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第一天,我拍死了一只蚊子

六月第一天,我拍死了一只蚊子

作者 ▏平叔

给大家报告一下,夜里我打死了一只蚊子。

我其实一直讨厌蚊子,因为我平生最怕蚊子,所以我打死了一只蚊子。

怕蚊子,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如果一间屋子里有两个人而只有一只蚊子的话,它一定是会认到我叮的,即便屋子里有十个人有十只蚊子时,它们依然还是会联合起来向我发起进攻;二是我那被叮咬过以后可怜的皮肤不仅会严重瘙痒,还一定会夸张地肿胀起来,犹如蚊子刻下“到此一游”的留言。

有人分析说蚊子之所以喜欢叮我,是因为我身材高大血液充沛并且我的思想活跃血液甜蜜蜜很招蚊子的喜欢,就好比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与一块早已发齁的腊肉放在你面前,你愿意选择哪个?

对于麻痒难忍和夸张地起疱,也有人安慰我,说那是因为你的抵抗力强,毒霉正在被你的肌体组织力量消灭,这不过是你方部队安营扎寨的地盘罢了,倘如被叮之后只是一个小红点,反倒是可怕了,因为你体内已经完全将毒素吸收殆尽。

我不懂医学和昆虫学,于是我不得不连连点头称是。可惜,即便朋友列出了这样的两条理由,依然不能唤起我对蚊子的丝毫好感,我内心还是充满了对蚊子的厌恶和反感。

我今天之所以一大早就赶写出这样的一篇蚊文,自然是有着我的理由,因为就在昨天夜里,不,应该算是今天,因为我开灯搜索它的时候,我瞄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的确是已经过了五月最后一天的12点,显然已经到达了六月的第一天。

我被这只蚊子弄醒了!

这是一只相当讨厌的蚊子,它几乎就一直嗡嗡地在我耳边盘旋挑衅,它一直在黑暗中不屈不饶地骚扰我。虽然我听说过“会叫的不一定会咬”,但我还是被它叮咬了一口,此刻,无论我睡得有多么香甜,多么的不愿从梦里出来,我也会愤然跃起。因为我实在无法继续忍受它的挑衅,我实际上已经陷入暴怒的境地,为了从耳边驱赶它,我甚至误扇了自己好几个耳巴子。

于是我断然打开了电灯泡。

记得小时候,父亲曾时候告诉我,这是击败蚊子的最好时机,只要你一开灯,它就会选择最近距离的地点着陆,它惧怕光明,它不善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展翅翱翔。

我开始寻找那只讨厌的蚊子。

感谢现代家具的漆色,它总是光亮照人,我因而可以“远近高低各不同”地发现它的存在,不再需要用颜色来判别它的存在,也不再需要依靠三维空间的坐标系来定位它,如果用歌星们流行的唱词来表达,我完全可以用心去感觉它的位置。

趁着我慢慢感觉它,先来说下人类对付蚊子的手段。

现在是科技时代,按说可以用来对付蚊子的兵器很多,比如蚊香,电子诱杀,必扑一声,雷达喷撒,但似乎我们越是抵抗,它们的攻势就越强烈,而且渐渐习惯了这些银样蜡枪头,不知这是不是适者生存的原理,反正它们真的免疫了,尤其是经常在我家活动的那几只。

我经常怀疑,当蚊子们看着这些人类发明出来的、专门用来对付它们的这些刑具的时候,也许内心会全然充满了革命者对反革命的那种蔑视。就算是你给它们灌辣椒水,估计也没啥用,因为它们是四川蚊子,四川蚊子天天穿梭在麻辣空间里,难道会惧怕花椒辣椒?

相信不会的。

借着灯光,我终于发现了一只蚊子,它就停在床头的墙壁上,而我分明看出这便是刚才咬过我的那只,理由是,它本来半透明的的身体,已因为血足饭饱而变成了黑色。于是我开始伸出巴掌慢慢地接近它,屏住呼吸,静静站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停下来。

常言道“饱懒饿心慌”,估计蚊子也是如此。此时的蚊子看来也是吃罢宵夜后睡意正浓,竟然没有一丝要逃脱的迹象。

它太轻视我了。

这时,我腿上的大疱正在充血,并以非常的速度迅速隆起,象正在被气筒打起来的红色汽球一样,阵阵麻痒传到我的心窝,于是我的报复心更旺,杀气更浓。

我屏住呼吸,慢慢的靠近,在离它一半尺左右的距离停下。我知道这是个安全的距离,属于蚊子雷达能够侦测到的范围的边缘。有经验的蚊子此时大概应该已经有了警觉,产生狐疑。不幸的是,这只蚊子依然沉浸吸我血的胜利喜悦之中。

我感觉到它快要飞起来了,我习惯于在这个距离看着蚊子起飞,因为这时它的速度不会很快。在空中的蚊子往往会太在意展示自己的优雅风度,这就大大给了我击溃它机会。所以我不怕它飞起,倒顾忌它的沉着淡定。

这只蚊子还是足够老道,它竟然没有急着进入它的航线,我更是不敢放松,我想它一定是故意在麻痹我。武侠小说里常常说到,招式不能用老,用老了,势就尽了,再换招就来不及了。此时的我只能控制住手势,等候机会的出现。

我心里默默地计算着我出手的速度和力量,我觉得如果正常地打死一只蚊子,需要速度N,我应该用N+1才是,因为它是一只我有必杀心的敌人。我要让它也体会一下什么是真正的战士——屡败屡战的最后赢家才是战士。

脑子灵光一闪,我终于出手了!因为我不知道犹豫下去的局面是否还能被我继续控制,我宽大的手掌挟着风声,阴影迅速封住了它所有可能逃脱的线路!

这只蚊子终于还是警觉的,这一点,作为人类,我是自叹弗如的。我清楚地感觉它也蹬腿而起,于是加快了速度,使出了N+10的必杀技。这大概就是武侠小说里说的使出了十成功力吧?

我势在必得!

唉,一切究竟还是太晚了!

但这声叹息不是对我,而是对蚊子,它龟儿遭了!它从觉醒,到蓄力,到蹬腿欲飞,身体刚刚离开光滑的墙壁表面,便撞上了足以使它恶梦十生的我的巨大手掌。

记得有一招叫“随风摆柳”的轻功,习得的人,身体如柳叶一样,敌人的功势越猛,带的风流就越大,他便被这风势卷起,飘然避开。这招的始祖,如果是植物,那一定是杨花柳絮;如果是动物,就一定是非蚊子莫属。

可这次它失算了,它没料到这次遇到的是我的无影掌!

它终是难逃的……当我确切地认为手掌按到了它细软轻盈的肢体时,我开始狂喜,我终于有机会庆幸自己的成功。对于武林中无影掌的领悟,看来我还是有一定天赋的。

这只蚊子终究是死了,但它蚊子死得很优雅,一只轻灵的薄翼在血水中翘起。记得很夸张的一个武侠小说里,说一位大侠可以用剑在飞行的蚊子翅膀上刻下“舍我其谁”四个微雕艺术的汉字,如果这只战士的翅膀上也有四字的话,那就是“同归于尽”。

之所以能刻下“同归于尽”,是因为我并未取得全胜,甚至可以说我也是败了,这只蚊子用它的死,换来了我手掌的剧烈疼痛。我因为发力过猛,使得小指拇遭受巨大冲击,发出长时间断裂般的疼痛。

难忍。

难怪古人会吟: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要赢却没赢。

尽管我十分讨厌蚊子,但我还得承认蚊子是英勇的战士。蚊子,身形优雅,它能歌善舞,它善于飞翔,也善于捕捉战机。即便不幸被列入“四害”之中,也绝无其它三害的龌龊。

曾在一部介绍昆虫的科教片中,近距离地看过被放大的蚊子:修长的身材,虚无的肢体,无论停在任何物体上,都不会有落实的感觉,总是在飘动的悬浮。一根细锐的吸管,使它得以张扬于天下,这是它的红缨枪,轻灵的双翅是它的枣红马。它就这样挺枪跃马,叮咬江湖。

蚊子是智慧的,它几乎从来不打无把握的仗。当它轻轻掠过你的身旁,悄悄接近你的肉体,却有着“叩桥而不渡”的涵养。吃饭与逍遥,它总是以后者为重。不急于便下嘴,只要稍有异动,它便随风飘去。只是低吟一句:留得胖肉在,不怕没菜吃。

它还是顽强的,就算被人打死在墙上,也绝不会象蠕虫卷缩成可恶的一团,也不会象苍蝇那样被捣得稀烂。它的死是优雅地倔强。除了褐色的身体变得扁平以外,舒展的手脚宛如握着红旗而不倒的小号手。甚至不用美颜相机,它的肢脚也依然长得比身体明显的夸张,显得相当的亭亭玉立。

我相信,只要家里不搞大范围的爱国卫生运动,它多少年都会一直停在那面墙上。就算血已冷,结成了黑色的硬结,它依然保持着战死的身姿,你甚至都不能轻易将它从墙上拿下。

在这个六月的第一天,我用儿童的方式,打死了一只英勇的蚊子。它的确足够英勇,所以我用这篇文章来祭奠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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