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能量为何物
当今主流学术界,暗能量的概念已经呈现呼之欲出的态势,许多科学家都通过了自己的方式确认了暗能量的存在。何为暗能量?暗能量如果被确认,会给理论物理产生什么影响?为什么主流学术界迟迟不敢确立暗能量的存在?这些问题,笔者希望通过本文让大家有清晰的答案。
1. 定义
暗能量和空气一样,因为看不见摸不着,所以很难发现。和暗能量这个名词等价的另一个名词是暗物质,两个名词概念所对应的宇宙实物是一致的,是“真空非空”的宇宙客观存在。
大家都明白,宇宙物质蕴藏能量,一部分能量围绕原子结构而形成,包括核能、电磁能、化学能、动能等。还有一部分能量是能够脱离原子结构而客观存在的,这部分能够独立于原子结构而存在的能量,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暗能量或暗物质。
在笔者陈氏宇宙模型中,物质和能量是一个概念。原子结构物质和非原子结构物质同时存在于宇宙中;原子结构物质又名有形能量,非原子结构物质又名无形能量。暗能量(暗物质)只是无形能量中的一种。
不管物质如何分类,大家记住:暗能量就是非原子结构物质就好。如果暗能量被主流学术界所认同,即是主流学术界承认“真空非空”。那么近现代形成的理论物理大厦中,与“真空本空”的相关理论都存在被颠覆的可能性。
2. 影响范围
2.1. 光性质认定
光是粒子远行还是能量以波的形式传递,一直是近现代物理争论不休的话题。电磁波理论主导光波是介质波;而主导光是粒子(光子)远行观点的人,最重要的支撑就是“真空本空”。如果暗能量别确认填充在宇宙空间中,那么光的粒子说是最可能马上别颠覆的学说。
如果光是依靠介质暗能量的介质波,那么应该能够用介质波共性将声波和光波完全统一起来。而这方面的工作,笔者在论文《介质波深度分析》中,已经2020年10月底将声波和光波性质进行了统一,而且利用光的介质波特性,能够客观解释一切光现象。
同时得出了,介质波具有粒子性,而这个粒子是波源传播出去的能量,这个能量是可变的均分的,引起介质暗能量传递的能量。介质波的粒子性,不是实物粒子的空间远行,而是能量依托介质依次均分传递的形式。
介质波传递能量的粒子属性,不但确认了光电效应的正确性,而且让光的粒子性更加全面。离光源越远光电效应越弱,离光源越近光电效应越强,与光波传递能量的粒子属性吻合。
2.2. 引力场性质认定
从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隔空传力”,到爱因斯坦引力场理论形成的“时空扭曲”,二者本质共性就是认定“真空本空”。如果宇宙空间填充着暗能量,真空就非空;那么,引力场理论的支撑基础,就不会是时空,而是暗能量。
暗能量的确认,能够将不合逻辑的“隔空传力”和“时空扭曲”直接给推翻。对引力场本质认定,会由“时空扭曲”理论转变为:暗能量(非质量)与原子结构堆积物(质量)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的研究。
笔者陈氏宇宙模型,已经指出了暗能量和原子结构物质间的两种作用机理,客观形成了星系间的引力现象。此处再列出来:
(1)引力场产生机理,原子结构物质堆积使得内部暗能量密度低于真空中暗能量密度,间接使得物质外围暗能量密度,由球面向外依次增大,形成星球外围呈现暗能量密度静态规律变化的静态场。
(2)引力场作用机理,一切其他形式的能量,如原子结构物质、光等,都有从暗能量高密度区域向暗能量低密度区域移动的趋势。
应用上述两条作用机理,能够客观解释引力现象和引力透镜现象。
2.3. 引力场和电磁场统一
引力场和电磁场二者的统一,被理论物理界称之为“大统一”。近百年时间,无数科学家都为之奋斗终身而没有结果;一旦“暗能量”被主流学术界所认同,“大统一”理论就指日可待了。
笔者陈氏宇宙模型,就是在认同暗能量的存在的基础下形成的大统一理论。
引力场:是暗能量密度静态梯度场;电磁场:是暗能量密度动态梯度场。具体原理此处从略,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笔者论文《论宇宙统一原理——陈氏宇宙模型》。
2.4. 相对论
无论是狭义相对论还是广义相对论,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立足点就是“真空本空”,一旦暗能量被主流学术界所认同,以相对论建立的理论物理大厦瞬间就会分崩离析。人类科学界会被震撼,人类思想会被全面洗礼。
2.5. 其他方面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还有星球能量来源理论、熵增定律等都会受到巨大影响。
3. 结论
上面已经将暗能量可能形成的对理论物理相关重要理论的巨大影响列举出来,这些都是当今主流学术界不敢确认“暗能量”存在的原因。
人类在认识宇宙的过程中,走入歧途也不止一次两次,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道错误而不敢认错。笔者坚信:真理可能会姗姗来迟,但不会永远缺席。
其实,古人早已经给暗能量取了名字:以太。只是“以太”在近代被一些物理大佬所否认,导致了人类在近百年的研究中,一直不能向这个方向思考。如果方向都错误了,结果很明显。
我们所感知的世界,只是客观真实世界的一小部分,然而就算是感知的这一小部分,也会被我们人类按照自己的大脑思维惯性而曲解。这正说明了,我们要正确客观认识我们所赖以生存的地球及宇宙,就只能靠我们的不被假象所迷惑的客观的科学的“心”去感受。
作为一个客观的理智的科学工作者,我们必须摒除个人意识偏见,用客观的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对待我们所做的每一项研究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不会因为我们个人认知标准不同的原因,去误导人类大众的认知标准。
科学分析,不求大同。不足之处请客观指正,谢谢!
陈军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