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班昭《女诫》
东汉班昭的《女诫》一直被当做女教的圣殿,居于古代“女四书”之首,班昭本人也因此成为女教的圣人。《女诫》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建立封建伦理价值观念、维护并巩固封建社会秩序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女诫》后来经过宋元理学家的吹捧和发挥,到明清时已经成为束缚女性的坚固枷锁,所以近代以来对班昭及其《女诫》毁损者非常多。
若从历史角度来看,考虑到班昭的历史家庭背景,班昭主张的家庭人际相处之道和女性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于维护封建家庭的和谐稳定却是有不可否认的促进作用,更别说《女诫》实际上只是班昭给其女儿的家训,为人母者对子女爱之深责之切亦是可以理解的。
一、班昭生平简述
班昭出身书香门第,父亲班彪,长兄班固,次兄班超。班彪撰写我国第一步断代史《史记后传》,但只完成六十五篇就病逝了。班固继承父业,撰写《汉书》,但之后被告私改国史下狱。班超上疏为兄辩诬,明帝遂释之病诏其正式修史。班超则投笔从戎,远征西域,立下大功。班昭14岁嫁同郡士子曹世叔,曹家藏书丰富,夫妇经常交流切磋,学问共进。
班固因为牵连入窦宪案,死于狱中,而《汉书》未成,和帝命班昭续之。《汉书》问世后,班昭名声大振。公元92年始,和帝屡诏班昭入宫,“令皇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每有贡献异物,辄诏大家作赋颂。及邓太后临朝,与闻政事。”班昭为皇后和诸贵人讲学,后为后妃之师,号曰“曹大家”。
班昭兄班固“著《汉书》,其八表及《天文志》未及竟而卒,和帝诏昭就东观藏书阁踵而成之。”——《后汉书·列女·曹世叔妻传》卷八四
班昭续著《汉书》
曹世叔早逝,班昭遵礼守寡,抚养儿女。她希望后代女子也能恪守礼法,因虑及“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它门,取耻宗族。吾今疾在沉滞,性命无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怅。间作《女诫》七章,愿诸女各写一通,庶有补益,裨助汝身。”故班昭于公元110年作《女诫》,系统阐述封建伦理道德观念,作为给曹氏诸女的家训。
《后汉书·列女传》附《曹世叔妻传》著录班昭的生平:“扶风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字惠班,一名姬。博学高才,世叔早卒,有节行法度。……号曰大家。”班昭所著赋、颂、铭、诔、问、注、哀辞、书、论、上疏、遗令有十六篇。据顾怀三辑补《后汉书·艺文志》,认为可考的有《东征赋》《大雀赋》《幽通赋》及《列女传注》《女诫》等作品,其女性观在《列女传注》中已有所反映,而系统折射班昭女性观的为其创作的《女诫》七章。
二、《女诫》概览
《女诫》除自序外,全文由七章构成,卑弱第一,夫妇第二,敬慎第三,妇行第四,专心第五,曲从第六,和叔妹第七,全文仅1600多字,通篇贯穿着一个理论:男尊女卑。围绕一个中心:夫为妻纲。简单来说,《女诫》的思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阐释;
1、强调男尊女卑的女性观
开篇卑弱第一,班昭认为女人首先应该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处于卑微的地位,清醒自己的性别角色,并承担在家辛勤劳作,操持家务,侍奉丈夫,为祭祀活动做好一切准备等等由性别角色而决定的社会职责。
班昭在《女诫》中同样强调了夫妇之间需要同时修身,她认为“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正是基于这种思想,班昭在“夫妇第二”中提出:“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弊于彼此之数乎!《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至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则哉!”
班昭提倡女学,主张从小就应当对女孩进行教育,是具有开创性的。当然她的目的并不是把女性培育成为和男性一样的饱学之人,而是为了教育女性懂得“夫主之不可不事”的道理。“妇行第四”中说:“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班昭对《礼记·昏仪》中的“四行”(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作了具体的解释,用四个“不必”(不必才明绝异,不必辩口利辞,不必颜色美丽,不必功巧过人)限制了女性的才情天赋和个性伸展,把妇女纳入儒家设计的有助于维系旧时人伦关系的治内之才。正如班固《白虎通》言“妇人所以有师何?学事人之道也。”班昭的女子教育也逃不过这种局限。
2、强调阴阳殊形的妇行观
班昭的妇行观以男尊女卑、夫尊妻卑为前提,以善事夫君、以求好合为目的。
东汉崇尚名节,班昭《女诫》更是倡导女性看重自己的“名称之可闻”。“卑弱第一”中提出“卑弱下人”、“执勤”、“继祭祀”,“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的主张。班昭要求女性具备恭顺,谦虚的美德,而这也是自古以来我们公认的社会美德,值得提倡和肯定。
但同时,她要求女性“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埋没了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地位,这种“常道”的要求都是局限于家庭范围之内,即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点。
汉代是一个女性地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时代。而女性在婚姻关系中扮演的角色亦十分复杂。西汉高祖逝世后,吕后临朝专政,由于这个原因,外戚吕氏恣意弄权,造成了混乱的局面。鉴于此,光武帝在逝世前一年特发布诏令,把吕太后逐出汉家宗庙之外,而将文帝之母薄氏尊号为高皇后,配食地祗。诏书曰:“高皇帝与群臣约,非刘氏不王。吕太后贼害三赵,专王吕氏。赖社稷之灵,禄、产伏诛,天命几坠,危朝更安。吕太后不宜配食高庙,同祧至尊。”这一道诏令显然是在告诫后妃和外戚们,如果像吕后那样临朝称制,援引外家专擅朝政,那么死后就不配食汉家地祧。
吕后
然而汉家王室外戚专权的情况却时有发生,且愈演愈烈。在中国,外戚专权以汉代尤以东汉最为严重。东汉诸帝,除光武帝六十三岁逝世外,献帝禅位后五十四岁逝世外,其余十一帝皆早殇。皇帝早死,继位者必年幼,继位者年幼母后必易临朝。《史记·外戚世家》载汉武帝去钩弋夫人,认为:“往古国家所以乱也,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居骄蹇,淫乱自恣,莫能禁也。”所以为汉武帝生子者,无论男女,其母无不遣死。然而东汉时候子少母壮的历史却一再重演。
东汉近二百年间,太后临朝的时间长达四五十年。对外戚专权,史家历来就有评论。范晔作《后汉书·皇后纪》,另有其“正得失”的深意。他在这篇纪的序中说:“自古虽主幼时艰,王家多衅,必委成冢宰,简求忠贤,未有专任妇人,断割重器。”因为“专任妇人”,必致“外姻乱邦”。为此,针对东汉现实,他尖锐地指出:“东京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莫不定策帏帘,委事父兄,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戚。”女主临朝,不得不委事父兄,久而久之,便会造成外戚干预朝政的事实,范晔对此已是观察入微。
班昭入宫正是章帝时专权的窦宪被杀,梁氏得势,皇后阴氏由于牵连到无辜知识而被废黜,邓贵人成为皇后,邓氏外戚邓骘位高权重的和帝时代。班昭看到了东汉后宫的现状,因此认为女性与丈夫以“敬顺之道”相处,遵守女性“柔”、“弱”的特点,并且要做到“忠贞不离”。
3、强调委曲求全的家庭观
汉代是一个转型中的时代,社会伦理关系远没有后世那样严格和复杂,但是盛行于汉代的儒家学说却对孝的观念十分重视。孝不仅是家庭伦理道德的核心,也是以忠孝为家国同构的汉代政府维护社会和国家秩序的最重要的政治手段之一。
因此《女诫》不仅强调女子与丈夫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同时也提出更应该重视对婆婆的顺从和与舅姑的和睦相处。“曲从第六”中,班昭认为妻即使得到了丈夫的喜爱,但如果婆婆觉得不如意,妻也同样将遭到休黜。所以对于婆婆的话,无论对错,都要听从,不能争辩是非,争曲直。
除此之外,班昭把丈夫的关系定位“恩”,与舅姑的关系则为“义”。她认为“物有以恩自离者,亦有以义自破者也。夫虽云爱,舅姑云非,此所谓以义自破者也。”夫妻间有因为两人之间缺少恩爱而分离的,也有因为缺少舅姑的“义”而分离者,所以要以谦顺来获得他们的好感,希望他们能在婆婆面前为自己美言几句,以此最终能在家庭中赢得一席之地。
三、重评《女诫》
自古以来,对于班昭及其《女诫》的评价就有很大的差异,而且班昭在历史上的地位也比较极端,不过关于她在中国史学史、文学史和政治史上的成就几乎没有什么歧义,人们多持肯定态度。班昭生活在儒学盛行的时代,且又生长在儒者家庭中,耳濡目染地接受了儒家思想的熏陶,自然将这种思想付诸于日常言行中,并忠诚地按照儒家经典对女子的要求对自己提出严格的要求。再加上上文所述班昭所处的特殊历史阶段,更使班昭认识到外戚专权和女祸的危害。之后班昭入宫讲学,儿子曹成被封为齐相,也并非她所愿,其自序云:“圣恩横加,猥赐金紫,实非鄙人庶几所望也。”在《女诫》“夫妇”篇班昭指出:“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若非亲见,又怎会有此感想?班昭真诚地希望女子能卑弱、顺从,接受礼的教导,顺乎“阴阳互补”之道,能“在其位,谋其政”(侍候丈夫、教育子女、母仪天下……)。
《后汉书·列女传》载班昭“及邓太后临朝,与闻政事”。永初中,邓骘以丁母忧,上书退职,邓太后不想应允,问班昭,班昭在《上邓太后疏》中,认为:“谦让之风,德莫大矣”,并引《论语》曰:“由是言之,推让之诚,其致远矣。”在劝谏邓太后中,班昭一再表达了“谦让”与“推让”的重要性,赞成邓骘辞职回乡,委婉地表达了反对外戚擅权的想法。
近代以来,多数人认为《女诫》是古代礼制残害妇女的一个历史见证。王晖认为,“《女诫》反映出来的实质就是提倡女性卑弱,要遵从'三从四德’,以抹杀女性的独立人格为代价来维护日益衰微的父权制。因此,它是罪恶的礼教、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化身。”
叶晓川认为,“《女诫》中确立的'三从四德’理论,渗透于法律之中成为立法的根据。同时也是司法审判的指导原则,甚至是审判的直接依据。从此,男尊女卑的社会差序格局有了法律依据和强制保障。在这个意义上,女性制造了自身的枷锁。”
但实际上,传统与民主科学也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女诫》中“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铭,有恶莫辞“、“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夫为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以及“四德”、不轻易离弃丈夫、和睦家庭等,其规范作用和道德感召力指导现在仍不容忽视。再加上之前谈到的具体历史环境,班昭主张的家庭人际相处之道和女性行为规范对于维护封建家庭的和谐稳定更是有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女诫》前有自序,明言其为曹家女子家训,目的是家族女子将要出嫁,却未进一步加强教育,不通达妇礼,担心出嫁女子在夫家有失礼之处,从而使宗族受辱。她以一家之长,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出发,为本族女子制定了一系列的立身处事法则,这本是一个母亲和长辈从爱之深责之切的感情出发,严于律己言传身教的家训,就如当今父母因为对子女格外严厉一样。而把家训解读为圣典本身就是一种误解,也使《女诫》丧失了原有的价值意义和情感色彩。《女诫》为此而受到多方苛责自然就有些失当了。
总体来说,身为女性的班昭并不是男权文化的叛逆者,相反,在当时儒学环境及家庭氛围的影响下,她已经从内心深处认可了这种男权文化,并将之作为一种自觉的活动。班昭将《女诫》思想当做自己理想观念的载体和道德评价的标准,以儒家正统的道德观念,站在男子的立场上论述她的女性观,宣扬封建伦理道德,这其中的历史意义和赋予女性的沉重负担也都不应该忽视和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