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条为人处世“潜规则”
我在体制内当了整整20年“一把手”,我发现即使你能力再强,不懂这4条为人处世“潜规则”,很难有出头之日,每一条都是深刻教训换来的经验之谈。
(1)逢人只说三分话,防人之心不可无。
春秋《易经》中有一段话,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机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这段话的意思可引申理解为:“一切祸乱的发生,往往是由说话不当所引起。领导说话不谨慎会失信于下属,下属说话不谨慎则会殃及自身。”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尤其是在机关单位工作的人,更加应该谨言慎行。不该说的话就别说,不该做的事就别做。
有段时间,单位老领导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做了一个纸质签到表,让大家每天早上上班的时候签到,下班的时候签退。好多人一开始总是忘了签,觉得这个做法无必要,私下里面就有一些吐槽的声音。
有两个同事,张三和李四,私下里感觉两人的关系非常好。有一天,张三找李四聊天,各种吐槽老领导这个签到的规定,勾着李四也点评这件事情。李四就说了一句,你说咱们领导是不是吃饱了撑的?离了婚,孩子也在外地上大学,天天闲着没事儿,净整这幺蛾子。
结果过几天,单位开大会。老领导就签到这件事情跟大家通报情况。老领导说,有的人在下面窃窃私语,说什么我让签到是吃饱了撑着,说什么我光棍一个,孩子也不在身边,闲得没事天天整幺蛾子。这话谁说的谁心里有数......
(2)见微知著,以小见大。
有一天,老领导把新来的几个同事叫到办公室,给他们出了一个问题。说如果让你们打电话,下一个通知,通知农业局的局长周三上午9点,在政府大楼二楼三号会议室开会。你们会怎么电话通知?
新来的同事基本都回答说,给他们单位局长办公室打电话,把时间,地点和主题告诉他们,让他们局长按时来参会。听了他们几人的发言后,领导说,你们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那就是接电话的人姓什么叫什么,你们没有问。
他说,如果是市委书记给这几位局长开重要会议,碰巧接电话的那个人忘记通知农业局的局长了,结果那天就他没有来。领导很生气,追起责任来。问,你们怎么通知的?你说我打电话通知了呀,三天前的下午4点左右我打电话的。领导会问,你打电话谁接了?你这时候说不上来人名,那这个锅就是你背了。
有句话叫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有的时候,细节确实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以做机关工作的,尤其是做服务领导的,工作的,一定要仔细,仔细,再仔细,用心,用心,再用心。
有时候一件小事没办好,你在这个领导任期内就没机会了。而且有些重大的机会,人的一辈子可能只有一两次,你这次错过了,有可能这辈子就错过了。
(3)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一个词,叫追责。比如我是张三,我和李四在一个科室工作。李四负责办的一个业务,我之前也干过我也会。这天,李四因为有事没在。有人来办这件事儿。我如果觉得热心肠给办了。
第一种情况,这件事现在的政策和我之前办的一样,我给办好了办对了。那么李四回来之后,听说我在办他负责的事儿。你觉得他会怎么想?他会觉得我是在帮他的忙吗?完全不会的,除非是他委托我来帮他办这事。如果他没有委托我的情况下,我办了他权利范围内的事情,他会认为我这是在越权。我的手伸到了他的权利范围之内。
大概率情况,他不仅不会感谢我,还会记恨我。
第二种情况,这件事情现在的政策已经变了,但是我不知道。那么我办错了,后面出了问题李四会担这个责任吗?肯定不会。因为这件事儿是我办的,所以出了什么问题,都是我负全部责任。那我为什么要费力不讨好呢?我干嘛要冒这个风险呢?
有些人肯定会说,你这是不担当。我想说的是,如果真的是那种当天不办就不行,特别紧急的事情的话,你可以请示大领导,在领导授权的情况下,给李四打电话,问清楚政策,然后把事情给办了,这是最稳妥的做法。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信。不归你管的事情最好不管。
(4)不要合污,但一定要同流。
同流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机关工作都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有些是约定俗成的,有些是潜规则。不管你看得惯看不惯,不管你觉得这么做有没有意义,你都要去遵照执行。
比如说你们办公室有两个水壶。大家之前都默认谁最后一个走,谁就负责把明天的水打出来。这个惯例可能在你到这个办公室之前,已经延续了十几年。你觉得没有意义,你觉得我第二天早上来了之后打也可以。每次就你最后一个下班了不打水。
你能保证你每天都比所有人都来的早吗?如果你没有比那些老同事来的早,他们来了之后发现没有水喝。肯定会问,昨天谁是最后一个走的呀?你以为这是小事,但就这种小事就能给他们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就影响今后有朝一日,你晋升的时候,领导听到的就是别人对你的不好的看法。