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的他就被满朝公卿惊呼神仙童子,后以此诗叩开崭新大门

在中国,诗歌文化有三个繁荣鼎盛时期。第一次是在以《诗经》、《楚辞》为代表的先秦时期,第二次是汉末魏晋时期,第三次自然就是唐朝。唐诗又是巅峰的巅峰,影响深远,几乎将诗歌的烙印打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

然而,唐诗的繁盛,在一开始是没有什么端倪的。因为在唐朝初年,诗坛仍然流淌着齐梁体的血液,这些诗歌失去了群众基础,仅仅是宫廷权贵们的玩物,如同无根之浮萍。直到初唐的多位诗人勇敢探索,冲破藩篱,终于叩响了新时代的大门,其中一位就是王绩。

王绩是著名教育家王通的弟弟,自幼博闻强识,名气很大。他11岁的时候,从老家绛州龙门到长安游历。那时隋朝开皇年间,因为王绩的名气大,权倾朝野的杨素接见了他。杨素带着满座公卿与王绩交谈考较,内容到底是什么,已经无人得知。但是,那些见多识广的达官显贵,在这次会见之后,都惊呼王绩是“神仙童子”。

也许是头顶的光环太过耀眼,对王绩的人生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的仕途并不顺遂,三次出仕又三次归隐。即使是到了唐朝,百废待兴之时,王绩却认为自己无望置身台辅,还不如淡泊名利,就更加放任自流,纵情山水美酒之中了。

虽然在仕途不如意,但王绩却在诗坛上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是这首《野望》,在唐朝的发展史中还占据了一席之地:

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这首诗的意思是,傍晚时分,我站在东皋极目远眺,徘徊不定不知道何处可依。每一棵树上,都已经染上了秋天的颜色,重重叠叠的山岭之上,洒满了落日的余晖。牧人驱赶着小牛返回家中,猎人骑着骏马带着猎物回到住所。彼此之间相视而并不相识,我长歌一首真想隐居在山冈之中。

对于这首诗,熟读唐诗的人可能不以为然。因为将它放在华美绝伦的唐诗之中,确实并不出奇。李白、王维、孟浩然写出的田园诗歌,比这首精彩的不在少数。但是,如果反过来,从它之前的诗歌来看,《野望》却比南朝、隋甚至唐朝初年的绝大部分诗歌高明得多。

南朝特别是齐梁的诗风,都是华靡艳丽,讲究辞工,但题材十分狭窄,千篇一律毫无新意。这个特点就是被人诟病的“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也是李白所批评的“自从建安来,绮丽不足珍”。过分讲究每个字的奇巧,就失去了诗歌本应有的大气。

然而,这首《野望》却如同一片靡靡之音中的出水芙蓉。它不施粉黛,天然雕琢,上承魏晋的恬淡风格,下启唐诗的田园牧歌。这一点,就注定了它的历史地位。要在一个已经定型的诗坛中,写出这样的诗歌,吹起新时代的冲锋号,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事情。

除此之外,《野望》还有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长期以来,人们苦苦追索,为什么有些字,有些词,连在一起就会让人或悲或喜?这不光是字面上的意思,更是音律的魅力。南朝齐的沈约等人最开始有意识将声律知识运用到诗歌之中,直到这首《野望》的诞生,标志着律诗这种体裁正式登上诗歌的舞台,它比初唐沈佺期、宋之问将律诗定型,提前了五十多年。

虽然年少时的神仙童子王绩,并没有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伟业,但拥有这首五律开山鼻祖的《野望》,就是莫大的成功,正如《唐诗矩》所言:

得此一结,便登唐人正果,非复陈、隋小乘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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