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增值税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核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安徽税务 2021-02-19

相关问答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核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一、“两个数字定额度”。如果您是新办纳税人,安徽省税务局将在您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时为您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

二、“一个逻辑要清楚”。如果您是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一定要清楚,不管是电子专票还是纸质专票,都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您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既适用于它,也适用于它。队形整齐,保持一致!

三、“电子纸质按需求”。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税务部门核定的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内,根据自身需要分别确定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领用数量。如果核定的最高开票限额和领用数量没有满足您的需要,也不要担心。在税务部门核定后,还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申请“增版增量”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审核:安徽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编发: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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