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关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流程的公告

关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流程的公告

经我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本次名都花园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流程如下:

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76条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且占总人数过半业主同意,可以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业委会决定在街道社区的指导下依法启动选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为保证选聘程序的公平公正,名都花园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先委托招标中介机构公开招标,并评选3家业主大会候选企业。再召开业主大会在3家候选企业中选择一家作为中标企业。

二、公开招标评选业主大会候选物业服务企业

申请政府指导部门推荐招标中介机构,由业主委员会与中介机构共同商定投标企业条件,委托中介机构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委托中介机构聘请评标专家,与业主代表共同召开评审会。招标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征求业主意见。从本流程公布到10月22号中午12点,逾期不再接受,请业主将意见建议书面(纸质)提交业主委员会,联系电话:***。

2、10月12号~10月22号就招标文件、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10月23日开始发布招标公告,由中介机构接受物业服务报名,10月30号截止报名。

3、11月2号由招标代理单位发出招标邀请。报名企业于11月16号前向招标代理单位递交标书。

4、组织报名企业进小区考察。11月6号前,由业委会安排时间,组织报名企业集中一天时间,到小区考察。

5、开标评标。11月17号,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开标评标,由评审小组在通过初选的投标人中评选出3家,当日在小区公告。

为保证公正,评审小组由业委会代表一名、业主代表二名、专家二名组成,业主代表从报名业主中抽取(抽签)。经过专家评审,在投标企业中选出得分前三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在小区公告十五天(服务方案、物业合同)。

三、召开业主大会确定中标企业

12月1号——12月15号,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开始业主大会,投票率达到双过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如未达到双过半,可延期一周。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本次业主大会表决规则,达到“双过半”的条件的当选。

为保证公平公正,本次业主大会投票全程聘请公证处进行公正,所在票箱由公证处密封,计票统票时,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开封,并对计票统票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本次业主大会采取如下计票规则:小区过半(含)业主参与投票且参与投票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占小区建筑总面积(不含地下车库等不占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一半(含)以上,本次投票有效。未投票(者)的表决权(票和专有部分面积)计入得票数最多的候选物业服务企业。

四、公布招标结果

完成统票计票后,将业主大会选聘结果上报街道(社区)备案,同时在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业委会对业主的异议进行解释,公示7天后,业主委员会与中标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进入小区,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本项工作计划2020年12月底前结束。

五、本次业主大会的其他议题

根据小区实际,本次业主大会将对小区管理规约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将提交业委会讨论,报街道社区备案,并制定停车管理制度、电动车棚建设、高空防坠方案以及电梯大修或更换方案,在小区公示15天后(11月15日前公示),在召开业主大会时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一并进行表决。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业主,请在公示期内(10月22日)书面(纸质)向业委会反馈(每周六值班日交18栋D座业委会办公室,或交物业服务中心转达),业委会将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名都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0年10月6日

来源:名都花园小区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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