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不喊公婆“爸妈”,她被丈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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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晏凌羊 01
最近,有这样一条新闻看得我很无语: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对夫妻已经结婚两年,但女方结婚后一直没有改口叫公婆为“爸妈”,公婆对她意见很大,也不允许儿子叫女方的爸爸妈妈。
然后,女法官劝女方妥协,小夫妻俩现场改口认亲,故事以大团圆结束。
这新闻看得我一头雾水:???!!!这都哪儿跟哪儿?
从这条新闻中,我解读出以下信息:
第一、男方父母“主人心态”太过强烈。
“进门”这样的表述,说明他们骨子里根本没有平等的观念,认为媳妇就是进自己家门的人。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在他们的观念里,媳妇就是要“主动融入”这个家庭的人,而不是一个平等、独立的个体。
仅仅因为媳妇不叫自己爸妈,就对儿子婚姻不满意,就鼓动儿子离婚,把儿媳妇告上法庭……这种父母,大多只会强调别人的义务,只认定自己认定的死理,体现的正是骨子里的自大、自私以及固执。
我甚至能够理解,为何媳妇不愿意开口叫他们“爸妈”。谁会愿意和一个一直居高临下以“主人心态”看待自己的长辈营造其乐融融的场面?
人和人之间的尊重是相互的。
第二、男方实在太过“妈宝”。
父母因为你媳妇不肯叫你爸妈为“爸妈”,你就配合他们反抗,甚至把自己媳妇告上法庭。这透露出来一个非常不好的信息:他和父母才是一伙的。
这类男人,根本没有解决婆媳关系的能力。他们自己都还只是个“妈宝”,只会站在自己父母的角度考虑问题。
要我说,这种男人,这种家庭,媳妇还要它做什么?
如果我是法官,我才不会劝和,我可能会拆婚,让女方做好逃离的准备。
02
看到这条新闻,我气得只希望我国出台一个法律条款:夫妻双方结婚后,禁止喊对方爸妈为“爸爸”“妈妈”,直接叫公婆、岳父母或某先生、某女士多省事。
有多少人连当自己的孩子的爸妈都不配,还幻想当别人爸妈?
比如,案例中这对父母,儿子都结了婚了还把他当小孩管着,还如此强势地介入小夫妻的生活,我真不觉得他们“会当爸妈”。
我一直不大能理解婚后喊公婆、岳父母为“爸妈”这件事情。
仅仅因为孩子结个婚,就自动升格为别人的爸妈?
媳妇、女婿是别人家的儿女,你没给人家吃过一口奶、把过一次尿,就瞎要求什么呢?
先让“名顺”,再让“言顺”,接下来好收割年轻人贡献的养老红利?无耻不无耻啊?
我觉得“夫妻结婚后改口叫对方爸妈为爸妈”是传统陋习甚至是恶习,建议废除。
我跟前夫感情还可以的时候,去到他们家,每当需要喊前公婆的时候,胸口便像堵了东西似的,就是难以喊出口。
我心里想:自己的父母,我叫“爸妈”,这很正常。他们辛苦把我养大,我和他们之间是有亲情的。可是,对方的父母,我才刚认识几天,我跟他们也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怎么就要改口叫“爸妈”呢?
我生我爸妈气的时候,都不叫他们“爸妈”,现在,让我管别人的爸妈叫爸妈?关键是,我不熟啊。如果不是因为那段婚姻关系,我跟他们在大街上遇到了都不认识。
后来,我还是入乡随俗且非常别扭地叫了“爸爸”和“妈妈”,但次数非常少。
我安慰自己:在我老家,“爸爸”是“叔叔”的意思,我们管父亲叫“爹”,我心里认可的父亲当然只有我爹一个,我管我爹叫“爹”。在我老家,“妈妈”是小孩子称“姨妈、姑妈、干妈”时用的,也不是真的母亲,我心里认可的“妈”当然只有我妈一个,我管我妈叫“妈”,不叫“妈妈”,这也是专属我妈的称呼。
前夫那时候估计也觉得这种风俗很奇怪,很少叫我爸妈为“爸妈”。好在,我们两家人对此都不是很介意。
到了后来,因为一些事情,我跟前公公交恶。从那以后,我连话都没跟他们说过了,更不要说叫他们“爸妈”。最后,我跟前夫离婚(离婚原因当然不是公媳关系),更是与对方毫无交集了。
现在想来,我还是对“婚后就管对方爸妈叫爸妈”的风俗感到无法理解。再一问身边的人,大家的感触都差不多。
你和自己父母越亲,就越难开口叫伴侣的父母为爸妈。这种混淆关系的、没温度的称呼,还不如不叫……再者,四个老人都在一起的时候,一叫“爸妈”几个人应,多麻烦。
我也不大能理解有的夫妻为啥要为一方说了一句“你爸妈”而吵架。这是生活过得太幸福了还是怎么着?这种称呼问题居然成为了夫妻主要矛盾?本来就是对方爸妈,为啥不能称“你爸妈”?为这个吵架,在我看来比为“今天的肉买贵了”还更加无意义。
农耕时代,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大家需要抱团取暖,所以,人们有浓厚的宗族观念,姻亲也是重要的“抱团”手段。男女一结婚,两家人就迅速结盟,成为了一家人。男的管女方父母叫爸妈,女方也管男方父母叫爸妈,好像不这么叫,就显得不亲似的。
可现代,住在同一个小区的人,都有可能互相不认识,你也不知道住自己家对门的是人是狗。人与人之间不需要抱团,也可以活得体面、富足,为啥还要抱着这种老规矩不放呢?
即使姻亲依然还有“利益结盟”的味道,可毕竟,能把两个家族黏连在一起的是利益,不再是“你是不是跟着伴侣叫对方的爸妈”啊。
03
现代婚姻,本来就是一男一女的结合,是两个原生家庭中各派出一个人来,组成一个新的家庭,而不是一个女的被自己的原生家庭“嫁”出去,成为“男方家的人”。
换而言之,现代婚姻,与其他人无关,它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不是两个家庭的事情,没道理你跟别人领了个结婚证,就多了一对爸妈出来。
公婆就是公婆,岳父母就是岳父母,怎么能变成“爸妈”呢?
传统婚姻里,女人根本不被当“人”看待,她们从来都是父权社会的“资源”,被从“父家”转移到“夫家”。
女人出嫁前依附父亲,出嫁后依附丈夫。你离开自己的原生家庭,去到别人家,就成为了别人家的“劳动力”,要帮着丈夫照顾公婆。
男方也有叫女方父母为爸妈的,但实际上他们婚后并不需要为岳父母家贡献什么利益。在大多数情况下,让婚后夫妻称对方的父母为“爸妈”,基本上是为了强化女方的义务。
让她们称公婆为“父母”,她们也就不好意思不孝顺、不服从了。孝道是中国人最看重的,这基本上相当于给女方戴上了一个紧箍咒。
可现在,都已经二十一世纪了。
女人不靠男人养活,在自己的原生家庭可能也是父母的宝贝,嫁入夫家就成为“夫家女工”的时代已经过去,法律上甚至都没有规定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这种时候还抱着某些传统风俗不放,还要纠结媳妇到底是不是叫自己“爸妈”……说难听点,这是封建思想残余,应该丢进历史的垃圾堆。
像“给改口费”这种婚俗,也是完全可以废除的。
结婚不应该是“两家人变成一家人”,而是“两家人变成三家人”,而这三家人,可以相互依存、帮忙。而结婚的男女,应该生起“自己的爸妈自己负责”的自觉,少让他们掺和到自己的婚姻和家庭里去。
好的婚姻就是两个独立的人在一起生活,婚姻本质上就是两个人的事儿,就这么简单。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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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好的鼓励 一点碎碎念
今天的文章,观念比较超前,我已经做好了被骂的准备。
话说,我感觉赌王四房这家人,紧密团结到“外人”根本打不进去,这当然也包括奚梦瑶。何超盈“过大礼”,何猷君在微博上发了8张不带奚梦瑶的照片,奚梦瑶则发了一张她在场的照片,真是意味深长。
何猷君某次上《天天向上》,被追问到择偶标准,想了几秒后蹦出一个答案:“对我家人好”。“对我家人好”以及“妈妈永远是第一位”的价值观,放到婚姻里去就有点危险。
加狗头表情是调侃的意思,不是真格儿的,谢谢。
谢谢你的时间,我们相约明天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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