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全职主妇”这件事
讨论之前先定义,我这里说的“全职主妇”,是指——①从事家务劳动以维持家庭运转,②收入全部(或绝大部分)来自家人而非社会,③个人的成就感和价值感大部分来自家庭而非社会。
不符合这个定义的当然也可以讨论,但就需要另行开贴讨论,不用看我的下文了。我的下文讨论的,是基于以上定义的、狭义的全职主妇。
全职主妇是一份工作吗?我认为是。
家务,乃至生育,其实就是“人的再生产”。一个人劳动一天,要吃喝清洁休息。一代人老了,要养育出新的一代人接续。“人的再生产”这份工作,对社会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
问题在哪里呢?在于国内的法律和大众观念,并不认可这份职业。
家务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在哪里呢?理论上家庭共同财产可均分,可法律不保障你“查家庭共同财产”的权利,你查都查不到,又怎么分呢?
大众观念认可吗?同一个家庭里,那个在家劳动的人,是家庭地位高的多,还是家庭地位低的多?当然有全职主妇在家一言九鼎,但更多的全职主妇,可能是听着“你又不赚钱”“怎么连孩子都照顾不好”这样的指责过日子。
同时,照顾人的职业,成就感和自我效能感往往都很低。
原因很简单,①你无法控制别人的情绪、身体和成就;②而你的“业绩”又取决于别人的情绪、身体和成就——这就意味着你的“控制感”会很差,成就感会很低。
如果你成功地控制了别人的情绪、身体和成就,你就是个控制狂了,别人要么反抗你,要么逃离你(极端情况甚至会以死来逃离)。
所以,全职主妇是一份职业,做的事情也很重要,但是在当下的社会和法律环境里,这是一份高风险,低地位,低成就感的职业。
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全职主妇这份工作的某些方面,可能有点像环卫工作。
环卫工作对社会重要吗?很重要,不可或缺。
社会赞美环卫工人吗?赞美。
现实里环卫工人受尊重吗?不太受尊重。
社会给环卫工人的待遇和保障好吗?不好。
有过得好的环卫工人吗?或许有吧,少数受表彰的劳模?
大部分环卫工人过得好吗?不好。
人有做环卫工作的自由吗?有的。
要保障人做环卫工作的自由吗?我觉得,对大多数有劳动能力的人来说,“做环卫工作”的自由从未失去过,不是那么需要保障。
相比之下,不如争取下“环卫工人得到更好的待遇和保障的自由”“让环卫工人有尊严、过上体面生活的自由”?因为这两种自由在当下的社会里,真的是需要争取的。
至于张桂梅校长的学生,有做全职主妇的自由吗?有的。张校长也尊重了这份自由,没有强迫她离婚或者出去找工作,对吧?
张校长本人,有对全职主妇学生说“滚出去,我不要你的钱”的自由吗?我觉得是有的。
因为这是她的学生。张校长确实是拿命在供学生读书。而这个学生的自由选择,也确实让张校长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