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阶段发现一、二审证据存在问题的处理

作者:曹春风律师

经过和最高法法官的约见和交流并对数份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进行分析、梳理和总结。我认为,对这样问题的处理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我们办理死刑复核案件的律师清楚的认识:

—、案卷中存在的这些证据,如果这些证据的价值和作用仅仅是对其他证据进行辅助或者佐证,且这些证据不影响相关事实认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相关证据来认定事实,对于存在问题的这些证据不再发回重审进行恢复庭审调查,因此,做为死刑复核律师一定要在头脑中清楚哪些是影响定罪、量刑的核心事实和核心证据;哪些是辅助事实和辅助证据,不然容易在提出死刑复核意见抓不住重点,而使辩护观点走了偏路。

二、如果这些证据系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但存在的问题非实质性的而仅仅出现的是取证技术上的问题,比如笔误问题等可以补正或者做出合理解释的。一般情况下,死刑复核法官也不会将案件发回重审。

三、这些证据确为关键的定罪证据或者不利于被告人的量刑证据,如果这些证据存在的问题是实质性的问题,已经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或者补正的,死刑复核法官会把案件发回重审,通过发回重审进行庭审调查来予以解决或者迳行改判。

四、如果是对被告人量刑有利的证据存在问题,经过补正或者做出合理解释以后,因结果有利于被告人,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发回重审。

总之,死刑复核阶段是最后一道程序,对辩护律师分析和把控证据能力要求较高,要不断加强学习和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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