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未提供财务资料或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的有什么后果?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借款人未提供财务资料或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的有什么后果?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

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Article 672 The lender may inspect and supervise the use of the loan as agreed while the borrower shall periodically provide relevant financial and accounting statements or other information therefor.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

除合同。

Article 673. The lender may withhold further funding, ask to be refunded in advance or terminate the contract if the borrower fails to use the loan as agreed.

规范的银行等金融部门在借款给公司企业时,不仅要求借款人提供半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财务报表等资料,有时还要求借款人提供详细的贷款用途和和相关的项目关联机构及用款进度并根据项目进度经借款人申请,直接将借款转入关联机构的账户内,不仅确保贷款不会被挪用,且保证贷款严格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

正常的情况下,贷款人关心的是借款人能否正常支付利息并到期归还本金。借款人也觉得贷款人过于管的宽。 到时还本付息就行了,只要我不违法,你管我干什么。实际上,金融机构放款,就个案而言是一单微观经济事件,但对于银行而言,个案的集合就是一单宏观经济事件,必然受到国家经济、金融等宏观政策的调整,如关于住房贷款的规定就不仅仅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简单。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的内容当然包括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资料的情形。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带有欺骗的性质,比不提供财务报表的性质更加恶劣。

“停止发放借款”,是指停止合同约定但尚未发放给借款人的款项,包括分期放款中尚未到期的贷款。

“提前收回借款”是指贷款人在合同未到期即未到归还期时贷款人提前回借款。多数公司或企业是在自己的开户银行设立基本账户。如果账户内有钱,银行是可以直接扣划的。不要说银行未经法院审判不敢扣划。

“解除合同”则不仅意味着贷款人不再发放借款,且可以要求提前归还借款,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等金融机构掌握着公司企业及个人重要的账户信息和资金流水情况,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外,这些信息均为银行有义务严格保密的信息。银行或工作人员泄露上述信息的,必将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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