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限量版就没有天价鞋

黄牛经济算不算市场行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黄牛之有,已经暗含了对合法经营和依法纳税的背叛。就像医院的号贩子,他们首先不是因为对道德的忤逆、而是因为名不正,而洗脱不去自己的污点。
假如黄牛跨越了名不正的障碍,拿到了合法经营和依法纳税的通行证,从号贩子一跃而成为炒鞋团,那么,他们的行为,算不算市场行为呢?我认为,仅从黄牛这一环节上论,他们还真就是市场行为了。旁人尽可继续道德挞伐,但以法的视角看,他们并无毛病。

物以稀为贵,天经地义的道理,无论平台还是第三方,只要合法经营合法纳税,炒成宇宙价,也是他们的自由。谁都明白,这回的炒作搁浅,只是因为横加了一份更沉重的道德谴责而已。

如果炒鞋团可以摆脱法律意义上的逾矩,那么到底谁该为天价鞋负责?先看一个证据:“一般来说,炒鞋的人并不是什么鞋都炒,而是有特定的目标。比如限量款、爆款或合同款等小批量发售的产品”。这段炒鞋团的“自供”,就是天价鞋的由来——小批量发售的、特定的目标。只有满足了这个条件,炒鞋所谓的投资升值空间,才可能存在。而这个条件的满足,对于生产者而言,显然是人为预设出来的结果,是以人为的方式,刻意营造出的居奇效果,为品牌溢价和第三方炒作,提供了可能性。

当然,不独鞋商,许多品牌和产品,都以某种形式的居奇策略,提升自己的市场地位。讲真,飙涨31倍的48889元算天价,那么1499元的参考价就是合理价位了吗?定价伊始就存在的溢价行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吧。

那么,厂家刻意制造的居奇行为如何定性?就成了天价鞋问题的关键。显然,厂家有备而来,摸准了法律空隙,打了擦边球。同时,把涉嫌扰乱市场秩序之责,巧妙地推给了销售环节。举一反三的话,鞋的限量、白酒的缺货,手机的惜售,都是居奇的好套路。而居奇和天价之间的因果,一边成了秃子头上的苍蝇,一边又拿它无可奈何,甚至视而不见。
或许,这就是大多数人、包括市场规则制定者都接受的品牌成长的“必经之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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