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教化】中华经礼——宾礼篇

“经礼”指为了较隆重的特地目的而实行的一整套礼仪,亦即《仪礼》所载的“冠婚丧祭燕射朝聘”等各礼,到魏晋时期又总括为国家政府层面的“吉、凶、军、宾、嘉”五礼。

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先秦时期,施用宾礼的对象有特定范围,《周礼》:“以宾礼亲邦国”,即是在诸侯朝见天子以及诸侯国相互之间交往时采用宾礼,因而宾礼期初指示宗主与藩属之间、藩属与藩属之间互相往来的一种礼仪制度。宾礼的内容包括“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聘曰问……”等诸多礼仪。

后来随着时代变化,宾礼范围也逐渐扩大,不仅皇帝遣使出访、外使朝见等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甚至于主任与宾客之间的交往关系都归入宾礼,使宾礼成为了一种经常使用的礼仪。

(一)朝觐之礼

周代行分封制度,除周王直接控制的王畿地区外,其他地方都由同姓子弟或异姓功臣统治,他们受封为诸侯,镇守一方、拱卫王庭。根据《周礼》记载,王畿之内的诸侯,一年中要朝觐四次,称为“春朝、夏宗、秋觐、冬遇”;王畿之外的诸侯,则根据其封底距离京都的远近,各据其服数来朝。王畿外方五百里之地称为“侯服”,其诸侯一年一朝;侯服外方五百里称为“甸服”,其诸侯二年一朝;甸服外方五百里称为“男服”,其诸侯三年一朝;男服外方五百里谓为“采服”,其诸侯四年一朝;采服外方五百里谓为“卫服”,其诸侯五年一朝;卫服外方五百里称为“要服”,其诸侯六年一朝;九州之外,称为“藩国”,藩国之君一世一朝。《周礼》的要求较为理想化,现实生活中是很难实现的,《礼记·王制》中的记载恐怕更加贴合史实:周代诸侯五年一朝天子。

诸侯朝觐天子,称为“述职”,即各地封君在朝觐天子时,要亲自向天子汇报封国情况。朝觐述职的礼仪规定比较严格,所有诸侯应按照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位,身穿不同服饰,立于不同位置:公爵立于东面,侯及其各爵立于西面,按照顺序述职。

诸侯手中所执的礼器是珪,是一种长条形的玉器,公所执的珪是九寸桓珪,侯为七寸信珪,伯为七寸躬珪,子为五村縠珪。

朝觐时,诸侯要以玉帛、珍玩及土珍异产作为礼物,敬献给天子,称为“朝贡”。天子受贡后也要回赠诸侯礼物。朝贡的物品主要是各种玉璧和币帛,相传大禹在涂山大会诸侯时,“执玉帛者万国”。

周代诸侯若是不按期朝觐周王,那就是“大不敬”罪,将受到周天子以及其他诸侯国的讨伐。但春秋以来,周王室衰微,各地诸侯做大,都不再把周王室放在眼里,朝觐制度首当其冲遭到了破坏,各地诸侯朝觐的次数屈指可数,所以孔子才慨叹春秋以来“礼崩乐坏”。

秦汉以后,地方体制上基本实行郡县制,皇室宗亲子弟以及异姓功臣虽然也有王侯之封,但大多是虚封而无实封,因而朝觐之礼也就不如周代那么严格。相比之下,明朝的朝觐制度较为严苛又比较特别。

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分封了二十五个儿孙到各地为藩王,为加强对藩王的控制,朱元璋不仅不让藩王管民事,而且要求藩王不得在藩地随便活动,不得随意入京,每年只能入京朝觐一次。朝觐时,藩王不允许同时入朝,必须等到一个藩王朝觐回国后,另一位藩王才能起身入觐。朝觐的次序按照嫡庶长幼依次轮换。朝觐时大朝行八拜之礼,常朝只须一拜,私下场合也可以嫁人之礼相见。这种朝觐方式确保了藩王在京只有一人,防止藩王们互相串联。

除此之外,朝觐之礼还包括周边属国或少数民族首领来朝觐见中原天子的内容,唐代《开元礼》中特地制定了藩王来朝的礼制要求。唐礼规定:藩王来京,皇帝派使者在国宾馆门前用束帛迎接;朝觐之日,由官员将藩王先引致太极殿阁外,然后击鼓奏乐,皇帝登御座;二次奏乐击鼓,引藩王入殿;藩王再拜稽首后,由侍中宣读制书、敕命,引藩王升坐,皇帝进行慰问;最后,第三次奏响鼓乐,藩王再拜稽首,以示谢恩。皇帝择日为藩王设宴,藩王于宴前奉贽献贡,皇帝于宴后给予赏赐。

(二)朝聘之礼

聘礼,是古代国与国之间遣使访问的礼节,主要包括封国遣使入朝,封国之间遣使互访以及中原王朝和周边邻国间的使节来往等内容。先秦时期,聘礼主要指的是封国遣使入朝天子,故又称为“朝聘”。

周代诸侯聘于天子之礼是一正常的制度,据《礼记·王制》记载:“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意即在诸侯朝觐天子的间隔之年,诸侯遣卿大夫为使节入聘,问候天子,并陈述职守。有时,正当诸侯朝觐之期,但诸侯有事不能亲自前往,也遣卿大夫为使,代自己入觐,这也是聘礼的一种。

春秋以来,周王室衰微,诸侯聘于天子的制度也就日渐衰微;诸侯之间的使节却反而兴盛起来。一般每隔一段时间,各国都要派遣使者,互致问候。以卿为使者称为“大聘”,以大夫为使者称为“小聘”。

先秦时候对于朝聘的礼仪要求十分严格,周礼规定,诸侯聘于天子,必须以卿为使,以大夫为上介,以士为众介;聘使进入王畿时,必先通报“关人”,关人转报天子,待天子同意后,聘使才能入城。聘使被安置在馆舍之内,等候天子召见。觐见时要贡奉玉帛珍玩以及本国土产奇珍。觐见后,由王室盛情款待,再由王室使臣送其返国。诸侯之间的使节互聘,也有相同的礼节规定。

(三)士相见礼

先秦时代,人与人相见的礼节主要有跪拜礼和揖礼。

1、拜礼

据《周礼》记载,拜礼有九种:“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肃拜”。在这些拜礼中,以稽首、顿首、空首、肃拜最为重要。

稽首

稽首是最隆重的拜礼,是臣拜君之礼,其动作是屈膝而跪,两手相叠拱地,头慢慢俯及于地,停留片刻后起身。

顿首

顿首用于地位相等者之间,其行礼形式与稽首相同,但头顿地即起,故称顿首。

空首

空首是君对臣的回礼,其行礼形式也与稽首相同,但头不及地,触手后即起,故又称为“拜手”。

肃拜

肃拜是拜礼中最轻的一种,其拜礼是屈膝跪地,头微俯,手举向下,使用者一是将士,因其身披甲胄,不便跪拜;二是妇女。

唐宋以后,人们的居处方式有很大改变,由于桌椅等家具日益普及,人们不再席地而坐,因而行跪拜礼比较麻烦,致使跪拜礼中的区别也日趋模糊,稽首、顿首等也混淆,后来跪拜礼主要用于对君父等尊长行礼,其余则多用于揖礼。

跪拜礼后来也有所变化,如清代觐见皇帝,行的是“三跪九叩礼”:现将马蹄袖放下,然后双膝跪地,挺直上身,右手伸平举止鬓角处,手心向前,放下,再举起,再放下,如此三次,即为一跪;反复这一动作三次,即为三跪九叩。

另有“碰响头”,即叩头至地,并要叩碰出咚咚的响声,这大多用于请罪等特定场合。

2、揖礼

揖礼比拜礼轻,多用于宾主相见之时。揖就是抱手为礼,对没有亲属关系的庶姓用“土揖”礼,推手时稍稍向下;对有婚姻关系的异姓,用“时揖”礼,平平推手;对同姓用“天揖”礼,推手时稍稍向上;对于地位尊贵者,则用“长揖”礼,两手合抱高举,自上而向下移。

随着时代变化,繁复难行的古礼已很难适应人际交往日趋频繁的现实需要,因而日益趋向简化。除易于行用的揖礼外,宋辽之后,请安和万福礼逐渐盛行。

请安礼

请安礼用于下对上、幼对长的礼节,男子屈右膝半跪,口称请安;女子双手扶左膝,右膝微曲,往下蹲身。

万福礼

万福礼,要站立拢手,略提长襟,隋唐时称“敛衽拜”,后因妇女行此礼时口称“万福”,后随而称之为“万福礼”。元以后,敛衽万福为妇女专用之礼。

依照礼经规定,古人相见时要携带礼物,以表示敬意,成为“执挚”。士之挚为雉,即野鸡。古人认为野鸡雌雄交接有时,又忠于伴侣,士人彼此相交,也应当有此信义。

其他各阶层人士也各有其挚:天子以鬯(一种酒)为挚,诸侯以玉为挚,卿以羔为挚,大夫以雁为挚,庶人以鹜为挚,工商之人以鸡为挚。

士与士初次相见,主人要辞谢,表示才德浅薄不足以辱大驾之意。经来宾一再恳请之后,主人方才敢见。主人迎出大门,与来宾互行拜礼,然后主人三揖,请来宾自左入门,自己则自右入门。来至庭中,宾客奉上礼物,主人要三次辞谢,然后方才受挚。受挚后主人要请求回访,到期要将来宾带来的挚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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