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标文件常被质疑投诉?一文教你轻松避开这7个陷阱
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受政府委托,承担公告发布及综合评标专家库运行维护等工作。为各方市场主体,交易中心,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一站式”服务。承担了政府委托的调查研究、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运营“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告公示标准发布工具(安徽版)”,党会共建,成立了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党支部。深入研究国有企业和在皖高校招标采购工作,组建了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企业招标采购专业委员会和高等院校招标采购专业委员会。
问题三:设置梯速要求与招标电梯设备不匹配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广日电梯、迅达电梯、西继迅达电梯、远大智能博林特电梯、沃克斯迅达电梯、林肯电梯、歌拉瑞电梯、升华电梯、上海阿尔法电梯、美迪斯电梯等多家企业,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电梯行业协会、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负责人。
不少地方开展电梯采购活动,招标文件都存在对企业设置一些技术性限制的要求。其中,招标文件设置的超高梯速要求,与所招标电梯设备不相匹配的情况,是采访对象反映很多,且经常会遇到的一个歧视性或排他性的条款。
例如,湖南某机关单位组织的电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在所投产品制造技术等实力方面,要求投标产品(客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核准的曳引式客梯速度≥10m/s,观光电梯速度≥5m/s,其余不得分或少得分。实际电梯采购需求为≤2.0m/s。浙江一家电梯企业举例说道,或者“生产制造许可证为8m/s、6m/s,分别得3分、2分,4m/s以下不得分”。
“前不久,我们参加一个6层高的办公楼电梯项目投标,采购单位采购5部梯速为1.5m/s的电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需要具备6m/s制造许可,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上海一家电梯企业市场总监说道,还有的招标文件要求,电梯供应商的“客梯制造许可证要求速度须达10m/s以上。”等。
江苏省某电梯协会负责人介绍道,电梯制造许可证等级分为三个资质等级。企业持有不同的电梯制造许可证等级,其生产的电梯及电梯运行速度都有明确界定,不能超越许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