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分工?不如试试编码分工

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的商品归类机构,一种常见的模式就是按商品类别进行分工,但过来人都知道,这种做法其实是存在不少弊端的。

首先,有相当一部分归类争议是跨商品类别的。比如药械同源产品归药品还是医疗器械,碰撞试验用耗材归材料制品还是台架附件,汽车座椅滑轨归贱金属车厢附件还是车身零件还是坐具零件等等。而按商品分工意味着争议双方(或多方)处于同一层级,于是在跨类的问题上便很容易形成谁也说服不了谁的僵持局面。

其次,按商品分工会局限归类人员的知识面以及对总规则的理解深度。很难想象化学基础薄弱者能深入了解动植食品与材料制品的构成,亦或材料知识匮乏者能真正理解加工设备的原理。

此外,按商品分工构建的部门在内部设置时,也很容易继续按商品类别作进一步的细分,乃至出现几个人常驻若干品目的现象,如此对协调制度的理解就无异于盲人摸象了。

另一方面,与广度相对的则是深度,那么按商品分工这种牺牲广度的做法又能否换来对特定产业认知的深度呢?

事实上,广义的商品编码涉及之维度包括:

  • 国际层面,对应于品目和一、二级子目,涉及世界海关组织的历次会议内容及相关归类先例;

  • 本国层面,对应于七、八位本国子目,涉及税则税政调研、关税调整方案及本国子目注释;

  • 监管层面,对应于九、十位附加编码乃至十一至十三位CIQ编码,涉及对应的部委公告及政策。

然而,即便分工细如多人专攻两或三目,此数人基本上也无法做到既深入国际事务,又参与税政调研,还能同时掌握反倾销、两用物项、濒危物种、特殊物品等监管政策。就算勉强为之,也只能泛泛而为,不仅没有精度可言,而且仍然还须分工。换言之,通过按商品分工这种牺牲广度的做法,实际上并不能换得认知深度的切实提升。

于是与其按商品进行分工,倒不如试试编码分工。

商品分工?
编码分工?

按编码分工,既意味着人为设置之商品界限的消弥,也允许负责前六位的“国际事务组”、负责七、八位的“本国子目组”以及负责九至十三位的“附加编码组”能够专注于各自的职能。

具体来讲,编码分工秉承了商品归类“逐级”的特点,故可有效缓解“同级”争议僵持的局面。同时,组内成员虽仍可按能力或经验作一定分工,但不应再设置具体的商品界限,如从事动物食品归类者亦须知晓相关的化学品知识乃至动植食品加工机器的原理,从事机电仪器归类者亦须掌握被加工对象从原料至成品的工艺特征及归类要点。

当然,多少会有人质疑这种编码分工模式的工作效率,毕竟确定某一商品的完整编码看上去会经历一个“全员参与”的过程。但事实上,绝大多数商品的归类难疑往往只存在于特定位次的编码,故仅须负责对应位次的组别处置即可。况且真正的疑难问题又何尝不值得“全员参与”,而毋论处理效率的高低。

相对而言,非全员参与的单人逐一确定每一位次编码的模式虽看似具有效率上的优势,却也容易导致归类工作的流水线化,其表现包括无视前提地参照先例与不加区分地规则一六,即重结论而轻依据,而此种低思维强度的字段比对工作在未来也完全可能为人工智能所替代。对于营利性组织,追求效率的流水线式归类还可引发恶性的价格竞争,市价十几、二十元一票的低水平归类乃至最终被机器取代,不应是高水平归类专家型人才期望的未来。

说到底,按商品分工的模式可能只是特定时期下归类人员普遍不熟悉协调制度所采取的过渡措施,其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将逐渐难以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对高水平归类人才的需求,而届时按编码分工的疑难处置机制或许会成为一种值得一探的模式。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若涉嫌侵权请联系删除

·END·

科归类

一个研习商品归类的小世界

微信号:guilei_keke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