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税局核查滞留票!会计不会这个勾选新功能=被罚
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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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升级后,税务机关以大数据监控企业,如果企业存在大量滞留票,可能有隐匿收入的风险,将会被约谈被稽查!而防止出现滞留票的重要环节就是发票认证勾选!
01
勾选新功能上线!
竟然可以部分勾选,部分不勾选?税务局提醒!
例如,购进一批原材料,金额为5000元,税额为650元,但是因保管不善,部分毁损了,这部分不能抵扣进项税了。按照以前的操作是,先勾选抵扣,再做进项税转出。这样需要做两步工作!好麻烦还易出错!
更改有效税额,这是什么神仙操作?
升级后的勾选平台解决了这一问题,在“发票抵扣勾选”功能下,可以更改有效税额!即在有效税额栏填写上实际应该抵扣的税额600元即可!后期也不用做转出处理了,多么方便!
更改有效税额的2点提醒:
1、一定要注意有效税额≤税额。
2、一旦进行部分勾选,且确认申报缴税后则不可撤销,剩余的税额也不能二次被抵扣。
02
税局核查滞留票?
不想被罚,务必搞懂这个技能!
财务人工作中还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情况一:购进的税控设备,可以全额抵减税额,如果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勾选了,反而多交税了,不划算!
情况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3%的农产品发票,我们也不需要按发票上税率抵扣,可以按照9%计算抵扣,如果勾选了,又多交税了,不划算!
情况三:购进一批生活用品,打算作为节假日福利发给职工,根据增值税限行规定,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不得抵扣进项税,如果抵扣了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还是那个问题,两步操作,容易出错!
有人会说,那不勾选不就行了吗?当然不可以,不勾选会形成滞留票,税务机关比对出现异常,会约谈企业甚至稽查,这后面的事,细思极恐。
会计好难!进退两难!现在好了,有了新功能——“发票不抵扣勾选”解决了财务日常工作中的这些问题,把不需要抵扣的进项税发票做不抵扣勾选处理,省事了也不会形成滞留票。完美解决难题!
有朋友问我,“四流不一致”的专票一定不能抵扣吗?请看我们的视频讲解
此外,还有哪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呢?请看我们总结的思维导图。
注意:进行不抵扣勾选申报缴税后不可撤销!
如果为了平衡税负,想当期不抵扣以后期间抵扣的话不用使用这个功能,等到需要抵扣的期间正常抵扣就行。因为该功能代表纳税人确认了该张发票不抵扣,以后期间也不可转为抵扣。请会计们谨慎使用!
03
其他勾选功能,一次说清!
该功能模块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拥有。
因为外贸企业退还的进项税不参与内销抵扣,也不进行增值税申报表当期抵扣,所以在勾选上需要选退税勾选。而生产企业进项税需要先抵扣,还需要进行增值税申报,所以直接选择抵扣勾选即可。因此,生产企业不需要该功能。没有该功能的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可以到税务局端加载档案,或联系主管税务所,在线远程操作。
另外,外综服企业在平台上具有代办退税勾选功能,仅限有代办退税标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
还要注意,退税勾选和代办退税勾选确认后不可撤销!
为了解决延期纳税申报的问题,平台增加了“抵扣勾选-延期抵扣勾选”功能。比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复工,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能及时勾选发票,也未能及时申报,申请了延期申报,复工复产后,纳税人可以进行延期勾选和延期申报。
注意,只有当往期未申报纳税,且未勾选过发票,才能用延期勾选,如果之前已经勾选过了,则不能使用该功能。
虽然自2020年3月1日起,发票的勾选认证没有时间限制了,看似没有逾期勾选的情况了。但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5号公告只是对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抵扣凭证取消了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2016年12月31日前的发票还是需要及时勾选认证的,这一点请各位会计回去好好检查一下,看之前有没有逾期没抵扣的发票,不要出现滞留票的风险。
各地对逾期抵扣凭证处理有所不同,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处理。
一直在提醒各位会计不要形成滞留票,那么到底什么是滞留票?怎么形成的?又有何风险?如何应对呢?请看我们为您总结的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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