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启动投行专项"突击"检查!并购重组、公司债、资产证券化项目全覆盖
投实消息 种种迹象显示,2017年的A股市场仍将贯彻“严监管”的主线。春节刚刚过去,监管部门新一轮针对券商投行项目的专项检查就已启动!
2月9日,证监会机构部近日向各地方证监局及券商下发《关于组织“自查自纠、规整规范”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2月15日前,各证监局应向所监管的证券公司部署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范围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要自查2015和2016年完成的全部项目,包括取得核准批文、审核未通过和终止审核的项目。
二是公司债券业务,要自查2015年和2016年完成的全部项目,包括取得核准批文(无异议函)、审核(审查)未通过、终止审核(审查)的项目。
三是资产证券化业务,要自查2015年和2016年完成的全部项目,包括取得交易所无异议函、未通过审查和终止审查的项目。
四是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主办券商需要自行选取2015年和2016年完成的部分项目进行自查,包括经证监会核准的挂牌公开转让项目、取得股转系统挂牌同意函、未通过审查和终止审查的推荐挂牌项目,取得证监会核准批文或股转系统发行股份登记函及未通过审查、终止审查的股票发行、并购重组项目。自查的项目数量占上述两年内完成项目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
《通知》要求各地证监局于3月31日前完成对证券公司自查情况的总结报告并报送证监会机构部,之后,机构部将确定现场检查对象,统筹组织派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
“时间紧不紧,看过去内功。工作量很大。这是由机构部牵头的,首次,过去由发行部牵头,这也意味,券商一级市场业务全面纳入机构监管范围。本次检查体现全面监管原则,是对券商内控的考验。”业内人士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以来,证监会分别对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重组上市、证券公司公司债业务、审计评估机构、打击市场操纵行为等进行了专项执法行动或检查,并宣布将对《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针对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的检查,旨在对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控体系全面摸底。去年9月,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上海表示,资本市场要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重要理念,坚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基本底线,还强调证券经营机构要不忘初心,守好中介机构的本分,担负起看门人的职责,坚守合规和风控底线。
这一系列专项检查明显贯彻了上述监管理念,现在看来,2017年的资本市场监管仍然将是“严字当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