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90%白酒将不再是“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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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酒和酒精酒,这回说清楚了。

新修订两部国标,对白酒的定义是“以粮谷为主要原料勾调而成的蒸馏酒”。

也就是说,固态法白酒直接采用粮谷发酵,液态法和固液法白酒可采用食用酒精,但只能是采用粮谷食用酒精而非其他成分的食用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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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对行业影响几何?

新国标规定,无论是液态法还是固液法,均不能采用非“粮谷食用酒精”,如果采用呢?

如果采用的话,那就不算是白酒了!

那么这一标准,对白酒行业的影响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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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白酒将不再是“白酒”?

尽管目前白酒企业在食用酒精的使用上与新国标冲突不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事实上,一个关乎“白酒”身份的更大的矛盾点正在袭来。

“如果使用非粮谷类食用酒精的话,将被归为配制酒,但这只是第一关。”有业界人士形容,第二关更为严苛,那就是关于使用香精、香料等添加剂的规定。

传统意义上的固态法白酒,其通过发酵而产生自然呈香成分,从而“香气优雅”,但是调香型白酒则由于自身呈香物质不足而人为添加了香精香料。按照新的国标,这类调香酒将被归入“配制酒”的范畴,而不能被称为“白酒”。

据了解,调香型白酒多为液态法酿造——液态法生产的白酒缺少其中一些关键的酯醇,使得其在香气、口感上和传统固态法生产的酒相差太远。这样就导致企业必须人为添加各类模拟自然呈香的添加剂,以达到固态法白酒的呈香效果。

有业内人士直言:“这种调香酒,普通酒友根本无法辨别出来。”

液态法、固液法白酒或将是使用香精、香料的重灾区,那么现有白酒产能中,这两种制造方法的白酒占据多大比例呢?

实际上,因为欠缺权威统计,业界对此说法不一。知名酱酒专家周山荣在一篇文章中指出,“'3两粮1斤酒’的'液态法白酒’,业内有人认为可能高达总产量的95%。”

若按照这样的说法,或将有90%以上的白酒产品将被逐出“白酒”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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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白酒才算“粮食酒”?

经过勾兑的酒能否称为“酿造酒”?

曾参与标准制定的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郭新光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随着白酒生产工艺、产品类型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原《GB/T 15109-2008白酒工业术语》国家标准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白酒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需要对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如清晰界定各香型白酒工艺特征,突出其传统属性。

新的国家标准《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在原标准基础上,对标准框架进行了调整,给出饮料酒行业基本术语和定义,明确分类原则根据不同原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特性对各酒种进行分类,从分类框架上将饮料酒由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三类调整为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露酒四类

▲饮料酒主要分类。图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

调香型白酒不再是“白酒”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发现,根据这两部酒类新国标的规定:

调香白酒被划入调制酒分类,不算白酒;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根据《白酒工业术语》对调香白酒的定义,是以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具有白酒风格的配制酒。

郭新光表示,这是从原 “液态法白酒”定义中拆分出来,可使用不同原料来源的食用酒精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一类白酒,本质属性为配制酒。

白酒酿造工艺可分为三种:固态法、液态法、固液法,其中固态法白酒不得使用粮谷食用酒精、其他原料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都只能使用粮谷食用酒精;而调香型白酒则可以使用粮谷食用酒精、其他原料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将调香型白酒从“白酒”中剥离出来,归入配制酒,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鱼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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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必须用粮谷为原料

《饮料酒术语和分类》还规定,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郭新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很多消费者觉得粮食酿造酒比较好,但国家标准对“粮食酿造酒”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为所有的白酒,广义上说都是粮食酿造的。这次新修订的两部国标,对白酒的定义是“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这其中关键的一点是明确了白酒必须以“粮谷”为主要原料。

对“粮谷”的定义,《白酒工业术语》也有解释,指谷物和豆类的原粮和成品粮,谷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大麦、青稞等,同时明确了粮谷的定义中不包括薯类。

▲三种白酒制造方法对原料的要求。图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

传统上,白薯等薯类常被用作生产食用酒精的原料,其成本比用粮谷酿造的酒要低。以前也有企业采用粮谷酿造的酒作为基酒,与用薯类生产的食用酒精勾兑,降低成本。而根据新的国标,这样生产的酒将被划入配制酒行列,不再算是白酒。

例如,《白酒工业术语》对浓香型白酒的定义是:“以粮谷为原料,采用浓香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泥窑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

也即是说,如果某种标称浓香型白酒,所用的原料不是粮谷,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添加剂,则属于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比如下面这位牛栏山陈酿白酒,因为其有添加“食用香料”,那么在新规实施之后生产的这款“牛二”陈酿白酒需要改名了。

  

其实新规对白酒的格局的改变总结起来就是一个:

净化了白酒的成分100%来自谷物。只要加了非谷物成分的就不能叫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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