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如何规避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责任风险!

监理工作的核心是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然而近年来监理的安全责任有过度扩大的趋势,只要出了安全事故,监理往往被问责,也很少有自我辩解的机会,那么监理应该如何有效规避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责任风险?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主要为: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安全、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总结一下就是:三控、 三管、一协调、并履行法定安全职责!
二、切实履行监理法定安全职责
建设监理的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类。监理单位要为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和监理责任人员,要承担刑法的后果。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目前规定监理承担法定监理责任的法律法规
1、法律包括:《建筑法》、《刑法》、《合同法》
2、法规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
、监理工作如何规避防范安全责任风险
(一)监理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避各种安全责任风险
1、监理单位应制定各级安全监理责任制和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层层落实,搞好安全监理工作。
2、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企业内部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版》《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办法》等实用的安全监理方面技术支持文件,指导安全监理工作。
3、监理单位应设置公司级的安全管理机构,综合配备专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实现资源共享。针对工地的一些重点危险源:如对临时用电、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等重点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检查,以减轻项目监理部一线人员的压力。
(二)项目监理部应完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企业《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实施办法,审查全面,巡视检查,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建立业主,施工单位、监理方每周一次联检制度。同时要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大力配合,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并要做好日常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组卷归档工作。
(三)监理从业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
1、该“做”的一定要做
监理接收工作第一步,应熟悉合同,明确任务,人员定职定责,组织实施开展工作,要熟悉设计图纸,向业主提出书面建议,编制项目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都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交底会。总监一定要转变观念,重抓管理,督促做好监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2、该“审”的一定要审,要审查全面
监理工作中要求业主、施工方提供相应资料。现在业主的行为很不规范,施工方素质低下,资料收集不上来一定要书面发文催促,并在监理会议上提及,做好监理例会纪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准备阶段做好五个方面的审查、审核工作,分清哪些该做技术性审查,哪些该做程序性审查,审查重点是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审查者自身要具备一定的安全专业知识,要有一定的现场安全隐患辨别能力。
3、该“查”的一定要查,检查督促到位
要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做好各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重点核查现场开工条件,各项安全措施是否齐备。符合开工要求才能签发“开工报告”。开工后的周边环境一定要观察好。地处山区的工程,到处是边坡、沟坎,砌筑挡墙较普遍,业主为省钱,挡墙好多断面不足,挡墙回填土质量不过关,要高度重视。要观察拟建建筑物周边是否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施工方的保护措施是否有效和有针对性。对工程出事频率高的以下方面,一定重点督查。
(1)基坑坍塌,主要是放坡不够,基坑支护不过关,施工过程易坍塌。
(2)起重设备的安、拆,主要是拆除极易突发事故。
(3)高层的电梯井坠落、坠物,高层作业坠落、坠物。
(4)卸料平台不合格或超载。
(5)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材料不合格或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不按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
(6)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7)装修过程极易发生消防事故
4、该“改”的一定要改
对监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小问题、抽烟、戴不戴安全帽,口头指出,下来记录在监理日记中,对“四口、五临边”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要下发书面通知,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和总监沟通,及时处理。很难办、或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监理单位,请单位协助解决,每月监理会议一定要提及所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各种隐患,并形成决定限时整改,必要时一定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以后公司每月召开安全会议。
5、该“停”的一定要停
在具体的监理实际工作,要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所列的五种情况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按规定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
6、该“报”的一定要报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严重安全隐患,一定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使用电话报告的,要有记录。事后要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同时一定要向本监理单位做出汇报。
7、该“学”的一定要学
监理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文件,强制性标准的学习,要学法、懂法、用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等以及有关施工安全方面的规范、规程、办法一定要全面学习,合理应用。
8、该“理”的一定要理(主要是指工程资料的整理)
工程资料的整理要专人负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尤其是收发文制度,一定要建立,不能怕麻烦。对业主的发文,施工方的发文,签字手续一定要完备,谁收谁签字,坚决不能代签。俗话说:凭在纸上,凭不在嘴上。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理保存的书面资料(尤其是日常监理安全内业资料)是自身最有说服力的举证维权凭据。
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要留下监理痕迹:
1)要做好监理日记
2)做好监理例会纪要
3)做好监理月报
4)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
5)合理使用监理工作联系单
6、规范行为,弘扬执业道德
五、善于做好参建各方沟通协调
(1)监理与建设单位的协调沟通方法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敢于展示能力。学会尊重,学会倾听,坚持“礼多人不怪”,“表面工作”做到位,尊重业主。
(2)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协调沟通方法
做好事前监理交底,当好业主的挡箭牌,适当的体现监理方的“善意”,树立监理方威信,要互相尊重,不可凌驾于人,要具有敢于管理的勇气,必要时要敢于”亮剑”。
(3)监理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要保持联系,一但有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
(4)坚持依法监理,合理规避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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