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险沙龙10|2021.6.27 解读雇主责任险VS团体意外险(四):赔偿的差异
前面在讨论“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不同”时,有罗列到“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在保障限额上有不同”。我们要注意,即使在相同限额内,雇主责任险与团险意外险在“同一事故”上的赔偿也存在差异——雇主责任险是保额内赔偿实际损失、团体意外险是定额赔付。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企业主给员工买了100万的团体意外险,最后这个员工发生工伤意外身故,那么保险公司那就赔100万给员工,这个一分钱都不少,叫定额赔付。
那么,假设企业主给这个员工买了100万的雇主责任险(注:假设没有买社保),按照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当地的政策,或者参考员工本人的工资标准、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算下来,死亡赔偿金是80万。那么保险公司只承担80万的赔付,虽说买了100万额度。(Tips: 这里是假定员工家属没有提出更高赔偿金要求的情况下)。
这点很多人可能就不理解了。
那回过头看一下前面讲的: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是(保企业损失)的。这个员工发生工亡之后按照国家标准,企业应该对员工进行赔偿80万,那么企业财产只损失80万,所以保险公司只承担80万的赔偿,这个是合理的。
进一步,如果说这个企业给员工买了社保,那这种情况下雇主责任险赔付又不一样了。
这个员工发生工伤死亡,由于企业给员工买了工伤保险(社保险种之一),那么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标准算下来应该赔偿这个员工的80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付了之后,那雇主责任险是一分钱不赔的,因为企业没有损失。(Tips: 这里同样是假定员工家属没有提出更高赔偿金要求的情况下)。
可以这么说:雇主责任险虽然是工伤保险最有效的补充、是企业的护身符/保护伞,但也并不是保额买得越高越好、买的越多越好!
再举个例子:
假定一家企业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给员工各投保了80万的雇主责任险(注:假设没有买社保)。现公司员工出现身亡事故,同样假定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标准算下来应该赔偿这个员工80万,这时候企业应该/需赔付给员工80万,也即企业损失了80万。这时候两家保险公司原则上各赔付40万给企业。
原因就是:雇主责任险是财产保险(保企业损失)——多买不能多赔;不同于人身保险,多买多赔!
我们一起来看一款雇主责任险的条款:
条款的大概意思就是说:从相同保障的保险项或第三方能得到的赔偿(包含雇主责任险、在其他公司同时买的雇主责任险、或国家工伤保险、或者是第三者责任方已经赔付的),那么保险公司就不重复赔了。
好,今天就讨论到这。祝大家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