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书法就应该恶补繁体字!
把“慈禧太后”写成“慈禧太後”,把“欲穷千里目”写成“欲穷千裹目”,把“子曰诗云”写作“子曰诗雲”,把“五千仞岳上摩天”写成“五千仞狱上摩天”,混淆“吃面”的“麺”和“洗面”的“面”,搞错“发展”的“發”和“头发”的“髪”…诸如此类的谬误,在时下的书法展览中触目皆是。
书法家如果缺乏文字学基础,光练简化字,不注意兼谙繁体字,一旦需要简繁转换,临渴掘井,随便找个对应的同音繁体字转换,常常不免陷于尴尬。
书法家薛元明表示,参展作品如果存在错别字硬伤,应当毫不犹豫予以淘汰;如果确属偶然笔误,其艺术水准也会因极个别字大大降低。繁简混用更让人难以理解。书法家生活在现实环境中,日常所面对的是简体字,唯独临摹或者创作时接触繁体字,出现错误有时在所难免。
学习书法,要大量使用繁体字,使用繁体字存在一个尴尬的“还原”问题,推行简化字时将几个繁体字合并成一个字,使得原本有各自的意义和功用而无法取代的不同文字,经过简化之后意义完全相同、相互取代,所以一些书家经常闹出笑话。
古人根本就不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今也成为问题。尤其是学书法的我们,理应恶补繁体字,否则必将成为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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