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之美——张旭狂草《李清莲序》(释文对照字帖)
中国书法之美——张旭狂草《李清莲序》(释文对照字帖)
古代艺术
张旭(675-750),唐代书法家,字伯高,与李白、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唐文宗曾下诏,以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又工诗,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号称“吴中四士”。传世书迹有《肚痛帖》、《古诗四帖》等。
张旭的书法得其舅舅陆彦远亲授,他曾说:“自智永禅师过江,楷法随渡。永禅师乃羲、献之孙,得其家法,以授虞世南,虞传陆柬之,陆传子彦远,彦远仆之堂舅,以授余。”
张旭认为学习书法要“工若精勤,悉自当为妙笔”。“妙在执笔,令其圆畅,勿使拘挛。其次识法,谓口传手授之诀,勿使无度,所谓笔法也”。古人常说:“凡诸艺业,未有学而不得者也,病在心力懈怠,不能专精耳”。“张旭善草书,不治他伎”。“其志一于书,轩冕不能移,贫贱不能屈,浩然自得,以终其身”。
张旭“仕为常孰尉,有老人陈牒求判,宿昔又来,旭怒其烦,责之。老人曰:'观公笔奇妙,欲以藏家。’旭因问所藏,尽出其父书,旭视之,天下奇笔也,自是尽其法”。可见,张旭学书达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因此,张旭楷书精劲,草书飞扬,为后世所仰。
张旭善于观察事物和借鉴其他艺术形式,通过想象来领悟生活中的妙意,用诗的比兴手法把生活中的体验物化到书法艺术作品中。据《新唐书》记载“旭自言,始见公主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意,观倡公孙舞剑器,得其神”。张旭从公主与担夫争道杂而不乱,挤而有让的情景中领悟到草书具有参差错落的布局美;听到鼓响的音阶想到草书起伏顿挫的节奏美;看到公孙大娘舞剑器又联想草书的神采、气韵美。
张旭的狂草受到舞乐的启发,他将舞乐精神融汇在线条中,使作品中的点线如乐舞飞旋缭绕、气韵生动。可见,张旭将丰富的想象插上了夸张的金翅,使笔墨线条凌空飞翔,以此来表现书家的心灵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