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发热门诊护士确诊新冠肺炎、郑州新冠病毒医院感染、无锡五院新冠病毒医院感染、扬州新冠病毒医院感染以及广州医务人员新冠感染等事件的发生,再次把“医院感染”推向了风口浪尖,国务院、国家卫健委等一周多时间先后召开5次全国视频工作会,安排风险隐患排查。同时,《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制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8号)》也相继下发,旨在规范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引起了医疗卫生行业高度关注。
这些文件的下发,既对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那这些文件的核心点有哪些?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制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71号)》文件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决定建立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四项机制”,即建立健全专业团队年度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抽查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每月研究机制、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文件明确提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要组建辖区内感控专业团队,并每年对辖区内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评估。明确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感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感控工作专题会,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强调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要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年度评估工作进行感控专项抽查,并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8号)》文件指出,为保障医疗机构内感控相关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工作提出六项要求,即高度重视感控人员配备管理、合理配备感控人员、优化感控人员专业结构、提高感控人员能力水平、落实感控人员职责、关注感控人员职业发展和薪酬待遇。文件明确指出,感控人员是医疗机构内从事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人员,是监督指导各项感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关键。各地要高度重视感控工作,全力支持医疗机构感控部门配备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感控人员数量。医疗机构配备感控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两种形式。专职感控人员主要配备在医疗机构感控管理部门,全职从事全院的感控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不承担其他与感控无关的工作。不得临时从其他科室抽调人员作为专职感控人员开展工作。文件中规定了医疗机构感控人员数量配备的标准,同时首次明确了口腔专科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的配备标准,即非定点医院中100张以下实际使用病床(口腔综合治疗台)配备2名专职感控人员;100-500张实际使用病床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感控人员;500张以上实际使用病床,根据医疗机构类别,按照每增加150-200张实际使用病床增配1名专职感控人员。定点医院感控人员配备数量应当保持在非定点医院的1.5-2倍。人员构成应当包括医师、护士,可以包括药学、医技以及有卫生专业背景的管理人员等其他人员。所有人员均应当掌握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医师占比不低于30%,护士占比不高于40%,其他人员占比不高于30%。要求院感专职人员熟练掌握感控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感控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感控人员参加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医疗机构应当予以支持。感控人员参加培训情况、考核结果以及日常业务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医师定期考核、护士执业注册、药学、医技以及其他人员档案管理等,并与职称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感控人员要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重点做好医疗机构内感染监测、感染暴发调查分析和报告,以及监督指导各部门和人员的感控措施落实。要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主动监测,尤其是对重点科室、侵入性操作环节实现全覆盖。要拓宽感控人员职称晋升和职业发展渠道,探索与感控工作特点相适应的职称评聘机制。要将感控人员与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统筹考虑,鼓励医疗机构在薪酬待遇上向院内感染防控相关科室倾斜。通过提供职业发展条件、提高薪酬待遇等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感控工作,稳定人才队伍。
附: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配置测算表
供稿:张浩军
编辑:梁 燕
审核:林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