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金色比华利小区业委会实行禁外卖、限快递、停车费涨价等违规行为
我们是金色比华利小区的业主,近一个多月以来,小区业委会未经过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就在本小区实行了几条极为“个性化”的规定:
1、禁止外卖人员在凌晨1:00-上午9:00时,下午17:30-20:00时段骑电动车进入小区送餐。(以下简称“禁外卖”)
2、限制快递进入区,除顺丰快递、京东物流外,其他快递公司不允许进入小区为业主送货上门,必须强制由菜鸟驿站代收。(以下简称“限快递”)
3、从4月1日开始,小区的停车费涨价。
(1)临时停车费涨价一倍,原来的临时停车费:2小时免费,12小时内5元,24小时10元。调整到现行的:1小时内免;1至4小时5元;4至12小时10元;12至24小时20元。
(2)固定停车费涨价,原来只有两个标准:买了车位的30元/月;无车位的90元/月。调整到现行的:业主第三台地面停车150元/月;租户(纯住家)2台车每台150元/月,第三台车300元/月;住改商户的车辆每台300元/月。
关于“禁外卖、限快递和停车费涨价”的问题,我们有几点看法:
第一,“禁外卖限快递”是否合理?
金色比华利小区依山而建,地形复杂,进出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不论是业主前往东、西大门自取还是由外卖小哥步行进入小区,往返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特别是在雨雪、烈日天气,业主外出取餐的难度更大,安全风险也随之而增加。
禁止外卖人员骑车进入小区的时间正是上班族早、晚需要用餐的时间,时间限制非常不合理。该时段内业主点外卖要自己前往小区东、西大门领取,或者外卖人员步行进入小区送餐,业主和外卖小哥都难以接受。
2月1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在抗疫的关键时刻,发出了“中低风险地区允许快递员进小区”的紧急通知,这一国家政策是必须贯彻执行的。
但业委会“禁外卖限快递”的行为,无疑是在人为制造障碍,阻断了这最后1公里,是与国家的政策相违背的。于情于理,我们的业委会都不应该做出如此不仁不义之举。
第二,业委会采取“禁外卖限快递”的措施目的是什么?
业委会认为目前有两大原因:一是疫情,二是安全。
疫情原因到目前显然已不能再作为支撑其“禁外卖限快递”的理由。在安全方面,业委会认为,小区道路因为未实现人车分流、路弯又窄,极易发安全风险,所以要禁止外卖小哥骑电动车入内。我们认为人车未分流最大的隐患应该是机动车辆而不是电动车,因为从数量上说,小区机动车保有量和每日行驶量是电动车的几十倍甚至数百倍,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来说,显然是机动车更大。那基于此,难道我们应该全面禁止机动车出行么?显然也不是。
业主代表曾经在4月25日关于禁外卖限快递的沟通会上向业委会提出多条切实可行的建议,由于字数限制在此不多赘述。
可惜的是,业委会的同志秉着对外卖电动车的“有罪定论”,继续执行他们的“禁外卖限快递”措施,对于我们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建议一条也没有采纳,甚至以经费不足的理由拒绝。我们小区真的到了非要“禁止外卖电动车进入”来保证行人安全不可的地步吗?就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可以解决吗?在小区交通安全方面,我们认为业委会应该做的不是去“堵”,而是“疏”。
第三,限制部分快递进入小区并由菜鸟驿站强制代收是否合法?
国务院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可以看出,快递员“按收件人地址投递到户”是条例的规定,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菜鸟驿站,本应是在收件人无法按时签收包裹时,提供给收件人的一种便利选择,而不是必须选择。目前小区除顺丰、京东外,所有快递全部由菜鸟代收,成了唯一选择的垄断性经营。要求送上门则给你送上门,否则需要前往菜鸟驿站自取。据了解小区快递业务量大,每天大约至少有1000个快递包裹,菜鸟驿站对投放包裹的抽成是0.4元/件。很多快递员为了省下这笔开支,以小区不允许快递公司进入为由,让业主自行前往东、西大门自取。严重损害了小区业主和快递公司的合法权益。菜鸟驿站应该是作为一种选择提供给小区住户,而不是一个必须品。
第四,小区停车费涨价,是否有相关文件批示?
美其名曰:小区车位紧张,用价格杠杆来调节。试想,家住小区,停车费涨了就不停车了吗?有三台车的业主难道为了省停车费而卖车吗?父母或子女住小区,停车费涨了就不来探望了吗?小区本来公共交通就不方便,小车是每个家庭和每个上班族的代步工具。特别是对租户制定了有别于业主收费标准的收费价格,本身就已经违法。这使得小区的矛盾四起。
第五,业委会出台如此规定是否符合程序规定?
即程序正义性。根据《金色比华利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业主大会议事内容包括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按照《规则》,重大事项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决议通过才能实施。
“禁外卖限快递、停车费涨价”,这些牵涉到家家户户的合法权利和切身利益的事,就属于重大事项,更何况这些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已经引发了业主的强烈不满和反对。如果这些事情都不属于重大事项,那么什么事情才是重大事项?业委会在没有采取科学有效的听证措施和了解民意的前提下,直接采取暴力执行的做法违背了基本的程序正义,严重侵害到了业主的合法权利和经济利益。
从目前小区内爆发的各种矛盾来看,一切都与业委会出台的一系列管理规定有关。我们了解到,一般小区的矛盾都是业主、业委会与物管的矛盾,难以见到像我们小区业主与业委会出现这样大的矛盾,这说明我们小区的管理体制有问题。由此可以引发更深层面的思考。
程序正义是法治精神的一个最重要的核心之一。当要出台涉及到很多人切身利益的重要变革措施时,一定是要经过全面、审慎且合规的商议、研究。一定不能在没有确认之前就开始执行这个变革措施。
很遗憾的是,为什么这么多违背了基本的程序正义的措施能够直接执行下来?因为缺乏监督,权力没有限制,就会滥权。业委会本应站在监督层面,替业主着想,帮业主说话,监督物业机构做好服务。一帮人马三块牌子(业委会,监事会,服务中心)是目前我们小区自管的组织架构。即目前业委会既操控着小区的物业资金,又做着小区管理工作,还顶着一顶“代表业主”的高帽。“一肩挑”的管理模式在我们小区显露无遗。即便抛开业委会对于管理这一块是否专业不谈,起码这种缺乏有效监督的管理组织就已经体现了很大的问题。人一旦被戴上了红袖章,就可能会成为一个暴君。业委会自以为自己曾经做出了丰功伟绩,却不敢正视目前在程序正义上所犯的错误。不敢想象这样的业委会今后会怎样地代表业主利益、为业主服务。建立对权力进行限制的制度,才能真正的避免更多的此类事件的发生。
为此,请求政府职能部门领导为老百姓做主,要求业委会停止侵权违规行为:
面放开对外卖人员进入小区的管控;
2、恢复快递公司正常的投递秩序;
3、还原之前的停车收费标准;
4、相关重大改革举措,依法依规,交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