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悯农》的寒门贵子李绅,被幼时苦难改变,在钱权中迷失

又到了麦子成熟的季节,但是有个少年郎却永远回不来了。一说到麦子,你肯定就能想到那首从小就传颂着的诗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就是那个少年郎写的《悯农》。很多人在背诵或者读到这首诗的时候肯定会觉得这个诗人三观很正,有很细腻的感情,对这个诗人肯定非常有好感。然而,历史上的人物并非如脸谱一样黑白分明。写下这首《悯农》的李绅,也有着令人颠覆三观的生活。

这个少年郎李绅年轻时的生活是非常励志。根据《旧唐书》记载,李绅幼年失去老爹,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家中没有成年男子的孤儿寡母受尽了欺辱。李绅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努力的学习,奋发图强,最后终于出人头地。这个少年郎一夜之间从寒门出来了,意气风发。那时候他才27岁。他高中进士后,从国子监助教起步,先后担任了校书郎、右拾遗、御史中丞、户部侍郎等职。他一路顺风顺水,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但儿时留下的一些不好的回忆让他发生了改变,他不想吃苦了,尤其是小时候那些受尽白眼的苦,在有了地位之后,他就开始想要补偿自己。

据《云溪友议》记载,这个李绅在没有成功发迹之前,经常去李元将的家里并且十分嘴甜。但是风水轮流转,李绅在发迹后,李元将就再也不敢以长辈自居,为了避免尴尬,还主动自降一辈。但李绅还是很不满意,并且逼着人家自称为侄如果说因为李绅做了父母官,李元将自称"侄"勉强还有点依据的话,那么李绅接下来的各种操作就完全是逆袭后的疯狂自我补偿了。他变本加厉的让这个之前的叔叔在他面前自称"孙子"。

但是李绅却毫不在乎这种难看的吃相。不知道这个时候的少年郎听着别人自称小辈有什么感想。"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但是在这个已经变了的少年郎看来,回不回去无所谓,显摆才是正经事。相传,李绅做了高官后,喜欢一道鸡舌做的菜。这道菜的每次需要耗费活鸡三百多只,每只鸡都只取鸡舌,其他部分弃之不用。为了做这一味菜,后院宰杀的鸡常常堆积如山,而李绅对此视若平常,毫不在意。虽然这个事不一定是真的,但是他奢靡确实是事实。

据说他吃饭一顿就要花很多钱,就连史书对他的评价都是奢侈。当年那个"粒粒皆辛苦"悯农诗人,就这么在发迹后急不可耐的展示出人性的阴暗面。更可惜的是,简单的物质享受已经不能满足他了。他开始追逐别的东西。就这样他不停的在金钱和权力中盘旋。小心翼翼的维护自己的地位。然后他成了百姓眼中的酷吏,很多人都因为他的治理,背井离乡以谋求生存。

按理说这种情况当官的都会着急,因为大家都离开了。但是李绅却不以为意,继续在自己的快乐里沉迷。

当年那位怜悯百姓的悯农诗人,终于变成了视百姓如秕糠的滥官酷吏。不知道他会不会在看着美女吃着豪华宴席的时候突然心酸,会不会有个瞬间想起,很多年前,有个贫寒的少年郎怀着一种怜悯之心写了一首让他名声大噪的诗句。麦子又黄了,但是当年的少年郎却再也回不来了。

参考文献:《旧唐书》《云溪友议》

文:追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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