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有关情况。《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今起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

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长期以来,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问责跟不上。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

今起实施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有三大创新点:第一,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督导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确立起来。第二,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第三,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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