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操作辅导来了!
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
办理路径:套餐业务——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
重点讲解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可办理清税注销:
解散? 破产? 一定记住要注销。
登陆电子税务局,菜单栏选择套餐业务——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点击注销预检,即可查看并办理注销前的事项啦!清税结票都在这里办!
适用范围: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可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纳税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电子税务局——进入套餐
登录电子税务局,主页左侧菜单栏选择“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选项,跳转清税注销套餐引导页,点击“注销预检”,查看弹出的提示。
电子税务局——注销预检
进入注销预检页面,查看即办资格验证信息,五个监控项目中,任意一项监控通过,即符合即办资格。
电子税务局——注销预检(即办)
如企业符合即办资格,可继续查看未办结事项:
对于即办条件和其他条件验证不通过的项目(除当期申报)
点击“明细”查看具体内容
如果纳税人存在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发票结存等事项,可点击对应按钮进行处理。
电子税务局——清算报备
处理完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后,可点击注销预检界面的“当期申报”,或直接点击引导页的“注销申报”按钮,跳转套餐页步骤2。
注意1:清算报备的校验条件为无欠税、无处罚、无逾期未申报,任意一项校验不通过,点击“预检”重新查看处理未办结事项。
注意2:如要撤销“清算”状态,需到前台办理。
点击“我要清算报备”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填写必填项“清算结束日”和“清算原因”。
注意:填写“清算结束日”项时会出现提示,提示需在清算结束日之日起15日内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并清缴税款,否则会产生滞纳金。
填写完成后,依次点击“保存”、“确定” 、“下一步”,企业所得税清算登记预受理成功,查看后关闭系统回执。
电子税务局——本期税费申报缴纳
进入套餐页步骤3,点击我要申报带出报表,完成申报。
注意:根据实际业务自行选择填报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
填写报表,完成后依次点击“保存”、“确定”、“申报”、“申报”,申报成功,关闭回执或进行缴款。
可点击最下方的“我要更正”或“我要作废”,对申报表进行作废和更正。
电子税务局——本期清算所得税申报
点击步骤4查看本期清算所得税申报情况,如校验不通过,可点击“我要清算申报” 跳转至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申报完成后,该监控通过。
电子税务局——完成注销税务登记
点击步骤5,跳转预检界面,填写经办人信息,点击“我要办理”,进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点击“附送资料”,上传所有必报项目,点击“保存到我的资料库”,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申请表。查看后关闭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
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的“我要查询”—“涉税文书查签”模块中签收《清税证明》通知书。点击“查看”,查看《清税证明》。
电子税务局——注销预检(非即办)
如纳税人不符合即办条件,则出现提示后,跳转至非即办注销登记功能页。根据监控不通过的项目,完成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等未办结事项及当期申报。
点击“我要办理”进入非即办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点击“附送资料”,上传所有必报项目,点击“保存到我的资料库”,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申请表。
查看后关闭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的“我要查询”—“涉税文书查签”模块中签收文书。
来源: 北京西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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