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赐大臣的尚方宝剑是真的吗?

尚方与尚方署有关,尚方署是官署的名称。汉代尚方在少府属下,是少府的属官。少府创设于秦,汉代为九卿之一,掌管山海池泽工商业的收入,是皇帝的大管家。少府的货物都是皇帝的私人用品。尚方的职责为保管、制作御用的刀剑器物,由尚方署造的剑,自然就可以叫做尚方剑。尚方制作的器物只能在宫中使用,诸侯王、朝臣等是绝对不能染指的。但如果皇帝很欣赏很看重某位重臣,便会赐予他尚方器物,表示荣宠。而赐剑给大臣,更是寄托了皇帝的信赖与希望。

西汉文景时有个大臣叫卫绾,为人朴实厚重,特靠谱,深受汉文帝汉景帝的信任。有一回,汉景帝令他处理特别棘手的公务,先赐给他一把“尚方剑”。卫绾辞谢曰:“先帝赐臣剑凡六,不敢奉诏。”卫绾说,先帝已经赐给臣六把宝剑,不敢再要了。汉景帝听了,大为感动,就更加仰仗信任卫绾了。

汉代以后,皇帝赐剑褒奖大臣追忆功绩的例子,后代史不绝书。

皇帝褒奖大臣,赐剑;皇帝喜欢某人,赐剑。不过尚方剑只象征了荣誉,并没有专断权力的意思。

尚方剑用来杀人的第一例就发生在西汉。汉成帝时丞相是张禹,他兼并土地、聚敛财富、放荡奢侈、骄奢淫逸,权势很大,满朝文武没人敢说什么。这时有个叫朱云的谏臣看不下去了。他给皇帝上了一封奏疏用激烈的言辞抨击了丞相张禹的恶行后,末了写上这么一句:“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意思是叫皇帝给他一柄“尚方斩马剑”,杀了张禹,就没人敢违纪。

何为“斩马剑”?汉高祖平定天下,消灭异姓诸侯王侯,与列侯们聚在一起,拔出宝剑,斩杀了一匹白马。大家用手指蘸着马血涂在嘴唇上,发誓说:“非刘氏不得封王,非有功不得封侯,如违此约,天下共击之!”能斩杀白马的剑,必定是极为锋利的。朱云此时请“尚方斩马剑”,要汉成帝效仿高帝订立新的盟约,维护大汉江山的长治久安。奈何汉成帝不是汉高祖。听了朱云的谏诤,成帝大怒,令左右把朱云拖下去处死。朱云可真是根硬骨头紧抱着殿前栏杆,就是不走,还和皇帝对呛,据理力争。一边玩命拉边使劲抱,栏杆都被折断了。群臣看不下去了。左将军辛庆忌出来为他求情,朱云才没有被杀头。尽管朱云请斩马剑的努力失败了,但他勇斗权臣的光辉形象却名留史册,以尚方剑除奸佞、赐剑专杀的习惯渐渐形成,不时有人运用。

宋辽金时期,都有过用赐剑专杀权的事例,但多在军政领域。宋代从未在司法领域使用过尚方剑,自然包拯包大人也就没有尚方宝剑,他用的是龙头铡(降龙)、虎头铡(伏虎)、狗头铡(斩犬)分别处置违法乱纪的皇亲国戚、贪官吏和地方黑恶势力。民众把尚方剑安在包大人头上,是因为无比崇敬清官,期盼包青天惩恶扬善的心理。

直到明代,尚方剑才被运用到巡视、军政中,成为正式的制度。有意思的是,这与明代皇权的加强与集中关系密切。明太祖朱元璋开国之初即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双轨监察制度在中央,有掌管全国监察大权的机构都察院,并设六科给事中对国家的六部进行对口监督;同时,还向地方派出巡按监察御史,按照仓库、茶马盐政、河工等进行专项巡察。在地方,既有总督、巡抚坐镇,又设提刑按察使司负责司法监督,还对十三个省进行分省巡视。皇权集中的一个结 果,便是地方政、军、监各部门缺少独立办事的职责与能力。平时走走文书,不至于出漏子。一旦国家发生变乱,官僚机器便会运转不灵。这时便需要给予臣下专断甚至“专杀”的权力,绕开层层审批、步步掣肘,迅速弭平变乱。

万历二十年(1592年)明神宗先派遣魏学曾持尚方剑督战平叛。不料,魏学曾出师不利,皇帝改派甘肃巡抚叶梦熊顶替魏学曾也给了叶一柄尚方剑,让他节制诸路将领,统一指挥作战。叛乱被如期解决,朝廷尝到了运用尚方剑的甜头。从此大明王朝哪里有危机尚方剑就出现在哪里,赐尚方剑的典礼也越隆重。

三大征后,辽东烽烟四起,东北边防吃紧。督师蓟辽的诸位长官,都賜了尚方剑,令他们平辽,允他们专断专杀。发生在袁崇焕、毛文龙间的一段著名公案,便和尚方剑有关。

天启七年(1627年)崇祯皇帝即位,重新启用了袁崇焕,任命他做蓟辽督师。在皇帝面前袁崇焕许下誓言,保证五年平定辽东!袁崇焕走马上任,第一件事就以阅兵为名奔赴皮岛,给皮岛总兵毛文龙定了十二条罪名,请尚方剑斩了。

到了清代,皇帝明确赐尚方宝剑“代朕亲征”之事,再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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