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这样做在高速上直接记12分!

一声声的春雷

是万物苏醒的芬芳

又到了

扫墓祭祖、出行踏青的日子

……

众多车主选择高速出行

但您可知道

高速路上的行驶规定

要比一般的道路更严格

特别是有些地方一不小心

就可能会被记12分!

下面,小保就来和大家聊聊

高速路上的以下几种

容易被记12分的情况~

逆行和倒车

不少车主由于不熟悉道路,又没注意看导航,一不小心就错过了高速出口,但由于错过的出口距离比较近,距离前面一个高速出口又比较远,车主觉得开下去费钱、费油、费时间,于是选择倒车、逆行回到之前错过的高速出口。

但您可知道,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将被直接记12分,因此遇到上述情况,建议错过了就往前开,找最近的出口下高速,绝对不要逆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七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逆行的处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超速50%以上

目前不少高速都设置了限速规定,不少车主由于回家心切赶时间,便超速行驶,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车速越快就越来不及反应,往往酿成交通事故,因此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九点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四点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不挂号牌、遮挡号牌

不挂号牌的情况有多种,有的是新车未上正式牌照,也有的则是故意摘掉牌照,逃避处罚,还有一部分是假装丢失,故意不安装牌照。

但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里明确规定,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或遮挡,污损的,也要受到被记12分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五点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九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其他需要注意的小tips

【占用应急车道】

当高速路出现拥堵时,个别车主为了赶时间将车辆开到应急车道上。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作为“生命通道”,是严禁随意停车的。

如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后一旦被拍,将受到被记6分的处罚。且有可能因为您占用应急车道的片刻时间,而耽误了高速上救护人员或其他抢险人员的救援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第八点中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那么,驾驶证被记满12分

该怎么办???

根据交警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在开具处罚书的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中途没有去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情况下,还继续上路行驶的话,可是等同于无证驾驶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通过小保的一番介绍

各位车主是不是明白了很多?

假期游玩固然开心

高速上也要谨慎安全驾驶哦~

信息来源:重庆人保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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