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各部室、分厂、车间、工段:

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旅途不必要的开支,规范本公司差旅费开支管理,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一、员工因公出差,事先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说明出差地点、任务、乘坐的交通工具、预计天数及费用等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持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借取出差费用。

二、出差人员在外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超支不补,节约归已的结算方法。

三、员工出差在外乘坐的交通费标准:长途汽车费按大巴,火车按软卧厢以下,轮船按三等舱以下的票价及规定费用,实报实销。

四,一般外出人员不能乘坐火车软卧及飞机,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乘坐的,应据实报销。

五、市内交通费的标准:市内交通费除本市区内和随车外出不补贴,其他一律按x元补贴。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销超标交通费部分。

六,员工出差住宿费的标准,市所属市、县以市招待所为准,其他一般地区x元,特殊地区x元。住宿发票必须作为附件报销,无住宿发票者按住宿标准的50%补贴(其中家住出差地的不予补贴)。

七、员工出差伙食补贴费标准:市所属市、县x元,其他一般地区x元,特殊地区x元。如有公费用餐应取消当天补贴费以开出发票时间为准。

八、特殊地区指:厦门、珠海、深圳、广州、上海、北京。

九、连续乘车超过24小时,增发在途伙食补贴费10元,超过36小时以上(含36小时)再加发10元(中途不住宿)。

十、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夜间在6小时以上(晚上8时一次日早上7时)或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的可以购硬席卧铺票,如购硬座票应按票面额的50%补贴。

十一、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外地学习、培训、考察、开会的出差人员,其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市内交通费只能计算往返天数。若会议有缴纳会务费,会议期间的伙食补贴费取消;无缴纳会务费的,一律按每天x元标准补贴。

十二、中层干部出差,其住宿费标准可在上述规定的标准上加20元,但在计算节约额补贴给个人时,仍按上述标准执行。

十三、公司领导出差,其住宿费、交通费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掌握,按实报销,不实行包干,伙食补贴按本规定执行。

十四,不同级别的人员一起出差,可按:“就高原则”报销住宿费。

十五、员工出差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开支超过包干总额,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超支部分。

十六、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应在7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倍计算所借资金占用滞纳金,并从报销差旅费或工资中扣减。超过一个月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不予受理报销,借款从薪资中扣还。如果发票遗失,本人应写出申请理由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在外乘坐的国家标准票据额或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十七、探亲报销规定:经公司领导批准享受年度探亲的员工,不按出差处理。只报销来回直线点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的费用。

十八、报销票据应按不同用途进行分类,并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经部门主管签字,财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十九、员工参加广交会等特殊情形,可暂不实行上述标准,其费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实报销。

二十、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差旅费开支标准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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