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璇遗产下落之谜(三)巨额遗产去哪里了?

五 周璇的遗产之谜

周伟为何要告黄宗英?他是这样写的:

我为什么要起诉?就是为了我那可怜的母亲和我自己的合法权益,长时期来受到的严重侵害,我不能再沉默了。

1983年,当我从当年与周璇妈妈有关的律师和银行里得知妈妈财产情况后,就主动去询问黄宗英,万没想到遭来一场暴风雨式的袭击:

你那周璇妈妈,像她这样腐朽的人,要不是穷得一分没有,能从香港回大陆吗?告诉你,她当年住上影招待所和每天伙食的两块钱都是我借给她的。

我愕然了,这不仅是对我母亲人格上的侮辱,而且是在继续欺骗我。

当她知道我已经有了证据时,突然哭了起来:都是我的,印章、存折全在我这儿,只有我有权利,告诉你,如果上法院,你将一分钱也得不到。

并对我提出约法三章:1、永远不许过问周璇财产之事;2、如过问周璇财产就同我脱离关系;3、如过问周璇财产,她将不承认我是周璇的儿子。还说‘如果我不承认,将没人证明你是周璇的儿子。

面对这一切,我震惊了,原来她撒了弥天大谎。

自古以来,母业子继,天经地义。

我想要知道自己母亲的财产真相,这个最起码的要求不应该被剥夺吧?

遗产是一回事,最主要的是我在争取我与母亲周璇做人的尊严和合法权益。

1998年黄宗英与周民在医院

面对纠纷,周伟的哥哥,周璇长子周民也专门写了文章,表明自己的态度:

关于所谓的周璇遗产,据我所知大概是这么两部分,其一为周璇的遗物、遗款,数目很小,可能还抵不上人民政府为她治病的花费。

当时因为领养了我,而由法院判给了黄宗英。

另为周璇去世后港澳海外的捐款和在香港的周璇影片、唱片的版税,当时表示不要,但又没有退处,所以仍在香港。

这后一部分可能数目大,具有吸引力,引起许多人动心,但并不确实。

近几年,香港、上海、广州、北京都曾有人来找我,愿意当我的代理人,索回周璇这笔产,但都被我回绝了。

其中有的人还是当年办理周璇遗产的法院干部,他们知道具体的数字,怎样办法律手续,并且说与法院的人也熟。

当然,他们也表示要一点报酬。

1990年8月30日周璇遗产案宣布结果。

黄宗英返还给周伟的钱款及赔偿利息两项总计人民币7.2万元。(已刨除黄宗英为养育周民、周伟的花费。具体算法不知。)

周伟在书中复刻了判决书全文,摘录如下:

黄宗英在周民、周伟未成年时尽了监护责任,周民、周伟成年时,则应将所保管的被监护人所有的财产返还。

黄宗英及其代理人提出,应扣除监护期间垫付用于周伟安家费、生活费、服装费和成年后给付周伟的钱款。

准予黄宗英扣除垫付周民6年生活费14083.99元。

周民上诉中否认周伟是周璇的儿子,他应继承的周璇遗产,全部归黄宗英所有。这一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121593.23元,在周伟成年后即1975年至1984年1月由黄宗英全部提取,黄宗英承认经周民同意将大部分钱款私人投入电视剧制作。

黄宗英返还周伟钱款45739.85元,赔偿利息损失款26686.45元,总计人民币72426.30元。

那么周璇遗产究竟有多少?

据周伟所指,主要是大陆和香港两处保险箱清单及其它遗产,其中包括当时上海市电影局等单位办理委托的一切手续。

此外,周伟在法庭上说周璇的遗产中还有10根金条,每根重1斤。他初步框算周璇遗产价值几十万人民币。

然而,法庭查实周璇遗产的证据就是1963年前后从香港返回的周璇唱片版税7万元左右,加上利息5万,总计12万元左右。这些数额均记录在账单上,有据可查。

至于周伟所说的10根金条,几十万的周璇遗产,法院无处查考。

在《周璇日记》一书中,对于周璇遗产,黄宗英这样答复:

记者:周璇的遗产也一直是个谜,周璇病故后,海外陆续有汇款寄到国内来,据说折合人民币有40多万元,后来被有关部门退了回去。作为当时周民的法定监护人,您能谈谈吗?

黄宗英:

这件事我不清楚,50年代,我们不会对组织上提这种问题。

大约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中国银行有人找我,对我说周璇在海外有一笔遗产,他说你抚养周民已经将近十年了,你是他的养母、是他法定的监护人,只要你出面签个字,就可以把这笔款子转到国内来。

我说,我们不要这笔钱。

赵橘、赵佐、周民、周伟

中国银行的人说,这不是你们要不要的问题,国家需要这一笔宝贵的外汇。

这样,我就签了字。

具体有多少数目,我已经记不清了。

我记得,我们只取过一千元港币,后来这笔钱到底到哪里去了,我也不知道。

那时候什么都要凭票,我记得取了这一笔外汇后,还给了一大摞布票。

我买了布,请裁缝到家给周民做了几套新衣服。

六 有人要害周璇?

周伟在书中,也对当时的“周璇财产保管小组”提出质疑,怀疑有人以个人恩怨实施报复。

父亲唐棣从牢里放出来后告诉我说,他和他的曾做过剧务工作的哥哥唐力在青年时代就与吴茵、黄晨等女演员结下宿怨,甚至还与吴茵的丈夫有过很深的过节!

在哥哥周民主持的《周璇日记》一书中,同样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是得从唐棣说起:

上海市諍安区人民法院在1952年5月以诈骗罪和诱奸罪判处唐棣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认定唐棣的诈骗罪,有充分亊实依据。

除了唐棣自己供认的从周璇那里得到两根小金条和旧币1200百万元以外,据知情人说,周璇寓所里的浮产,也正是被唐棣罗掘一空。

1984年周伟与生父唐棣合影

关于小金条,弟弟周伟的《周璇传》是这样讲述的:

1952年初的一天下午,唐棣忽然接到周璇给他的电话:“有人找我谈话,要我控告你犯下了诈骗罪,我不同意,你自己要多加小心。”

果然几天后法院传讯了唐棣,一场官司开始了。

周璇在剧影协会吴茵等人以组织名义要求下,由黄宗英和黄晨两人架着她的胳膊,被迫出庭作证。

“被告唐棣,你诈骗周璇两根小金条,对此你有什么为自己辩护的吗?”

唐棣:“这不是事实,我无法接受。事情是这样的,最近我哥哥唐力的孩子过生日,他带着两个孩子到我们家来吃饭,周璇喜欢孩子,吃饭的时候她随手就从桌上笔筒里拿出两根半两重的小金条,分送给两个孩子作为见面礼和生日礼物。”

审判员:“周璇,他说的是事实吗?”

周璇:“是的,正是这样的,是我自愿送给孩子的。”

哥哥周民在《周旋日记》一书叙述:

当时的剧影协会临时成立一个“周璇财产保管小组'来阻止唐棣的诈骗行为。

至于这个“小组”是否合法,以及最后是如何处置周璇财产的等等,那是另一回事了。

“周璇财产保管小组”,这是存在过的。

王人美在生前证实过这件事,她曾向他们汇报过周璇身边还藏有金条,结果这些金条也被搜去保管。

王人美(1914-1987)

弟弟周伟的记忆如下:

1952年8月周璇妈妈生下了我,我与妈妈、奶妈、父唐棣住在枕流公寓。

后来妈妈被她们(以“挽救周璇”和“帮助周璇进行思想过渡”为名成立的小组成员)以产后检查身体为由带到医院,却说妈妈精神病犯了,强迫妈妈住进疯人医院,唐棣则被关押了起来。

我只有和我的奶妈住在家里,由她们用妈妈的钱每月支付给我和奶妈的生活费、住院妈妈的零用共二十元人民币。

自1951年时她们就已经控制和掌管了妈妈的财产:设有周璇财产管理委员会。

周伟两岁

对于周璇财产的去向,《周璇日记》的说法是:

周璇财产保管小组的成员有吴茵、黄晨以及当时剧影协会的领导张立德、吕复等人,可能再上一级的领导都淸楚这件亊。

这个小组到底管理了周璇多少财产,后来怎么处置这笔财产的,最终怎么审计了结的?等等,都不得而知。

黄晨、郑君里夫妇

在周璇去世前后,海外曾先后几次转来周璇数额巨大的版税和其它财物,据称都被该小组处理了。

到底怎么处理的?也说不清楚。

这就是所谓的周璇巨额财产失踪之谜。

这类事,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发生得太多了。

在波澜壮阔的公私合营和公有化的时代大潮中,这类事的发生丝毫也不奇怪。

我们还是要强调—点:历史是伟大而且无情的。

在历史面前,任何小的个体都不应承担什么责任。

从书中的叙述看,黄宗英并不在这个财产保管小组的名单里。而小组成员黄晨(郑君里夫人)、吴茵等人在日后也保持了缄默,从未谈起过周璇遗产的有关情况。

白杨与吴茵

网络上有个资料,是当年记者采访上影老影人张莺(李纬夫人)。

对当初剧影协会妇女部,张莺回忆说:那都是些爱出风头的人组织的。很多人不去参加。

李纬与张莺夫妇

厂里开会时黄晨经常给黄宗英提意见,如果黄晨知道黄宗英拿了周璇的财物,她也不会袖手旁观。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个人毕竟是渺小的。

在时代巨轮面前,很多事情,恐怕只能成为永远的秘密了。

(未完待续,下期刊出完结篇:用一生治愈童年。关注同名公号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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