作前确认设备编号及工作地点,并确认XXXX刀闸处于断开位置;5.2、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作业人员应戴护目镜,并应采取消弧措施。5.3、带电断、接藕合电容器时,应将其信号、接地刀闸合上并应停用高频保护。被断开的电容器应立即对地放电。5.4、带电断、接空载线路、藕合电容器、避雷器、阻波器等设备引线时,应采取防止引流线摆动的措施。6. 操作中的注意事项等。6.1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6.2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6.3工作中扒杆浪风绳应固定可靠,不得误碰带电设备;6.4等电位作业人员应在衣服外面穿合格的全套屏蔽服 (包括帽、衣裤、手套、袜和鞋),且各部分应连接良好。屏蔽服内还应穿着阻燃内衣。6.5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戴安全帽。6.6需要停用线路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保护(如备自投装置)的,应由带电作业工作票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向值班调度员联系办理。 四、故障紧急抢修单填写规范(一)故障紧急抢修变电站名称、班组、抢修班人员、抢修任务、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栏应按变电第一种工作票的要求填写。(二)故障紧急抢修单安全措施栏填写:应简明扼要填明应拉开关、闸刀,应挂的接地线及临时遮栏设置位置,主要标示牌的悬挂等。其它安全措施根据现场工作任务和情况设置。(三)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结合实际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补充安全措施,如需要补充,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在第4项“安全措施”栏内补充填写应增加的安全措施。(四)故障紧急抢修单1至5项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并填写抢修任务布置人的姓名后方可执行。(五)安全措施栏必须经许可人同意,由许可人签名后进行操作(对事故点进行隔离、布置现场安全措施等),并填明开始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