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一“理”以贯之思想体系辨
二程自家体贴出“天理”二字,乃理学之奠基者。朱子继承和发展了二程思想,集理学之大成。朱子思想为“理学”,毋庸置疑。然而,一些学者则将朱子理学与阳明心学并称为“心学”,有混淆朱子理学与阳明心学的倾向。回归经典,重新系统阐释朱子哲学、心理学、政治、伦理、教育、文学、美学、经学、史学、经济、法律、科技等思想,笔者以为,朱子思想始于“理”,成于“理”,归于“理”,一“理”以贯之;“理”具有本体性、参与性、归宿性,是贯通朱子思想体系的主线。不能因其“心论”丰富,误以为是“心学”。
“理”之本体性:“生”的功能
哲学方面,理与气的关系纷繁复杂。理生气、理本气末、理先气后、理主气从、理寓于气,究其根本是“理生气”。朱子利用“理一分殊”说明“理”与老子的“道”类似,提升“理”至形而上的地位。“理”生成、孕育、滋养万物,此后,万物体现着“理”,最终复归于“理”。每一人、物都禀赋了完整的理,以理作为存在的根据,其所各具之“理”是本体之理的体现,即“理一”。人、物虽各有一“理”,但所禀之气驳杂,“理”在他们那里或偏或全,形成人之理与物之理的“分殊”。相对“理一分殊”,朱子提出“心与理一”,“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这是就心的认知功能而言,心可以体认理,而这个体认过程需要下内、外和横向、纵向等一系列功夫。据此,朱子的“心与理一”“心包万理”与心学的“心即理”有本质区别。
同样,“心,主宰之谓也”,也不能说明朱子思想是心学。从“心固是主宰底意,然所谓主宰者,即是理也”,可以看出,朱子虽承认心的“主宰”功能,强调心的主观能动性(认识的能动性),但认为心与其他万物一样,也由理生成。心之所以能“主宰”,是其主宰者“理”赋予的。心与理的关系,不是心主宰天理,而是心因天理而为主宰。终极主宰者是“理”,不是“心”。“心统性情”则体现了心理调节能力。“心”的能动性再大,没有“生”的功能,就不能称为本体。陈来指出,“朱熹这种以'心’为意识的立场,与心学要求设定纯粹主体、设定意识现象之后的心之主体的立场是不同的”,“朱子之'心’也就不具有本体的意义”。“理”才是本体。
因此,心“与理一”“包万理”“宰万物”“统性情”都不足以证明朱子思想是心学;更不能为了便于与心学比较而称朱子思想为“心学”;同时称朱子思想为“理学”和“心学”显然自相矛盾。可见,朱子思想是理学,且一“理”以贯之。
“理”之参与性:“分”的功能
“参与性”看似淡化了“本体性”,却恰恰凸显了“理”作为主宰者的强劲控制力。“理”是本体,亦参与朱子思想各方面,体现了“分”的功能。
心理学方面,理挂搭于心,性是心之体,情是心之用,心有调节七情的能力。政治方面,“正君心”是大根本,以“理”正君主之心,是“心与理一”在政治层面的体现。伦理方面,“性即理”,理善,性本善,“性”与“理”一致。教育方面,“变化气质”是教育的路径,可以祛除气对理的遮蔽,其理论根据是“性”“理”一致。文学方面,“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道本文末,即理本文末。美学方面,“善恶皆是理”,善恶都有理的基因。经学方面,“借经以通乎理”,“理”寓于“经”中,读“经”可参悟“理”,明白圣贤的微言大义。史学方面,“天下之事,莫不有理”,理支配着历史,渗透于人类关系、活动之中。经济方面,“非求之可得也,则安于义理而已矣”,贫贱、富贵因理而得之,因理而安之。法律方面,“道字、理字、法字、礼字,实理字”,法即理,法理一体。科技方面,“天地统是一个大阴阳”,理生气后,凭借气实现宇宙系统循环,生生不息。
“理”之归宿性:“一”的功能
“归宿性”表现在心理学、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等思想方面趋向、复归于理,即“与理一”。体现了“一”的功能,“分”与“一”的辩证关系。“分”与“一”的关系,表明“心与理一”不同于“心即理”,厘清了理学与心学的边界。
心理学方面,痛下心之功夫,调整心的状态,未发与已发、动与静、感与寂对立统一,“虚”“灵”“神明”,七情发作得恰到好处,善性不变,“心与理一”。政治方面,“心与理一”落到实处是“仁民爱物”,善待民,保护民,爱民如子。伦理方面,“圣贤气象”是“心”“性”“情”与“理”一致的终极表现,是“心”与“理”一,是现实与超越、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教育方面,教与学形成的合力都是为了下学而上达,进入“心与理一”的理想境界。文学方面,圣贤文章是对心中之“理”的自然流露,文章的创作过程也与“理”一致。美学方面,顺理为善、美,逆理为恶、丑,可以抑恶扬善,复归于善(理)。经学方面,读经、解经的过程,是一个趋近“理”的过程。史学方面,从史中发掘理,以此理治世界,经世致用,创造出符合“理”之发展路径的历史。经济方面,君民一体,民富则君富,民贫则君贫;以“理”治天下则富,反之则贫。法律方面,理与法都是维护政治秩序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科技方面,了解宇宙间的运动、变化规律,掌握其本质“理”,顺理而为,收获丰硕。
思想体系特征:一“理”以贯之
在朱子的思想体系结构图式中,“理”既是出发点,也是目的地,出发点与目的地之间纷繁复杂,综罗百代,博大精深,却始终由“理”这个主线贯穿始终。
一是始于“理”,“理”具有至上性。“理”犹“道”,是本体,生成一切,包括气、心、性、情等。无论是在哲学,还是心理学、政治学等思想方面,“理”的至上地位不可动摇。
二是成于“理”,“理”需要“挂搭”之处。“理”之至上性,导致其不易言说的特点,给人一种神秘而虚悬的感觉。为了便于理解“理”,只有下沉到更加具体的心理学、政治学等领域,才能使“理”逐渐变得有形有体,更加丰满、真实。“理”是如影随形的参与者,在朱子学中,我们都能见到“理”的影子;没有“理”,也就没有构建其他思想的筋骨。
三是归于“理”。“理”是最后的归宿。“理”是形而上的,是“道”;相对于“理”来说,气、心、性、情等范畴是形而下的,是“器”,它们最终上达的理想境界是“理”。
总之,朱子思想一“理”以贯之,它是理学而非心学。朱子理学、阳明心学及其他学派共同构成了宋明新儒学,形成了中华五千年文明中一个独特的精神高地。
(本文系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孵化项目“'以水喻性’的嬗变与宋明理学心性论的发展”(AHSKF2018D68)、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朱子《明道论性说》对明道心性论的反思与挽救”(AHSKCX2020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晓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