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统能力发展的三个阶段
一、婴儿期(3岁前)
个体完成自身解剖结构的完整构建、生理机能的完善以及多个领域基本能力的初步发展,具备与外界进行互动的动作、感觉、认知、言语及社交等基本能力。
表现为个体接受外界刺激并有反应。
二、幼儿期(3~7岁)
个体的体格在增长,内外器官的生理机能进一步发展,物质及能量代谢水平快速提高,各种专用信息传递通道间的联系与交流更加丰富,中枢具备了对不同类型信息的整合能力。
在这个阶段,本体感觉、前庭觉、触压觉、视觉、听觉及躯体运动各系统可很好运作,并实现系统间的协同运作,并在身体运动协调性、感知-动作协调性、注意力、记忆力、言语表达能力、意志品质及情绪管理有了较好发展,基本满足独立生活学习和交往的需要。
表现为个体与环境能够交换信息和控制本体。
这个阶段是各种基本能力发展的关键时期。
三、儿童期(7岁~青春期)
这个阶段延续前期的生理机能发展,并进一步提高,增强了肌力、耐力、肌肉组织能量代谢水平。主要表现为量的积累。感觉器官及中枢神经系统结构基本成熟,趋近成人水平,大脑高级功能进一步发展,成为影响感觉统合能力的主要因素,此时注意力、记忆力、学习能力、自我监控能力、表达能力等高级心理功能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可以有效控制低位中枢以外周器官的活动。
表现为个体可以完成复杂的动作技能以及认知、言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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