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受伤,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吗?

工伤保险本是国家给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人身保障,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但是由于某些岗位的特殊情况,有些单位会返聘退休后的老员工,那么这些退休返聘的工作者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最近就有网友提问:自己退休了,但是在家里闲着,刚好单位急需人手,我就回去工作了,但在此工作期间我受伤了,我这个还能算工伤吗?我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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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受伤能否申请工伤赔偿,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但退休之前不是务工农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因工受伤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

那签订了劳务合同的退休人员因工受伤,不能认定工伤,还可以索赔吗?

退休后,退休人员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一般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也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在工作中受伤,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即直接到法院起诉单位要求人身伤害赔偿。

同时,退休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聘用合同(劳务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条件、劳动薪酬、劳动保护以及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因工作发生的意外事故的赔偿责任等,在发生争议时,能够直接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避免因缺少法律规定而产生纠纷。

对于未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合同中未专门约定,在发生工伤后,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商业保险中的其中一种),应该由工伤保险支付,如果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应该有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进行处理。

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给退休返聘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理赔,这样不仅能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也能降低企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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