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馮師英、馮承素墓志銘》
《馮師英墓志銘》,全稱《大唐故左監門長史馮府君墓志銘》。楷書,有界格,縱三十行,滿行三十字,凡八百五十六字。志蓋篆書『大唐故左監門府長史信都馮君墓志銘』四行十六字,有界格,四刹飾卷草紋。二〇一五年
出土于陝西西安,字口清晰,品相極佳,歷一千三百餘年宛如新刻。
志主馮師英,字士,冀方信都人。志云馮氏『顯慶四年三月九日,終于京城群賢里之私第,春秋七十有一』。由此可知,馮師英生于隋開皇九年(五八九),卒于唐顯慶四年(六五九),享年七十一歲。馮師英入唐時二十八歲,主要活動于武德與貞觀年間,官至左監門長史,從六品。一生經歷六個官職,依次爲御史臺録事、雍州藍田縣主簿、右武衛録事參軍、司農寺主簿、京西市令、朝議郎左監門長史。馮氏生平事迹不見于『兩唐書』,其子爲久負盛名的唐初書家馮承素。
該墓志銘文體規範,前有首題,正文敘述名字、籍貫,追述祖系,列記官職,頌揚功德,刊明卒時與遷葬時地,後有韵文銘辭。無撰文者、書丹者信息。志文有言『有子中書主書承素』,不符合馮承素行文的語氣,應非馮承素撰文。馮承素非科舉出身,也未必擅此。且該志行文冷峻,没有喪父的悲痛之情,當是他人所作。
此志書法精美,筆勢精妙,備盡楷則,從書丹到刻工均屬上乘,具有較高的書法藝術價值。從特點上看,該志謹嚴有法、瘦勁整飭、結體寬博、典雅精工,符合初唐的書法風格,是初唐楷書之精品。
唐代家人書志較爲普遍,志主近親書志比例最高,馮承素又官至中書主書,所以,書丹者不排除爲馮承素,且極有可能爲馮承素。果真如此,馮承素書法的真面目將大顯于世,填補他在書法史上的作品空白,具有開拓性的意義。退一步講,即使該志書丹者不是馮承素,也不影響它的價值,借用葉昌熾先生的話:『不失爲佳刻,本不必以人重。』該志記載馮氏家族的傳承,較爲詳細地記述馮師英的生平,涉及高句麗戰争處可與﹃兩唐書﹄相互印證,具有壹定的史料價值;志中所涉馮承素歷官信息,又可與《馮承素墓志》相參證。
馮承素的資料本來就稀少,故此志涉及之者雖僅是隻言片語,但對于豐富書法史仍具有重要的意義,可謂彌足珍貴。
《馮承素墓志銘》全稱《唐故中書主書馮君墓志銘》。青石材質,正方形,邊長五十四厘米。楷書,有界格,縱二十八行,滿行二十五字,凡六百四十八字。志蓋篆書“唐故中書主書馮君墓志之銘”四行十二字,四刹飾蔓草紋。二○○九年出土于陜西西安,無撰文、書丹者信息。
志主馮承素,字萬壽,長安信都人。咸亨三年(六七二)十月五日卒于京城通化里第,享年五十六歲。由此推算,他的生年當在隋大業十三年(六一七)。夫人朱氏,台州司倉之長女,先于馮氏一年卒。二人于咸亨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合葬于雍州乾封縣高陽原。
由墓志可知,馮承素幼年就表現出善良的品性和良好的禀賦。二十歲左右,其書法便呈現出很深的傳統法度,尤工草隸。他通過胥吏出仕的路徑,解褐門下省典儀,後奉敕令直弘文館,又改授從八品下的典書坊録事,之後,很快升遷至從七品上的中書主書。他三十餘年的仕宦經歷基本上與文書有關。貞觀十三年(六三九)摹拓法書時,馮承素爲將仕郎、直弘文館,年僅二十三歲。如此年輕就參與如此重要的法書複製工作,着實出人意料!
該墓志不僅豐滿了馮承素的人物形象,而且着力突顯他以書名世,補充了書法史的空白。據墓志言,馮承素“尤工草隸,遂臨古法,奉進宸闈,載紆天睠,特蒙嗟賞,奉敕令直弘文館”。由此可知,馮承素因爲書法卓越,獲得了唐太宗的賞識。墓志誇言他在草書方面的造詣和見解甚至超越了張芝和衛恒。墓志云:“由是鸞迴妙迹,并究其精,狸骨仙方,必殫其美。張伯英之耽好,未可相儔。衛巨山之致言,曾何足喻。”但有意思的是,志文對馮承素摹拓的《蘭亭序》隻字未提,按《蘭亭序》當時的影響力和墓志文書寫的特點來講,都不合常理,有待新資料的發掘。
從書法特點上看,該墓志法度謹嚴、瘦勁清朗、結體寬博、精熟活脱。馮承素的資料十分稀少,該志的出現爲考證《蘭亭序》“神龍本”的作者提供了一定的信息,對于豐富書法史有着重要的意義,也豐富了我們對拓書人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