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城的古城墙
修水县城的古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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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陈跃进
提及古城墙,人们首先联想到的是驰名中外的修建于秦朝的万里长城。其实,城墙作为古代城市、城池和城堡防范和抵御外来势力侵扰的防御性建筑,它的存在是很广泛的。
修水虽于商朝时就封为艾侯国,春秋改艾邑,两汉时又有艾县、西平、西安县,其后又或郡或县,但因历史过于久远,有关县城与城墙建设之类的实物早已是荡然无存。即便是连文字资料也早已残存无几,让人难以了解当时的本来面貌了。
唐德宗贞元十六年(800年),经观察使李巽奏准,分武宁县西之高、崇、奉、武、仁、西、安、泰八乡建分宁县,治常州亥市。从此,县城或州城所在地扎根于凤凰山下。
作为一县或一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或州级政权的所在地,在进行必要的城市建设时,也开始了城墙的建筑。
虽然唐宋时期就已经开始修建城墙,可是,那时由于可用财力有限,除城门口部分使用砖石垒砌外,其余城墙基本是用泥土筑造,墙体还单薄,因此很容易在狂风暴雨以及洪水摧毁下倒塌。故而修水县城那时的古城墙不仅没有得到丁点的实物保存,又因为那时并无修志,故少见有关于那时城墙的文字记载。
进入明朝,县城开始了新的修建城墙。据《义宁州志》记载,“明洪武三年(1370年),知州项中宣因故址而土筑之”。洪武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年号,这既证明在明朝之前州城就建筑有城墙;同时,又说明进入明朝州城就开始了建筑城墙。
《义宁州志》又记载,明朝“正德三年(1508年),知州沈暕建设箭楼十二所”;“正德六年(1511年)知州林文琛更筑建三敌楼于东西南门”;“万历乙亥岁(1575年)荒盗起,知州陈以忠锐意举之,甃之以石,奉院道委同知宋廷重专督其事。”
这次陈、宋发起的修建城墙,不仅更具规模,而且更具防御实战性的作用:“周围共十二里,计一千零一十八丈七尺,垛头共计二千零三十七个”,“上阔八尺,可通舆马,高下各随地势,设东西南北四门,又设水门九所,以便居民出入,门上立八敌楼、窝铺四所。”
四门名称为:东为迎恩门,西为通远门,南为广魁门,北为凤巘门。
水门九所分布在四门之间,名称为:龙泉门,望仙门,遗清门、崇仁门、青云门,联璧门,秀水门,仁义门,黄甲门。
清朝时期,我县县城古城墙可谓是修了倒、倒了修。据《义宁州志》记载,“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西谯楼火,知州班衣锦随捐资修葺”;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一场洪水将南门冲毁,两年后,“知州程起周捐资重开门楼埠道”,谁料想,又两年后的夏天,一场洪水再次冲毁新修的南门城楼垛口。
此后,县城城墙逐渐倒塌一百余丈,各门谯楼也毁坏严重。康熙五十五年,又遇一场大洪水,“东西南三面城墙倾倒计长五百七十七丈六尺”。
后来的官员们,基本上都把修复城墙当作分内一项重要的工作。
先是康熙时期知州祖维衡在任内修完南门;然后是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知州周作哲任内修补城墙一百九十二丈和城楼五座;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知州周澍见城垣坍塌,“劝谕绅民捐金”,修补城墙六百余丈,建立谯楼六座;道光廿一年(1841年),知州周玉衡“见水冲多处(城墙)倡捐”修补城墙二百九十四丈一尺,添炮楼五座;同治四年(1865年),知州邓国恩“以西匪未靖劝谕捐修”“墙垣二千二百一十二丈,垛口一千零三十六个,大小城楼十一座,炮台四座”,等等。
官府之所以热衷于重视城墙建设,是因为在当时多有遭遇被官府称之为匪、贼的不同的群体对官府、州城、富商的骚扰、抢劫,而城墙在防范、抵抗中则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义宁州志》记载,“康熙十三年(1674年)十一月”“土贼李忠谋逆从北门城入”;“嘉庆三年(1798年)七月”“邪匪滋事”;“顺治乙酉(1645年)冬土贼张犹龙等率众攻州城”等等。
而较为有影响的是明末清初李自成农民起义军的攻打州城、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的攻打州城,尤其是咸丰年间的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历经数年、数十次攻打州城,虽然经常是城下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却也是几度攻下州城。
在攻打州城的战斗中,城墙一次次受到损伤。有记载说,起义军曾经用棺材装满炸药,从西门轰塌城墙。
清朝灭亡、进入民国,州改为县,先是义宁县,后改修水县。城墙虽是残破不全,得不到修复,但是,它毕竟还是将县城包裹在内。
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军曾经出动飞机轰炸县城。不但炸毁了房屋和其他建筑,还有多人被炸弹或炸死,或炸伤。
后来,人们意识到,当敌机来轰炸时,往日用来抵御敌人的城墙,现在竟然成为人们四散逃命的羁绊。于是,居住在县城的豪绅和有地位的人联名向县署强烈建议,拆除城墙。在得到官府的准予后,民众很快便将城墙几乎夷为平地。
岁月悠悠,沧海桑田。仅是八十年左右的时间,县城建设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就连县政府的政府机关也从城北迁往了城南。
至于城墙,已不见任何蛛丝马迹,唯有只留下东门、南门(头)、西门(坑)、北门成为老城区四个地名。或者可以给人以些许关于城墙的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