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悟“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是我国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一句民间俗语,被收录于《增广贤文》和《朱子家训》之中,意指即使是受他人小小的恩惠也应当加倍给予的报答。这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大内质,对中华感恩美德的传承教育有积极的作用。本人在对“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品读中,引发几点感悟:一是感恩是一种美德,她会温暖和慰藉施恩者之心,使施恩者与感恩报恩(受恩者)的美德产生叠加效应,散发出更多的正能量,会感召更多的人乐于和善于施恩感恩,有利于促进乐善好施的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二是在“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中,“滴水”和“涌泉”的不等式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施恩与报恩都重在情感层面,而情感是不能也难以用数学概念的“量”来考量的,从情感的视角来说,“滴水”与“涌泉”是可以“等量”看待的。理由在于,“滴水之恩”多为“雪中之炭”、“寒中之暖”,而“涌泉之报”除了报之于“雪中需炭”之时外,更多的还是“锦上添花”之为。所以,“滴水之获”报以“涌泉”是成立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命题是经得起推敲和时间考验的,故成为从古至今倡导和传承的一种美德善举和良好风尚。一个人在报达他人给予之恩时,不应只重在看得见的行动方面、物质层面,而更应重在看不见的情感层面和践行美德善举的内心之善方面,真正从心灵、情感深处和真诚善意出发,真心实意、真情实感地回报他人予以之恩一。报恩的更高层次是报广义之恩,即除报施恩于己之人外,更要学习行善施恩者的优良品德和高尚美德,以施恩于己的人为榜样,做一个乐于施恩于他人的人,为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尽自己应尽之为。三是从带有“戏论”成份上说,既然“滴水之恩”能获得“涌泉”之回报,说明“滴水之恩”的价值是高的,施恩的“回报”也是高的,施恩行善之为是值得的。据此,作为社会一员的你我他(她)何不多做些有恩于他人的事,多行些既利于他人也利于自己之善。从这一视角思考“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之寓意和作用,也可唤起人们做善事、做施恩于人之事的热情和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人们的心地善化、行为美化、品德高尚化,有利于推进人的品德素养提高和美好和谐社会的建设。
知恩图报是一种美德,乐于施恩于人是一种高尚的素养。帮助他人,快乐自己; 施恩于人,幸福自己。每个人都应当以自觉多做好事来升华自己、多做善事来完善自己、多做予恩于人之事来幸福自己为智,努力做一个有真正智慧的人,真正善良的人,真正快乐有道、幸福有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