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成人意外险,我最推荐考虑的是众惠相互的大护法成人意外险100万版;298元就能买到100万意外身故/残疾+50万猝死+5万意外医疗+150元/天意外住院津贴,意外医疗还能保障社保外费用,非常不错。但这两天看到有文章分享说大护法意外险有坑,不同平台销售的大护法特别约定不一样。其实真相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也跟大家同步一下,顺便提醒大家不要买错了。基本情况是这样,有消费者发现大护法意外险在A、B两个平台都有销售,但在B平台销售的大护法多了以下特约:
8、经双方协商一致,本保险产品要求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可提供税后收入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或其他可以体现收入的证明材料。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其赔款金额为保单载明的保额与税后12个月收入总和的6倍中较小者。收入总和为被保险人出险日前一个月所往前追溯满一年(即12个月)的收入总和。
简单说,在B平台大护法100万版要求理赔提供收入证明,并且约定赔款金额为保单载明的保额与税后12个月收入总和的6倍中较小者,这就有点坑了。不过大家可以放心,我跟大家推荐的是A平台的大护法,并没有这个理赔提供年收入证明的特约,所以对我们并没有影响。但这也很让人奇怪,同样一款产品,为什么有不同的特约呢?一种推测是保险公司内部出错了,可能A平台保单漏加了年收入特约,也可能是B平台保单多加了年收入特约。我详细查看了两个平台的大护法意外险,发现实际上完全不是,真相是A、B两个平台销售的是两款不同的意外险产品。A平台的大护法产品名称为“大护法成人意外险”,B平台的大护法产品名称为“众惠意外保(大护法)”。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开发了两款不同的意外险产品在两个不同的平台销售,只不过它们的保险责任很类似,产品名称也很类似,但仍然是两款不同的保险产品。两款不同的意外险产品,有不同的特别约定就很正常了。如果你看到有文章说“大护法”意外险对年收入有特约,不必惊慌,他们讨论的是另外一款产品,不是我跟大家推荐的大护法成人意外险。同时提醒,以后买大护法意外险要认准产品名称为“大护法成人意外险”的大护法,而不要买产品名称为“众惠意外保(大护法)”的大护法。一般来说,我们从不同的渠道买到的同一款保险产品会是完全一样的。但也有类似我们今天文章分享的这种情况,在不同的渠道销售两款不同但非常类似的保险产品,保障细节上有差别。有可能是保险公司想以次充好,先用完美的A产品打开市场,再用类似的B产品收割用户。现在的保险销售竞争也是挺激烈的,很多保险产品都是销售平台向保险公司定制并独家代理销售。比如说大护法成人意外险可能是A平台向保险公司定制并独家代理的,然后在市场上很受欢迎,那B平台肯定也会去找保险公司代理销售该款保险产品。但由于保险公司与A平台签了独家代理协议,就不能给B平台代理了,所以就把产品稍微更改一下给B平台代理销售,而这一改就改出一个坑。目前网上销售的有两款很相似的大护法意外险,其中一款对年收入有特约,不推荐;大家购买时记得认准产品名称为“大护法成人意外险”的那一款,也就是下方二维码的这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