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酒驾被处罚反向宁夏交警送锦旗,咋回事?

  最近,宁夏高速交警十五大队收到一名男子送来的“人民警察为人民,危难之处见真情”的锦旗,不为别的,只为感谢前段时间因自己酒驾被处罚一事。“不生气,反而感谢”,这究竟咋回事?
  原来,3月27日晚7时许,宁夏高速交警十五大队民警巡逻至萌海高速140公里处时,发现了行车道内停放着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是车出故障了吗?”民警正犯嘀咕时,发现该车并没有打开双闪警示灯,后方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这样会让后面开上来的车来不及刹车,非常危险”。
  民警立即在来车方向做了安全防护,之后上前查看情况。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哭笑不得,车内驾驶员正在呼呼大睡。
  民警立即敲窗将其叫醒,就在驾驶员王某打开车窗的一刹那,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
  民警怀疑其存在酒驾行为,遂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最终结果为110mg/100mL,王某确系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带王某前往海原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检验鉴定结果为:王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29.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然而,在案件办理前期,王某多次拒不配合,后来,在大队民警将酒驾的危害性以及当时王某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事项进行反复耐心细致地解释后,王某彻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配合民警完成了后期检测和处罚工作。
  事后,王某每回忆起当时自己的境况,就十分后怕,“幸亏当时警察及时发现并救了我,要不然还不一定出什么事呢!以后决不敢再酒后驾车,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了。”王某后悔不已的同时,也对执勤民警的尽职尽责、耐心执法、一心为民的敬业精神所打动,为了表示感谢之情,他专程做了一面锦旗送到了高速交警十五大队,他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劝诫、警示更多的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既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大家负责。

固原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王平花

(图片由宁夏高速交警十五大队提供)

值班编辑:张兰 责编:李慧 审核:马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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