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她的爱情故事

时隔n天,终于开始动笔,继续我的写作之路。老实说,这么久没写文章,确实有点生疏的感觉,看来还真有点像太久不练笔,逐渐退步的迹象了……
今日的我,依然喜欢写写小故事,写一些曾经经历见证的真实改编故事。而今天这篇文章的灵感源自咱们可爱的@小花花……
看了花花的话题,让我不竟想起了N年前发生在身边友人的一些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故事,特别是那一句“我爱的是他的人,又不是他的钱。”这让我想起了当时坚毅的否定了物质基础重要性的那个她的爱情故事,那一位为了爱情选择了放弃家人,坚持着有情饮水饱,陪着心里最爱的人,从北到南,离家出走的她,那个认定了只要有爱情就可胜过一切的那个她的故事…
——她——
  
她,是一位选择了爱情,不顾及家人反对,不畏惧万人阻挠,想尽办法都要跟着最爱的人,远走高飞,离家出走的女孩。
  
她,那时候刚上初中三,还未成年,因为之前一直都挺乖巧的,学校考试成绩优越,父母为了奖励她,就给她报名考驾证(十六岁的马来西亚公民是已经符合考取电单车驾证)。并且在考证成功之后给她买了一台全新的电单车作为奖励。而她的人生故事也在这台电单车到手之后开始改写了。
  
她有着一头乌黑及肩的卷发,标致的身材,嫩黑的肤色。想知道为什么华人会有着嫩黑的肤色?珍的父母是当地一家比较富裕的家庭,经营着灵芝那一类的生意。生意越做越成功,可惜却后续无人,两夫妇再听了一些亲人的建议后,决定了领养个宝宝,冲冲喜,或许后来好运点就会有自己的孩子。而珍就是被领养回来的冲喜的印籍宝宝,虽然不是亲身的,可她父母一直都把她当宝贝般爱护保护,疼爱万般。
  
她就是俺的表姑,珍。明明有着跟俺一样的年龄,却被外婆千叮万嘱的一定得称呼表姑。具体原因我也不记得是怎么一回事了,印象中是在福建那边的远房亲戚什么的吧。估计也就是当年跟俺外公一起“游泳”来马来西亚这,然后成家立业,定居之后相认的亲戚之一这样吧。  
——爱情与面包——
  
依稀记得那一年,表姑问过了我这么一个问题:“如果让你选择爱情和面包,你会选哪个?”当时的表姑在提问时,一脸幸福的笑容,嘴角上扬,眯着了双眼的向我提问。对于她的提问,那时候像极了书呆子的我,压根不会做答。我只知道,我年龄太小了,不可以谈恋爱。
  
十六岁那时候,身边的同学们都比我早熟,大部分老早都已经在偷偷摸摸的谈恋爱了,然而那时候依然懵懵懂懂的我,哪懂什么情情爱爱的,会个*爱情。就只知道如果自己在这年龄谈恋爱,一定会把父母气得蹬脚,会让一直疼爱自己的阿姨失望,所以一心只想好好的学习,不辜负家人的寄望。
  
那一年她十六岁,认识了比她大十岁的他。当时的她,一眼就确定了眼前的他,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一位在女校求学,没多少机会接触异性的她,在对方的热烈追求之下,不在乎年龄的差距,不介意对方没正当固定工作,甚至游手好闲,也不计较对方那吊儿郎当,不修边幅的性格与外表。在悄悄的联系聊了几天,就答应了对方追求,两个人也就这样子偷偷摸摸的在一起了。
谈恋爱之后的她,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几乎每天都跟父母拿上几百块钱,变得挥霍,学会了泡夜店,睡网吧,成绩一落千丈,上课跟老师顶嘴。性格更是变得叛逆,逃学,旷课,粗口,抽烟,喝酒,样样齐。更为了体现自己对对方的爱,而把两个人的名字“雕刻”在心头(纹身纹在胸前)。为了这件事,她父母差点被她气得爆血管。
  
就在她俩在一起没多久之后,听说她失踪了,连同那男的,还有家里保险箱的的金器,一块失踪了。家人亲友千方百计的打探,查询,刊登寻人启事,久久未有下落。家人更是放下了手头上生意,跨州越县专心的找寻她,可依然音讯全无。
  
直到几个月后的某一天,她拖着疲惫的身躯主动现身了,看着眼前的她,脸色苍白,憔悴的容貌,瘦得皮包骨的身形,不禁让人心生怜惜。打开家门见到家人的那一刻,她忍不住颤抖着身子,嚎啕大哭了,哭得收不住声。哭诉着对家里人的思念,诉说着她俩在一起时所承受的种种欺凌,痛苦与虐待,眼眶里的泪珠不自主的往下流。 
原来策划着离家出走计划时,男生千叮万嘱让珍把家里值钱的都带上,以防离家那段时间找不到工作,可以暂时应急。或许热恋中的人眼里耳里再也听不到其他声音,看见真实的那一面吧。离家的那段日子里,男生把珍从吉打这一个小小乡村带到了南部最热闹的地方,柔佛来生活。
  
刚开始的那段时间,两个人还过得挺好的。典当了保险箱里的金器,吃香喝辣,过得日子让人甚是羡慕。可就算有着金山银山,却好吃懒做,也总会有那么一天会把所有的钱财通通给挥霍完。他们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男生从未出外打工干活,甚至每一天带着珍逛夜场,喝酒,蹦迪,认识了无数的人。
  
就在他们花光了手头上的钱那时候,男生终于开口提议珍到附近的夜场去“上班”,据说只要喝喝酒,蹦蹦迪,就有收入。可事实真的是这么样的嘛?然而不是的,原来男生口中說的简单的工作就是陪座小姐这一种差事。一开始时珍是乖乖的去“上班”的,后来男生见珍这么听话,就变本加厉,私底下安排珍做出卖自己的事,这时候的珍才清醒了,静悄悄的拿着证件逃走,逃离了这一个自己曾经很爱很爱的恶魔。
写在最后:
  
——有情饮水饱?——
  
曾经有人說,有情饮水饱,只要真心相爱,就胜过一切。
  
可有情,真的可以饮水饱吗?现实生活里除了饮水吃饭,还得要好好过活啊。如果在一起的两个人真得愿意一起努力去经营这一段感情,彼此都好好的去维护,去珍惜,那当然是最好不过了。
  
再怎么相爱的两个人,再多的承诺,也得经得起现实生活的打压。更何况她那爱人,压根没想过去付出,去珍惜,只会想尽办法该如何让珍去挣更多的钱来过活。单方面付出的感情,又该如何去经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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