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军珍:企业评优,当心好心做了坏事
其实,这样的评选和企业临时制定的“标准”无关,只是和企业制定的评选“比例”有关。即使员工都不符合“标准”,也会按“比例”有人入选;即使员工都符合“标准”,也只能是按“比例”评选。
评选优秀员工,似乎是许多企业在年终都喜欢干的一件事情。管理者主观认为,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员工”,这样就能在企业内部树立“标杆”,对其他员工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提高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责任感。
事实是如此吗?可能结果并非管理者所愿。
有一家企业的老板曾和笔者有过详细沟通。他说,他每年年终都按10%的比例评选优秀员工,每次评选完都会惹一堆麻烦——
一是评选过程不尽人意。每次评选时就会有“拉帮结派”现象。有些人员为了被评为“优秀员工”,开始私下做一些动作,拉一些同事投他的票;还有的人干脆就和其他员工“商量”,一旦被评为“优秀员工”后,获得的好处“共同分享”。
二是评选后的不和谐。在设评选“优秀员工”之前,员工之间,至少表面上看,还能“和谐共处”,而评选“优秀员工”后,那些“优秀员工”被许多同事“敬而远之”,甚至有些人说一些不三不四的风凉话,员工之间相对和谐的“平衡”被打破。本来想树立个标杆,调动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结果事与愿违,反而使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了。
这也许是相当一部分进行“年终评优”的企业所遇到的困惑。为什么好心会做了坏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管理者非常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这基本和企业的“评优方式”有关。
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评选优秀员工时,不是按事先设定的标准来评选,而是按照企业员工的一定比例来评选。评选的“标准”虽然在评选时也会制定,但实际情况是,无论是否符合该“标准”,总会有一定“比例”的员工被评为“优秀”。
其实,这样的评选和企业临时制定的“标准”无关,只是和企业制定的评选“比例”有关。即使员工都不符合“标准”,也会按“比例”有人入选;即使员工都符合“标准”,也只能是按“比例”评选。这种现象在许多企业中都存在,这样的“评优”本身就值得“商榷”,本来就存在着极大争议,最终“惹麻烦”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真正的评优应该是在每一个年度开始前,就应提前设定好“优秀员工”的标准,如销售业绩、迟到早退的次数、是否有旷工、有无重大失误(重大失误的标准也是提前设定的)等等。到年底,是对每一位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并和年初所设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如果符合标准,无论多少,即使多出管理者心中的“比例”,他们也应该是“优秀员工”;如果不符合“标准”,就不是优秀员工;如果都不符合标准,那么就没有“优秀员工”,而不是非要按“比例”评出几个。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事先设定“标准”时,最好是相对民主的结果,所设定的“标准”是大多数参与者都能认同的,而不是管理者的“一厢情愿”。这样到年底评选时,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基本上都不会引起大的争议。企业评优一定要事先设定“标准”,且“标准”是以多数员工认同且事先“清楚”的,这样年终评选优秀员工时,结果就会相对满意。否则,任何只要是年终临时设定的“条件”,并按一定比例评选的结果,都会引起争议。
所以,企业评优,一定要遵循基本的管理思想,当心好心做了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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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戈军珍,珍谋钧略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创始人、首席咨询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河北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多家院校客座教授;《今日畜牧兽医》编委;曾任职多家动保企业CEO,对动保行业发展有独到见解;擅长农牧企业营销管理、咨询指导与实践落地。曾出版发行动保行业营销专著《跨入成功之门》、《一个兽药人的思考》、《一个兽药人的再思考》、《破局——动保行业经营管理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