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评价成为“双一流”建设的导航仪

张学炬

日前,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不能数论文、数“帽子”,不能简单以条件、数量、排名变化作为评价指标,引发舆论关注。

“双一流”建设名单公布后,各高校奋勇争先、勇创一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时间形成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大好局面。但是,“双一流”学校是怎么发展的,取得了哪些成效,还有哪些不足和劣势,需要客观冷静地审视和比对,然后做好科学地评价和指导。

让评价成为“双一流”学校的镜子。“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这些被选中的“双一流”学校,都是全国各高校中的翘楚,都有骄人的过往,都曾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在发展的过程中,容易滋生骄傲自满的情绪,不能客观冷静地看待自己,从而陷入发展瓶颈,需要外界提醒其哪里还不行,哪里还需要提升。只有这样,高校才能重新定位,重新出发。

用评价为“双一流”学校明确发展重点。由于受惯性思维的影响,不少高校在发展中偏重排名、“帽子”、论文等一些形而上的东西,不注重内涵式发展,不注重贡献和实际,从而导致偏航、偏向,违背了“双一流”建设的初衷。因此,必须通过评价这把尺子,为高校定航向、选航标,进一步廓清思想的迷雾。《办法》明确指出,要关注贡献,关注人才培养过程,关注教育教学,关注毕业生质量。这既是对评价的正本清源,也是对高校发展提出的明确任务和要求。

用评价把高校的发展和国家的战略需求、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接起来。“双一流”学校必须扎根于中国大地,立足于现实的土壤,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力量。把国家的需求、地方经济的发展需求纳入到考评系列,以此诊断高校的发展成效,并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高校才能明确下一步的发展重点和着力点,才能走深、走实、走细。

当然,不管评什么、如何评,都必须明确实施细则,做到公平公正,最终起到以评促进、以评促改的目的。

(作者张学炬,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蒲公英评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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