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我洗澡,就不让你营业!女子连续报警“举报”浴场内有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宋严 记者 江跃中)因凌晨拒绝登记证件被某浴场婉拒,女子代某竟趁着酒劲,连续报警“举报”浴场内有各种违法行为,以泄私愤。最终,代某为自己一时冲动的荒唐行为付出了代价,被普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图说:违法行为人代某到案。普陀公安分局供图(下同)2月28日2时40分至4时许,普陀公安分局甘泉路派出所连续接到同一报警人打来的多个报警电话称,位于延长西路的某浴场内存在各种违法行为。民警多次赶赴现场处警,均未发现报警人反映的违法行为,报警人存在报假警嫌疑。4时40分许,民警在农林路一小区内找到了涉嫌报假警的女子代某。经民警询问,代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原来,当日凌晨2时10分许,代某和朋友酒后准备去延长西路上的某浴场洗澡醒酒。在登记时,由于代某未携带身份证件,被前台工作人员婉拒后,与工作人员发生了口角,准备去洗澡的一行人也不欢而散。事后,代某越想越气,头脑一热,为泄私愤,竟萌生了举报该浴场有违法行为,让浴场不能正常营业的想法。于是,代某借着酒劲拿起了电话,从2时40分起至4时许,连续多次拨打报警电话,举报浴场内有各种违法行为。然而,民警在到场后,均未发现代某所述的警情。

图说:代某报假警的电话记录。警方提示:报警电话是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社会服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通道。谎报、虚报警情都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更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对谎报警情、案情或无故拨打报警电话等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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