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的商业化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很多律师把自己完全定位成商人
律师行业的商业化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很多律师把自己完全定位成商人,很多律所也把创收作为唯一追求目标。我刚进入律师行业时候,一些律师前辈就以这样的观念教导我。
诚然,律师行业的发展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对金钱、对创收的追求并没有错。从律师个人角度而言,律师与其他职业一样,首先是一份工作,一个谋生的工具。
但我认为律师有其特殊性,律师除了商业属性,更具有社会公共属性。
律师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关乎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一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如何,这个社会的公民权利是否得到基本尊重,罪恶奸邪是否得到惩罚,不用看那些生硬的法条书本,而应该看这个社会的一个个鲜活的、每天都在发生的案例。
就像我国的刑法一直都规定着正当防卫,但直至“昆山龙哥”案之后,正当防卫才真正引起全社会最广泛的关注,最高院、最高检才频繁出台相关正当防卫的文件、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各地司法机关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才不那么苛刻。
单从商业纬度看律师,律师可以比作一台产出法律服务的机器,律所可以比作产出法律服务的工厂,在最短的时间揽更多的案件、收更高的费用、以最节约的成本完成案件代理,显然是最符合商业逻辑的。
但律师能这样做吗?
显然不能。
这样的商业逻辑会让我们避开障碍,不去发声,不去争取,丧失与社会不公、不法斗争的动力。比如刑事案件的办理,完全从成本、效率出发,可能就演变成:能少会见的少会见,能少看卷的就少看卷,能少研究的就少研究,因为这样就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办理更多的案件。但最终的结果如何呢,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如果司法机关对案件的侦查认定有误就不能被发现,最终律师的基本职能就不能发挥出来。
总之,我本人不反对律师的商业化,也不反对把创收作为律师和律所的重要追求目标。但我反感唯金钱、唯创收化,评价一个律师,不关心他专业水准如何,办了哪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只关心他赚了多少钱,某个案子收了多少,他掌握什么资源……
我们要对我们的法律工作充满敬畏,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不应在创收、豪车、名表、精致利己、豪华写字楼中忘记律师这个传统职业的基本职业道德。
诚然,律师行业的发展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对金钱、对创收的追求并没有错。从律师个人角度而言,律师与其他职业一样,首先是一份工作,一个谋生的工具。
但我认为律师有其特殊性,律师除了商业属性,更具有社会公共属性。
律师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关乎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一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如何,这个社会的公民权利是否得到基本尊重,罪恶奸邪是否得到惩罚,不用看那些生硬的法条书本,而应该看这个社会的一个个鲜活的、每天都在发生的案例。
就像我国的刑法一直都规定着正当防卫,但直至“昆山龙哥”案之后,正当防卫才真正引起全社会最广泛的关注,最高院、最高检才频繁出台相关正当防卫的文件、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各地司法机关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才不那么苛刻。
单从商业纬度看律师,律师可以比作一台产出法律服务的机器,律所可以比作产出法律服务的工厂,在最短的时间揽更多的案件、收更高的费用、以最节约的成本完成案件代理,显然是最符合商业逻辑的。
但律师能这样做吗?
显然不能。
这样的商业逻辑会让我们避开障碍,不去发声,不去争取,丧失与社会不公、不法斗争的动力。比如刑事案件的办理,完全从成本、效率出发,可能就演变成:能少会见的少会见,能少看卷的就少看卷,能少研究的就少研究,因为这样就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办理更多的案件。但最终的结果如何呢,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如果司法机关对案件的侦查认定有误就不能被发现,最终律师的基本职能就不能发挥出来。
总之,我本人不反对律师的商业化,也不反对把创收作为律师和律所的重要追求目标。但我反感唯金钱、唯创收化,评价一个律师,不关心他专业水准如何,办了哪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只关心他赚了多少钱,某个案子收了多少,他掌握什么资源……
我们要对我们的法律工作充满敬畏,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不应在创收、豪车、名表、精致利己、豪华写字楼中忘记律师这个传统职业的基本职业道德。
2021-05-11 23: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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