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醉乡土』第76期:王树淼丨我们家的"售棉证"

我们家的"售棉证"

我在家里拾掇旧物件时,发现了一个售棉小本本,鲜艳的红塑料皮,上面横行写着"棉花定(订)购合同书",中间竖行书写有较大的三个字"售棉证",下面横行写着"保定地区棉麻公司制"。掀开售棉证,里边有年号"一九八八年",盖着收购站公章。

1988年,正是改革开放十周年,农民生产热情高,植棉面积逐年增加,农民售棉踊跃。因为购销市场活跃,收购企业多。有的收棉站按上级规定浮动价稍微提高了点,所以农民们售棉积极性不断提高。有的收购站对质量要求高,价钱较低,不受欢迎,农民存在惜售心理,不少农户将棉花留作自用。

庄火头收棉站属于前一种。庄火头收棉站领导为了响应上级号召,激励人们多向国家交新棉,把收购棉花价稍提高了点。棉农也会算账,一斤棉花多交一分钱,交千斤棉就多得十元钱,当时这十元不是小数目。外界传着这里棉价高,农户的"售棉证"又可自由选择站点,所以庄火头售棉站热闹了。检验级别的、称棉包的、记帐的、倒包的、放款的等十几个人忙碌开了。我和老伴为了早些交了,就半夜起床用小车拉去,到那却发现,见早已排长了队,十里八村的棉花涌向这里,听说排队排了3里远。这次交棉正赶上冬天,寒风刺骨,谁也不肯离开,向前走一步近一步,由于没有吃早饭,还没到中午就饥肠辘辘。妻子回家带来了干巴玉米饼子吃,到傍晚时才交了三大包新棉花。记帐的在棉本上写上数字,并盖上章,随后我和帮忙的两人向棉垛上滚包,棉垛像座大山,出了满身汗才把三包陆续滚上去。一堆堆大棉垛矗立在大广场里,四周有苇席扎成墙围着,几辆拖拉机不断向县城运输。妻子在放款门口等待多时才收到了钱,回到家里看着我笑了。

傍晚时没有轮到的还有很多很多。路上有卖水的,卖瓜子的,卖饭的。他们从中午到半夜来回串行给人们提供方便,到半夜多收棉站停工了。可是排长队的人们不想走开,倒在棉包上睡觉休息,等明天就能早早地交了。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不再为种片棉花整天收拾、打药、拿虫等费功夫了,人们对棉花的需求也不迫切了,市场上加工成的棉絮应有尽有,当地几乎没有种棉的了。

我们家的"售棉证"保存至今,是为国交棉的证据,它仍然发着红色之光。

王树淼

王树淼,男,78岁,党员,博野县程委镇王庄村退休教师,现任县委老干部局通讯员,发表稿件千余篇,多次被有关报社和老干部局评为"优秀通讯员",博野县"最美老干部"、"模范党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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