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伦灿:艺术企业要有参与全球竞争优势的国际视野
竞争优势理论是由著名国际战略家M·E·波特创立的。按照他的理论,一国产业竞争优势的获得方式从微观层面上讲有三种: 总成本领先(最低) 、标歧立异(差异化) 和目标集聚;从宏观层面上源于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和支持产业及产业配套状况等。在此基础上, 波特把一国竞争优势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即要素驱动阶段、投资驱动阶段、创新驱动阶段和富裕驱动阶段,每个阶段的竞争优势产业也不相同。
由于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在解释二战后国际贸易新格局方面具有巨大的说服力。以此理论为指导, 美国重新赢回了世界经济的霸主地位,竞争优势理论也因此成为经济全球化下发达国家进行国际分工定位和寻求竞争优势的主要指导理论。竞争全球化的趋势所产生的市场压力使得所有艺术企业要明确和确定其市场竞争优势原则,以便使得自己在竞争激烈的艺术市场中脱颖而出,以其专业的企业特色与专长,迅速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与企业产生共鸣,进而去消费企业所生产的艺术产品,并忠于企业,形成长期消费。
艺术企业市场竞争优势是在相对某个行业或细分市场的一个连续的过程中获得的。一个项目、一个产品的利润或其市场份额的短期占有不能称其为企业获得了市场竞争优势。企业市场竞争优势必须是在较长时间内不容易取代和模仿的, 具有较高内涵和价值的, 区别与其他企业的特色和专长。只有与众不同的企业特色和专长,才有个性,有个性的企业,才能引起外界的充分注意,使得企业自身在竞争激烈的艺术市场中站稳脚跟,准确定位。这种有利的位置只能通过突出于公司或产品的一些独特性内容来实现,即所谓的竞争优势原则。
应该让外界充分了解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原则,突出艺术产业运营环节中特有的闪光点,展现在艺术消费者的面前,吸引并引导艺术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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