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向日葵地》

随着葵花一天天抽枝发叶,渐渐旺壮,我们的蒙古包便在绿色的海洋中随波荡漾。

直到葵花长得越发浓茂喧嚣,花盘金光四射,我们的蒙古包才深深沉入海底。


锁倒是又大又沉,锃光四射。挂锁的门扣却是拧在门框上的一截旧铁丝。


这时,车发动了。我赶紧下车,又绕到车窗下冲她挥手。

就这样,又一场离别圆满结束了。

最后的仪式是我目送这辆平凡的大巴车带走她。

然而,车刚驶出客运站就停了下来。高峰期堵车。

最后的仪式迟迟不能结束。我一直看着这辆车。我好恨它的平凡。


走完那条路,书包便更加沉重了。装着完整的落叶,斑斓的石子,动物的完美对称的骨骼,或一只空香水瓶,一只装过药水的硬纸盒。

当我小的时候我什么都爱。当我长大了,我忘记了我其实什么都爱。


葵花地南面是起伏的沙漠,北面是铺着黑色扁平卵石的戈壁硬地。没有一棵树,没有一个人。天上的云像河水一样流淌,黄昏时刻的空气如液体般明亮。一万遍置身于此,感官仍无丝毫磨损,孤独感完美无缺。

此时此刻,是“自由自在”这一状态的巅峰时刻。


每天早上一打开鸡圈,红黄蓝紫一窝蜂涌出。那情景蔚为奇观。

这支队伍被我妈命名为“丐帮”。太形象了。一个个缺冠子少眼的,一瘸一拐,左摇右晃,还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

无论流窜至何处,总能引起村民惊呼:“真主啊!这是什么?!”


月球紧随地球在茫茫银河系间流浪,唯一的兔子和唯一的我妈在地球一隅的葵花海洋中漂流。谁也无法舍弃对方。


在北方隆冬的深夜里,火炉是我生活过的每一个低矮又沉暗的房屋的心脏。温暖,踏实,汩汩跳动。冬夜里一边烤火一边看书,不时翻动炉板上的馍馍片儿。渐渐地,馍馍片儿均匀地镀上了金黄色泽。轻轻掰开,一股雪白的烫气倏地冒出,露出更加洁白的柔软内瓤。夜是黑的,煤是黑的,屋梁上方更是黑洞洞的,深不见底。而手心中这团食物的白与万物对立。它的香美与无边的寒冷对立。


我用镰刀齐根割下一大丛苜蓿,撕去上面的菟丝子。野兔的踪影从眼角余光中一蹿而过,诱惑我扭头。我不为所动。风很大,呼啸在耳畔。乱发扑得满脸都是。世界像是沉浸在澎湃的巨流之河中。我拔完一篓草,站直身子,感到眼前迫切要做的事情和亿万年之后的命运息息相关。


是的,我喜欢捡石头。由于我的“喜欢”,石头们被分成了好看和不好看的两种。由于我的喜欢,世界微微失衡。


挖煤的,她管人家叫煤老板;烧砖的,叫人家砖老板;养獭兔的,则是獭老板……獭老板无可奈何,只得装没听到。


蜂蜜也是金色的,因为我们吃进嘴中的每一口蜂蜜,都蕴含亿万公里的金色飞翔。

面对这全部的金色,葵花缓升宝座,端坐一切金色的顶端。

这初秋的大地,过于隆重了。以致天地欲将失衡,天地快要翻转。

天空便只好越来越蓝,越来越蓝,越来越蓝。

大自然中已经没有什么能形容这种蓝色了,只能以人间的事物来形容——那种蓝,是汽车牌照那样的蓝。

金色和蓝色,相峙于这颗古老的星球之上。从金色和蓝色之间走过的人,突然感到自己一尘不染……


眼下世界里,青草顶天而生,爬虫昼追日,夜逐月。风是透明的河流,雨是冰凉的流星。

只有我最简陋,最局促。

我酝酿出一份巨大的悲哀,却流不出几行眼泪。我全面坦露自己的软弱,捶胸顿足,小丑般无理取闹。可万物充耳不闻。

我无数遍讲诉自己的孤独,又讲诉千万人的千万种孤独。越讲越尴尬,独自站在地球上,无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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