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随意废标对症出四招
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受政府委托,承担公告发布及综合评标专家库运行维护等工作。为各方市场主体,交易中心,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一站式”服务。
严格审核采购需求。一是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采购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需求单位修改。二是对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如果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应通知需求部门予以取消。三是对技术复杂的项目,应重点防止资格条件排他性和技术指标倾向性,可采取招标前先公示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的方式,由广大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公平性进行评判,认为不合理的可提出质疑,再根据供应商质疑情况组织需求部门和行业专家进行论证,从源头上确保采购需求合理,能够吸引供应商参与投标。
严密编写采购文件。一是采购文件语言文字表述要严谨、准确、避免出现歧义和前后不一致。二是采购文件格式要规范,要求应清晰,对重要事项和废标条款应作出重点提示,防止供应商因对采购文件理解有误被废标。三是采购文件内容不得有违规、歧视性条款,不得通过不合理分包、制造商授权、特定业绩要求、设置排他性评分标准等方式,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
严防限制企业投标。一是严格按照法定要求格式、内容和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向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完整、准确、相同的采购信息,不得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设置各种不合理障碍。二是允许投标人通过网上下载、邮寄等多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减少企业购买招标文件的成本开支。三是抽取供应商数量不足时,应通过网上发布公告方式,征集更多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四是出现废标情况时,应当要求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由于资格要求、技术参数排斥限制其他投标人的,应当予以修改。
严禁专家随意废标。一是评审专家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时,应当要求专家与投标人进行现场沟通确认,告知投标人废标理由,投标文件非实质性条款遗漏、误填的,不得废标。二是招标机构应当监督评审专家的行为,对专家判定企业废标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复核,防止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审,随意判定企业废标。三是落实专家评价制度,记录专家职业操守、履职尽责情况,对违规违纪、责任心不强的专家及时清退出评审专家库。(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