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如何来的 历史的伤痛不能忘记

10月27日,加拿大安大略省议会经过辩论和投票,通过了有关“设立南京大屠杀纪念日”的动议,安大略省也成为西方国家中第一个通过有关“设立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动议的地区。

1937年12月,20万日军分六路围攻南京,12月12日,南京方面派出了国际安全区人员与日方商谈停战事宜。12月13日上午11点,一小队日军进入到了南京国际安全区当着安全区工作人员的面杀害了20多民难民,并由此拉开了骇人听闻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的序幕。

在长达40多天的大规模屠杀中,不论男女老幼,不管婴儿还是妇孺,只要是中国人日军基本上见到就杀,仅仅在南京花神庙、草鞋峡、方家山、扫帚巷、宝塔桥等地就集体屠杀了超过19万人,而零星屠杀的也达到了15万人以上。

日军在南京大肆屠杀的同时,还对中国妇女大肆侵害,在一个月内就有几万名妇女被日军侵害。从年过古稀的老太太,到年仅七八岁的小女孩,甚至连刚刚分娩的孕妇也不能幸免。

日军在南京的暴行可以说已经超越了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次集体暴力行动,突破了人类对过去所有暴行的认知。日军是想在当时中国首都南京树立一个征服的模式,让中国人知道反抗后将会面临什么样的“代价”。从南京大屠杀以后,日军随后的一切暴行都不再让人感到惊讶了。

中国是在1945年11月25日上海《申报》上以《南京大屠杀罪行将公布》为题第一次提出了“南京大屠杀”这一概念,随后在远东军事法庭的判决书和南京战犯军事法庭均多次以南京大屠杀为主体进行了判决,至此“南京大屠杀”成为了侵华日军在战争期间所犯罪行的专用词语。

新中国成立以后,南京大屠杀有一段时间服务于政治需要,目标指向并不明确。直到1982年6月,日本修改教科书将“侵略”改称为“进入”,这引起了南京人民的极大分开,并要求在每年的12月安排适当的日子来纪念南京大屠杀,并进行相关的宣传。

1985年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之际,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建成开放,这里也成为了悼念纪念南京遇难同胞的重要场所。此后针对南京大屠杀有过不同规模的悼念活动,但规模和影响都比较小。

直到1994年12月13日,南京市政协组织了上千人举行了首次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悼念仪式,当时电视台和报纸都进行了大规模报道,社会反响极为强烈,随后这一形式得到了保持。

2014年2月27日,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立法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12月13日,首次国家公祭仪式在南京举行。

从此南京大屠杀以国家的名义来进行祭奠,并将这一天扩大到了祭奠所有在抗日战争中惨遭日本侵略者杀害的死难者。

我们每一个人中国人都不应该忘记12月13日,这个在中华民族历史上有着特殊记忆的日子。警钟长鸣,历史的痛苦与创伤应永远铭刻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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